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岛二手渔船出售转让信息
青岛不是8月1日开海。
每年山东各地开海时间为9月1日12时。据了解,我国从1995年开始在黄渤海区实行伏季休渔制度,今年也是黄渤海区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第28年。而休渔范围及休渔作业类型为沿海各海域,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所以青岛也是按这个规定时间开海。
2. 二手海渔船出售转让信息
私人卖船,要按照2%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和所得差额按照20%税率个人所得税;私人租船款,要按照3%税率缴纳增值税和租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与取得的款项用于哪方面开支无关。
3. 青岛二手游艇出售转让信息
青岛海之润船艇有限公司,2019年04月17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帆船游艇配件、机车车辆零部件设计、制造,批发、零售:船艇及配件、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限制或禁止经营的产品,不含冷冻、冷藏、制冷、危险化学品储存)、日用百货、建筑材料、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五金制品,玻璃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青岛二手钓鱼船出售转让信息
薛家岛与青岛隔海相望(统称南山)位于岛城的西南,胶州湾的东南,与青岛遥相对峙,是黄海进入胶州湾的必经之地,也是由市区去竹岔岛一带的必经之路。
薛家岛分布许多自然村,均距沿海很近,当地居民以渔业为主,以农业为副。乘船远望薛家岛犹如一座巧夺天工的巨大盆景,岛上绿树葱葱,沿海有大小奇石异峰,自然形成的小海湾及金色的沙滩,使人流连忘返。近年来薛家岛已开发成旅游区,更为垂钓的理想去处。这里的钓场很多,均以盛产鲈鱼、真鲷、黑鲷、鳗鳞、六线鱼、黑鲪等鱼种吸引着岛城无数的垂钓者前往矶钓、船钓(船钓为宜),胶州湾内的鱼种这里均有,岛周围的大桥、小桥(海中的航标灯塔)三号浮、中沙也是船钓的极佳钓场,去该区域垂钓往往有意想不到的钓获。
这里周边海域水深一般在5-10米左右,个别地方达15米左右,海底多以暗礁、砾石、泥沙不一,由于水质较好,多种海生藻类、浮游生物及各种鱼类均在此繁衍生息,近年来由于治理海水污染已初见成效,多年不见的鲅鱼开始在该海域集结,这无疑是对垂钓者来说是个好消息。下面将薛家岛主要钓场简单介绍如下:
一)南姜头
南姜头位于薛家岛南庄东南,它是一个岛陆相连的小半岛,呈圆形突出于海岸线,面积约2000㎡,环半岛均可矶钓,以东南方向最好,距岸边50m以内多石礁,盛产真鲷、黑鲷、鲈鱼,其个体较大,但挂底较重,50米外海底多为砾石与沙底,是船钓的理想钓场,因环半岛地形决定,该处潮流有时很急,该掌握潮汐,以落潮八分至回涨两分最宜,这里又是秋季黄姑鱼回游必经之地,上鱼最早。如掌握好时机,往往每次满载而归。
二)后岔湾
位于薛家岛西侧,这里距轮渡码头较近,也是我市垂钓者多来光顾的钓场之一,沿后岔(地名)往东的海岸线,蜿蜒曲折,很适合矶钓,多用抛竿,此地以盛产黑鲷闻名,秋后来此总能满载而归。周边近海海域,更是船钓的理想去处,水深约10米以上,常钓得真鲷及鲈鱼,挂底情况不重。
三)小桥
小桥位于薛家岛东端近海,是一灯塔样的航运"标志",塔周围均为暗礁,落潮时裸露,涨潮时仅见部分塔尖,这里多年来为专业渔民的钓场,盛产鲈鱼而闻名周围,是青岛去竹岔岛的半程,岛周围水深2-10m,这里的六线鱼、黑鲷一般个体较大,船钓获鱼较多。秋后季节有专业渔民在此拉流(一种船钓鲈鱼的方法)钓获量相当大。
四)甘水湾
位于薛家岛东端,流温村位于沿海海岸,自然形成半月状海湾,沙滩洁净,水质清澈,自然环境优美,海湾两侧为裸露礁石,适合矶钓,湾内鱼种较多,秋季盛产石蝶(比目鱼的一种)。湾外水深约10m左右,为砾石泥沙底,是船钓的好钓场,有多种鱼类可钓,如真鲷、鲈鱼、六线鱼、黑鲷等。
五)红房子
位于薛家岛北岸中部,原因该处南岸边小山坡上盖有小红房而命名。近年因封山育林,已很难看到,该处岸钓、船钓均宜,近海海域潮流缓慢,是多种鱼类的栖息之处,由于南侧为薛家岛,所以南风、东南风这里仍风平浪静,最适合船钓,北风不宜。
大公岛小公岛
大公岛位于青岛的东南,属崂山区中韩镇一无居民岛,岛形酷似金字塔,一般晴天可隔海相望,距大陆最近点为14.8km,是青岛第二高岛(海拔120m),面积0.1555k㎡,由于岛上人迹稀少,草木繁茂,岛周围悬崖高耸,岩礁洞穴密布,海中有鱼、贝、藻类等动植物,因而鸟类繁多,使大公岛成为鸟岛,盘山有公路直上岛顶,岛西侧有小码头两座。大公岛周围水域鱼类资源极为丰富,是青岛近海渔场。主要鱼类有鲈鱼、鲅鱼、比目鱼、真鲷等,它临近青岛市区,自然环境独特,已成为海上旅游开发区、钓鱼场和海洋科研基地。
小公岛为崂山区沙子口镇一无居民岛,面积0.0208k㎡,海拔34m,距大陆最近点1.5km,因其岛顶圆如车轮,也称车轮岛。该岛周围海域水深清澈,各种鱼类繁多,是春秋两季回游鱼类进退的必经之地,去这一带垂钓者多去此处,该小岛西南有"王顶礁"盛产多种鱼类,为专业渔民的渔场,春夏季节多以六线鱼、黑鲷、花鲷为主要垂钓对象。
这里因是海中孤岛,潮流必须清楚掌握,每遇大风潮,岛周围多为环岛海流,必须使用重坠(300克以上),因小公岛周围为悬崖峭壁不适合矶钓,是船钓的理想钓场,举办大型的钓鱼比赛有组织难度,岛上因无居民,更无钓船可用。
黄岛
