货船系泊设备组成(大型船舶靠泊)

2022-12-13 19:24 点击:120 编辑:邮轮网

1. 大型船舶靠泊

正常情况下,有首先靠,艉先靠和平行靠。

普通中小船一般采取顶风顶流首先靠,这样一般不太需要拖轮的协助,船舶自己依靠自己的锚和车就能靠泊。大型船舶一般采取前后拖轮协助,平行靠泊,大船比较笨重,依靠自身设备靠泊比较困难,所以必须需要拖轮的协助。而采取艉先靠的一般是滚装的客货船,这用船一般是双车加首侧推,操作相对灵活,另外,这类船都有汽车装卸桥板,以前的船舶多数都安装在尾部,所以为了装卸方便,采取此种靠泊。不过现在的滚装船首尾都有桥板了。

2. 大型船舶靠泊时的靠拢角度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根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和局长指示,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职能作用,推动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全面贯彻执行局长办公会议及局长指示,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承上启下,平衡协调好工作关系,保证全局政令畅通。

(二)根据工作需要,负责草拟有关文件及其它文稿,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三)负责上级来文、来函的登记、呈批、传阅、归档工作,做到归档及时,立卷规范,并及时提供利用。

(四)负责各种行政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

(五)负责本局印章管理,搞好行政接待工作。

(六)负责本局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工作,认真落实保密制度。

(七)负责本局党费缴纳、环境卫生检查等工作,并按时办理上级部门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一)负责本单位各种日常财务活动的计划、组织和控制,并对内部各种财务关系进行协调和处理。

(二)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能,明确分工,相互合作,做到职能不混同,人员有专职。

(三)在局长领导下,运用科学的财务预测与决策方法,负责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并组织财务预算的执行、检查和分析。

(四)负责具体制定单位内部会计管理方法,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的良好工作秩序,并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基层单位贯彻实施。

(五)参与单位经营管理,加强资金管理,预测财务风险,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如实反映本单位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六)负责单位财务收支,依法纳税,清收应收债权,偿还应付债务。定期盘点财产物资。

(七)负责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班组进行经济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分期下达成本指标,全面控制成本、开支。

三、调度室

(一)贯彻执行局长及分管副局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参与制定平衡吞吐量计划。

(二)合理运用泊位、场地和生产设施,提高港口货物的吞吐量能力,缩短船舶在港停泊时间。

(三)根据货种流量、装卸进度和车船到港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作业计划。

(四)根据货物的种类和船舶情况向生产局长和调度会议提出搞好港口装卸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五)负责日常生产舱时量上报工作,受理、编制、申报船舶进出港计划。

(六)负责船舶靠离码头的指泊,并现场指挥,确保船舶安全。

(七)熟悉船舶系缆绳的系泊位置和缆绳的系泊角度,确保船泊系泊安全靠泊。

四、业务科

(一)执行局长下达的货运工作指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运输的方针、政策,遵守交通部和省局颁布的货运规章。

(二)制定货运商务管理规则,办理货运交接,理定运价和港口费收标准。

(三)定期进行客户回访,研究货源规律,分析货量潜力,组织海运货源。

(四)受理审查月度货物托运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帮助货主择优选择合理运输路线。

(五)根据货主托运的货物,做好堆场、仓库保管工作,并进行港、船交接和货物交付工作,负责进出口货物的理货计数工作。

(六)办理货物运输票据,进行运杂费及港口费用的结算工作。

(七)组织运力和船舶货物配载,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货运代理,船舶代理。

(八)审理货主提出的赔偿要求,处理货运事故。

(九)接待货主,开展日常工作,代表本局对外签订有关经济合同。

(十)实现港口标准化生产,提高业务素质,全面推行港口服务承诺制。

(十一)完成局长办公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机械队

机械队是我局的一线生产单位,在局长及分管局长的领导下,组织全队职工高效、低耗地完成货物装卸任务,搞好机械设备及机属具的管养、修加工等工作,保证安全生产不出事故。

(一)根据局长、分管局长及调度会议安排,科学地安排机械,合理组织装卸生产,保证货物的安全及时装卸。

(二)加强全队的安全生产教育,搞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杜绝野蛮操作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机械设备管理,搞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

(四)建立健全全队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组织实施全队经济核算工作。

六、规划建设科

(一)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港口修建、大型设备管理、低值易耗品供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范和规定。

(二)负责本港口一般性修建工程的测设工作,对扩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依据设计单位协议书(或合同书)的要求,负责项目的各种取证,提供有关设计资料,对已批准的水工、土建及更新改造项目,负责组织实施。

(三)根据工程计划和局长批准的工程任务,负责下达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调度监督、检查和记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质按时完成工程任务。工作项目竣工后,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为验收提供可靠的有关资料。

(四)负责本港的水工、土建设施检查,提出维修计划,及时组织维护港口建筑设施,使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港口生产正常进行。

(五)为计划部门制定水工、土建工程修建和更新改造计划提供依据,做好工程预决算的编报、审查工作。

(六)负责本港口水工、土建设施的技术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七)加强对门机等大型设备的规范化管理,负责做好门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延长使用寿命,满足生产需要。

