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星乘船事件从管理学角度分析,暴露出了管理控制和危机管理方面的不足。
管理控制包括对项目本身及项目外在因素的控制。东方之星事件发生后,作为管理者,首先应该对船只的整体进行控制,包括人员情绪的控制、船体下沉速度的控制、事件危害性最小的控制等多方面。管理者在遇到突发状态时应该首先控制受危害群体的情绪,保证现象情况的整体把控。然后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控制船体下沉的速度,将损失和危害降到最低。同时还应该迅速与援救方取得联系,保证相关人员的安全。
从危机管理方面来看,作为一个项目管理者,一定要居安思危,要有危机意识。即在项目开展前夕做好相应的预案,做好防微杜渐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将突然发生的危机及时给与处理,使得项目进行较为顺畅。东方之星事件中管理者没有结合参加人员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没有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救援设备、救援方式以及自己人员的相关救援培训等方面工作,倒是事件发生后果严重。
所以作为管理者,要时刻保持一种危机意识,要将防范工作常态化,并做好现场管控,这样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长江沉船灵异事件有几起 揭秘东方之星沉船全过程
东方之星轮 编辑
同义词 东方之星(东方之星旅游客船)一般指东方之星轮
“东方之星”隶属于重庆东方轮船公司,轮船长76.5米,总吨2200,型宽11米,型深3.1米,核定乘客定额为534人。客轮只设一、二、三等舱,船上配有GPS导航系统、卫星电视、电话、卡拉OK厅等设备设施。游轮曾被交通部评为“部级文明船”。
2015年6月1日21时30分,东方之星轮在从南京驶往重庆途中突遇罕见的强对流天气(飑线伴有下击暴流)[1] 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导致的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沉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