黄岛隶属青岛市黄岛区,位于胶州湾口西岸,黄岛区的东北部,地理坐标为北纬36°02′36″,东经120°12′54″。东北与青岛老市区后海相望,直距4500米,西距大陆最近点小石头村2公里,东南沿海与薛家岛相对,黄岛因过去岛上荒芜,土石赤黄,远眺整岛黄色,故称"黄岛"。改革开放以来,黄岛已成为开发区,各方面发展很快。 答案补充 黄岛的气候特点是夏凉多雨,频雾;空气湿润,秋后凉爽,空气干燥,冬季较长,黄岛周围水域水温变化以2月份最低,约2.5℃-3.0℃,春季为13.5℃--13.0℃。潮汐时间间隔小于落潮时间间隔,潮流基本为往复型,涨潮时左旋的规律明显,落潮时流向极乱。最大流速方向与海岸平行,夜间的潮流大于白天。黄岛海域溶解氧合物丰富,盐度和ph值适中,且变化极小,浮游生物、辰栖生物的种类和数量都比较多,另此海域的游浮动物也较多,主要有各种鱼虾、蟹类,属于经济类型的有牙鲆、舌鳎、吉鳞鱼、梭鱼、黄古鱼、黑鲷、真鲷、中四对虾、鹰爪虾、虾蛄、三疣、梭子蟹、日本鲟等。
由于黄岛近年来开发区发展很快,新建的海坝是良好的垂钓场所,每逢双休日,海坝上钓竿林立,钓获鱼较丰,由于黄岛海域距市区很近,来此垂钓者多用钓鱼船直达钓点,下面介绍几处有代表性的渔场: 答案补充 一)中沙礁中沙礁位于黄岛东南侧,是胶州湾内最大的侵蚀平台,两侧水深40余米,西平台顶部水深只有6-10米,顶部比较平坦,除有少量砂砾外,均为基岩。于市区前、后海前往均较方便,直达仅需半小时。这里是青岛海域常年可垂钓的钓场之一,鱼类资源丰富,特别是秋后,这里的真鲷、黑鲷、鲈鱼、六线鱼、黑鲪、鳗鱼等都钓获量大。特点是钓落不钓涨,习惯用饵多为沙蚕,船钓用海竿2-3支,底钩可一只,浮钩最大(301),如单钓鲈鱼可用浮钩1只,饵料为活立虾,浮钩脑线60-120厘米,根据潮位可调整长度,十拿九稳地能钓到鲈鱼。二)青岛第二海水养殖场青岛市第二海水养殖场(简称二养),位于青岛后海胶州湾畔的海水养殖区,属于青岛市市北区,这里由于多年来养殖多种海产品(海带、扇贝、海虹等),形成了一个多种鱼类,回游觅食的良好环境,鱼的密度大、个体大,是青岛钓鱼人心目中的良好场所,是青岛市举办钓鱼比赛的定点场所,又因这里各种鱼类的回游觅食有规律,前往垂钓仅限于船钓,主要鱼种为梭鱼、鲈鱼、黑鲷鱼等,鱼体较大其他如六线鱼、黑鲪鱼,每年5-6月份鲈鱼开始觅食,此时可钓获到4-5公斤个体较大的鲈鱼不足为奇垂钓黄鱼季节为每年秋季至冬季 答案补充 二养位于老市区,交通极为方便,可租用钓鱼船。距海岸400米左右,本海域由地理位置决定,东南风、南风为最佳风向,湾内平静如湖,北风、西北风不超过5级为宜
三)三号浮三号浮是海中的一个塔浮标,位于薛家岛西北,黄岛西南,三号浮下为礁石,落潮时可见约3000㎡的形状怪异的岩礁,岩礁环周多为泥沙海底,伴有砾石,水深4-10米。该钓场是近几年才发现的盛产梭鱼、鲈鱼、黑鲷等,其个体均大,是青岛周围海岛海钓很有发展前途的钓场之一。自养殖开始,这里的六线鱼、鳗林、黑鲪就很多。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梭鱼钓获频丰,其个体为2-8市斤一条.梭鱼其形体为梭状,此鱼原为觅食海洋藻类等,近年来可能为生物进化的原因 ,秋季吞食活饵,喜集结成群。为此,如去一处钓得能连连上钩,由于梭鱼觅食狂凶,其体大力强,具有特殊的手感,往往提鱼拨困难,必须靠抄网协助,很"刺激"。秋后的梭鱼肥美鲜嫩,绝无异味,可谓上等海鲜鱼类。船钓梭鱼独特钓法,一般为2-3只海竿,主线为0.45-0.55,钓把线长60-100公分即可,鱼饵以大沙蚕为主,其他鱼饵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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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的早上四点左右就有渔船到港了,买海鲜的话从早上一直到中午十点左右都有海鲜在卖。如果想要新鲜便宜的,就趁早去,早上六点到十点之间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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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捕捞作业分区管理制度,大中型渔船不得到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以下简称“禁渔区线”)内侧作业,不得跨海区管理界限(依据现行海区伏季休渔管理分界线)作业和买卖,因传统作业习惯到禁渔区线内侧作业的,由所在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报农业部备案。小型渔船应在禁渔区线内侧作业,不得跨省(区、市)管辖水域作业和买卖,禁渔区线离海岸线不足12海里的,可由相关省(区、市)按自海岸线向外12海里范围内核定为渔船作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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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游艇需要驾驶证,简称游艇驾照。
现在游艇驾驶证在全国海域通用,分为海上和内河两种,海上驾驶证不能在内河区航区航行,内河驾驶证同样不能在海上航行。
游艇驾驶证最多可产生8种等级的证书:
A1F:可驾驶海上任意长度的机械和风帆混合动力的游艇。
A1E:可驾驶海上任意长度的机械推进动力的游艇。
A2F:可驾驶海上20米及以下的机械和风帆混合动力的游艇。
A2E:可驾驶海上20米及以下的机械推进动力的游艇。
B1F:可驾驶内河任何适航水域的机械和风帆混合动力的游艇。
B1E:可驾驶内河任何适航水域的机械推进动力的游艇。
B2F:可驾驶内河封闭水域的机械和风帆混合动力的游艇。