(八)加强路灯、高架灯管理,做好维修保养工作,满足生产工作需要。

(九)负责全局低值易耗品供应,保障港口生产正常运行。

(十)完成局长办公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港务监管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对本行政区及南北岸港口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保护措施的制定,监督安全生产保护措施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的落实。

(三)及时传达上级安全工作指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组织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

(四)负责监督本地区或者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港口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持证上岗和实际演练情况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港口经营人对安全工作会议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措施和意见。

(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六)督促保安做好港区巡逻检查工作。

(七)完成局长办公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后勤管理科

(一)负责做好干部职工的福利及劳保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货比三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二)负责做好内部招待所来客就餐接待工作,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三)负责做好职工就餐工作,不断提高饭菜质量、服务和卫生;负责各类食品的采购,完善帐目明细,做到帐物相符。

(四)食品采购供应必须遵循节省成本、保质新鲜、职工受益原则,保证食品质量和使用要求。

(五)狠抓食品卫生,做好餐厅、伙房室内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六)做好全局干部职工人身意外保险管理工作。

(七)完成局长办公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大型船舶靠泊速度

一、静水靠泊

静水靠泊的难点在舵效好时速度快;速度慢时舵效差,速度快会碰撞,舵效差控制不了方向。所以需岸边来风先靠船首,岸对面来风先靠尾,逆风不费劲,顺风需慢慢来。

二、逆水靠泊

逆水靠泊是船舶靠泊方式的首选。逆水靠泊舵效较好速度可控,水的流速越快风向风速可以不计,需注意船对岸的速度和泊位的角度。

三、顺水靠泊

顺水靠泊是在多为潮汐水域航道宽度有限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迫选择。重点是提前控制对水速度,对水速度为零时舵效尽失,只能靠螺旋桨产生舵效保持方向,水流越快难度越大,单车单螺旋桨船更危险。

4. 大型船舶如何靠岸

船员靠岸后,购物等等是自己安排的~~ 但是必须要等船舶检查完毕才可以下地~ 每个港口都有出租车的~是那种专门在港口服务的出租车!一般进了港口都会有司机的名片,照着电话打给他们。

他们就会到船停靠的码头接人~很方便,就是有点贵~~呵呵~~ 船代负责船舶业务,办理船舶进出口手续,协调船方和港口各部门,以保证装卸货顺利进行,另外完成船方的委办事项,如更换船员,物料,伙食补给,船舶航修等。有时船方也会委托船代代签提单。

5. 船舶靠离泊

拖码头就是拖带其他船只或浮动建筑物的船舶,帮助靠离码头、移泊等作业,也用作港口人员的交通船和少量物品运送。拖曳设施包括拖钩、拖柱、系缆绞车等。拖船有海洋拖船、内河(长江)拖船和港作拖船之分。海洋拖船又可分为远洋拖船和沿海拖船,可在相应的航区进行拖曳运输作业,并可执行救援任务。

6. 大型船舶靠泊标准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船舶排放是防治大气污染的领域之一,船舶靠港期间使用岸电,可有效减少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减少噪音污染,是最有效的减排方式。近年来我部大力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先后印发了《港口岸电布局方案》,修订了《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六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共同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的通知》,会同财政部出台了资金奖励政策,建立健全了标准体系,统一港、船、电技术要求,在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岸电使用要求,岸电推进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强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出台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部门规章,对岸电(受电)设施建设与使用、服务和安全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和引导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33条,分别是总则、建设与使用、服务和安全、监督检查、附则。

(一)关于职责分工。

依据《港口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部门“三定”职责,《办法》明确了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使用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辖区水路运输经营者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以及向靠港船舶提供岸电服务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受部委托分别负责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的有关管理工作。

同时,《办法》还强化了港口经营人、水路运输经营者、码头项目单位、岸电供电企业等关于岸电建设和使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二)关于适用范围。

《办法》主要从交通运输行业节能环保角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使用及有关活动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使用范围。

关于船舶适用范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国对其内水具有完全的主权,从推进岸电使用的角度,《办法》对所有在我国境内靠港使用岸电的中国籍和外国籍船舶提出了相同的行为规范要求,第十一条对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规定适用范围包括中国籍和外国籍船舶。同时考虑到船舶的管理主要由船籍国实施,依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管理实践,第九条和第十条仅规定了中国籍船舶受电设施的安装要求。

关于码头的适用范围。规章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规定,明确了码头工程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要求,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港口经营人对已建码头逐步实施改造。考虑到油气化工码头安全风险较大,防爆要求高,实践经验不足,暂不具备推广使用岸电的条件,因此未对此类码头岸电设施建设进行强制性规定。同时考虑到岸电技术的进步和今后应用的可能,新建、改建、扩建的油气化工码头应当预留岸电设施的空间或通路。