B2E:可驾驶内河封闭水域的机械推进动力的游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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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米渔船无需办理手续。国家规定,吃水线5米以内可以不办理手续。我国的小船证分三种,即沿海船、内河船和游艇。这三种船适用于不同的水域,适用的法规不同,颁发的证书也不同。如果是私人购买小船,建议申请游艇证。根据国内法规的定义,游艇是指从事非商业性观光、休闲娱乐活动的船舶,乘员人数不得超过12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游艇类似于私家车和不得从事招揽顾客赚钱等经营活动。如果你买船,想带人去观光旅游赚钱,类似于出租车和客车您应该申请沿海或内河船证,并到港航局批准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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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02年8月23日农业部令第19号发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
第十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和公海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经主管机关批准并领取渔业捕捞许可证,根据规定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作业。
渔业捕捞许可证必须随船携带(徒手作业的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并接受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
第十七条 渔业捕捞许可证分为下列七类:
(一)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在我国管辖海域的捕捞作业。
(二)公海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我国渔船在公海的捕捞作业。国际或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有特别规定的,须同时遵守有关规定。
(三)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在内陆水域的捕捞作业。
(四)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在特定水域、特定时间或对特定品种的捕捞作业,包括在B类渔区的捕捞作业,与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或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同时使用。
(五)临时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临时从事捕捞作业和非专业渔船从事捕捞作业。
(六)外国渔船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外国船舶、外国人在我国管辖水域的捕捞作业。
(七)捕捞辅助船许可证,适用于许可为渔业捕捞生产提供服务的渔业捕捞辅助船,从事捕捞辅助活动。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明确核定许可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及规格、捕捞品种等。已实行捕捞限额管理的品种或水域要明确核定捕捞限额的数量。
作业类型分为刺网、围网、拖网、张网、钓具、耙刺、陷阱、笼壶和杂渔具(含地拉网、敷网、抄网、掩罩及其他杂渔具)共9种。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作业类型最多不得超过其中的二种,并应明确每种作业类型中的具体作业方式。拖网、张网不得与其他作业类型兼作,其他作业类型不得改为拖网、张网作业。
非渔业生产单位的专业旅游观光船舶除垂钓之外,不得使用其他捕捞作业方式。
捕捞辅助船不得直接从事捕捞作业,其携带的渔具应捆绑、覆盖。
海洋捕捞作业场所要明确核定渔区的类别和范围,其中B类渔区要明确核定渔区、渔场或保护区的具体名称。公海要明确海域的名称。内陆水域作业场所要明确具体的水域名称。
第十九条 下列作业渔船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向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农业部审批:
(一)到公海作业的;
(二)到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渔区、南沙海域、黄岩岛海域作业的;
(三)到特定渔业资源渔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作业的;
(四)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捞农业部颁布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的;
(五)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在农业部颁布的禁渔区、禁渔期从事捕捞作业的。
农业部应当自收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发放捕捞许可证的决定。
中央直属单位申请第一款规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的,直接向农业部提出。农业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捕捞许可证的决定。