(三)关于船舶受电设施安装要求。

新修订出台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船舶受电设施安装提出了要求,《办法》明确新建和已建中国籍船舶受电设施安装应当符合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为推进解决具备受电设施船舶较少的问题,《办法》规定在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靠泊的船舶,需要满足大气污染排放要求安装船舶受电设施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安装计划并组织实施,这些要求与已发布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中有关船舶受电设施改造的要求保持了有效衔接。

(四)关于优先使用岸电的要求。

《办法》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的规定,明确了在船、岸均具备相匹配的岸电设施,靠泊时间满足一定要求,且未使用有效替代措施(包括船舶靠港期间使用电能、LNG等新能源、清洁能源作为动力,或者关闭辅机等其他等效措施)的船舶,应当使用岸电;同时,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泊位性质、等级、岸电设施匹配性等合理安排船舶靠泊,为保障船舶使用岸电创造条件。

(五)关于安全方面的要求。

为保障岸电设施供电稳定可靠,《办法》规定码头岸电设施投入使用前,码头工程项目单位或者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码头岸电设施检测技术规范》等相关强制性标准组织检测,考虑到高压岸电设施安全性、稳定性要求高,检测难度大,特别要求需经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机构检测。同时,规定了船舶、港口经营人、岸电供电企业和水路运输经营者等相关单位在安全责任划分、建立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要求,鼓励相关单位购买涵盖岸电安全责任的相关保险,降低岸电使用的风险。

(六)关于鼓励政策。

《办法》在相关章节中提出了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出台政策、船舶靠港用电量不计入港口能耗统计范围,以及鼓励相关单位实施优先靠泊、减免岸电服务费、优先过闸、优先通行等措施,进一步鼓励岸电(受电)设施建设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7. 大型船舶靠泊装卸安全

    1. 所有进入限制航行水域的船舶实施报告管理。船舶在进港前24小时内由船长向南通市地方海事局营船港海事所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船舶总吨位、实际吃水、装卸码头名称、装卸货种、装卸吨位等。

    2. 船舶拟驶入限制航行水域前,应及时掌握限制航行水域水文、长江潮汐、拟停靠码头靠泊能力等信息,结合本船的型深、实际吃水等因素,合理选择进港时间,当拟通过水域水深等不能满足本船安全通行的条件时,必须采取选择安全水域停泊等候通过的措施,以防搁浅等事故的发生。

    3. 由于限制航行水域水文条件复杂,船舶靠泊期间应切实采取安全有效的系泊或锚泊措施,落实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值班,防止发生船舶断缆、走锚、搁浅、倾覆等险情。

    4. 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营船港闸引排水期间以及营船港闸开闸放船期间,禁止船舶进出港和港内移泊作业。

    5. 限制航行水域内过驳设施、装卸单位以及船舶的停泊和作业不得影响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

    6. 船舶超过限制航行标准或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擅自驶入限制航行水域,海事管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对船长记4分处理。

8. 大型船舶靠泊港口

在锚地抛锚的船称锚地船,通常一个装卸货的港口,无论港口多大多小都得有备于船抛锚的等待地,一条船去一个港口无论是装货乖卸货,很少到了就直接靠码头,有肯定有,但终归是少见,这样港口外在一个水深度水的宽度适易处建立一个锚地区域,供来港囗装,卸货的船因故不能靠码头而临时休息的地方,这地方就叫锚地,那在这锚地抛锚的船就叫锚地船

9. 大型船舶靠泊方案

 载重量9900吨巴西粉矿的万吨货轮——“柏顺698”靠泊在城陵矶港13号散装码头,

这是迄今为止城陵矶港靠泊吨位最大的船舶。“柏顺698”轮全长约112米,宽19.2米,吃水6.4米,核定装载吨位为1.2万吨。

据悉,此前曾有多艘5000吨级以上、1万吨以下的船舶“现身”城陵矶港,在“柏顺698”轮之前,进入城陵矶港最大的货轮载重量为7455吨。

虽然该船舶船型巨大,给船舶靠泊、卸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但城陵矶港制定周密的货物卸载方案,仅用一天多时间将该轮卸载完毕,创造了港口接卸能力的历史新纪录。

据介绍,自10月中下旬至今,湘江全面进入枯水期,给湘江航运带来了严重影响,城陵矶港独有的深水良港优势得到进一步凸显。

许多通过水路到达长株潭地区的内外贸货物先到城陵矶上岸,再由铁路或公路运输抵达目的地。

  随着港口建设日益完善,近年来岳阳航运物流进入提速发展期。今年7月15日长江干线武汉至城陵矶海轮航道开通仪式在岳阳城陵矶举行。这是岳阳口岸一次历史性的突破,彻底改变了外轮进港“一船一报、一船一测、一船一议”的被动局面,长期以来制约岳阳口岸直航的瓶颈得到彻底解决。

10. 大型船舶靠泊角度

吹开风,风从码头或泊位吹向航道的状况。当船舶在静水港吹开风5〜6级靠泊时,因无流的轧拢分力可抵消风的吹开力,故靠拢角度宜大,必要时可用拖船先顶大船船首向岸,待船首带妥缆绳后再命令拖船顶尾,使大船安全迅速靠妥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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