第二十条 作业场所核定在B类、C类渔区的渔船,不得跨海区界限作业。作业场所核定在A类渔区或内陆水域的渔船,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水域界限作业。因传统作业习惯或资源调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跨界捕捞作业的,由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报作业水域所在地审批机关批准。
在相邻交界水域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交界水域有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发放,或由其共同的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
第二十一条 除本规定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况外,其他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其中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
前款规定的捕捞许可证审批发放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送农业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作业场所的核定权限如下:
(一)农业部:A类、B类、C类、D类渔区和内陆水域。
(二)农业部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本海区范围内的C类渔区,农业部授权的B类渔区。
(三)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海洋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A类渔区,农业部授权的C类渔区。在内陆水域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辖水域。特殊情况需要地(市)级、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作业场所的,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并授权。
第二十三条 从事钓具、灯光围网作业渔船的子船与其主船(母船)使用同一本渔业捕捞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附件3);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说明资料;
申请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除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
(一)首次申请和除作业方式变更外重新申请的,提供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原件;
(二)重新申请和换发捕捞许可证的,提供原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海洋大型、中型渔船再次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提供渔捞日志。
申请公海渔业捕捞许可证,除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
(一)农业部远洋渔业项目批准文件;
(二)除专业远洋渔船外,提供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
(三)首次申请的,提供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除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
(一)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或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承担教学、科研等项目单位申请的,提供项目计划、调查区域及上船科研人员名单;
(三)租用渔船进行科研、资源调查活动的,提供租用使用协议。
跨省或跨海区作业,依照规定应当申请临时捕捞许可证的,除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 发放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时,应当同时贴附与渔船主机总功率相等的渔船主机功率凭证。
第二十六条 海洋大型、中型渔船应填写《渔捞日志》(附件4),并在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或再次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时,提交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或发证机关。
第二十七条 在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的,须持《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和《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证书》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
(一)船名变更;
(二)船籍港变更;
(三)渔船所有权共有人之间变更;
(四)渔业捕捞许可证使用期满。
第二十八条 在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的,须按规定重新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
(一)渔船作业方式变更;
(二)渔船主机、主尺度、总吨位变更;
(三)因渔船买卖发生渔船所有人变更。
海洋捕捞渔船买卖,以及主机功率和主尺度变更的,须事先按本规定第十条规定重新申请船网工具指标。
发证机关批准换发和重新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应当收回原渔业捕捞许可证,并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在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的,须向渔业捕捞许可证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渔业捕捞许可证:
(一)渔业捕捞许可证损毁无法使用;
(二)渔业捕捞许可证丢失。
渔业捕捞许可证丢失的,持证人须在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告遗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由发证机关在有关媒体公告原渔业捕捞许可证作废后,方可补发新证。媒体公告费由持证人承担。
第三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的,持证人应将渔业捕捞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并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手续:
(一)渔船报废或损毁不再继续从事许可的捕捞作业;
(二)自行终止许可的捕捞作业。
第三十一条 渔业捕捞许可证和渔船主机功率凭证不得涂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
第三十二条 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为5年。其他种类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最高不超过3年。
第三十三条 使用期一年以上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以下称年审)制度,每年审验一次。
公海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年审期为二年。
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年审工作由发证机关负责,也可由发证机关委托申请人户籍或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十四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为年审合格,由审验人签字,注明日期,加盖公章:
(一)具有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持证人和渔船主尺度、主机功率、吨位未发生变更;
(二)渔船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与许可内容一致;
(三)按规定填报《渔捞日志》,未超出捕捞限额指标(对实行捕捞限额管理的渔船);
(四)违规案件已经结案;
(五)按规定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六)其他条件符合有关规定。
年审不合格的,年审机关可责令持证人限期改正后,再审验一次。再次审验合格的,其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
第三十五条 逾期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证书载明的渔船主机功率与实际功率不符的、应贴附而未贴附功率凭证或功率凭证贴附不足或贴附无效功率凭证的、以欺骗或其他方法非法取得的,以及涂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为无效渔业捕捞许可证。
涂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的渔船主机功率凭证为无效渔船主机功率凭证。
使用无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或未携带渔业捕捞许可证从事渔业捕捞活动的为无证捕捞。
第三十六条 渔业捕捞许可证的申请人应是渔船所有人,申请人在其申请获得批准后成为持证人。持证人对其申请从事的渔业捕捞活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山东二手渔船买卖
不可以,按规定购置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移。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不得跨海区买卖,国内海洋小型和内陆捕捞渔船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买卖
渔船的过户是渔船的船主对渔船发生买卖关系,需要到渔船的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渔船的过户手续.产权的变更由市渔港监督管理局办理,请你到当地渔港监督部门咨询变更产权业务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