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证书遗失怎么办
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或者《船员服务簿》的人员、渔民出海,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民证》。
临时出海作业的人员,持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向其服务船舶所在地的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民证》,发证机关应当注明有效时限。《出海船民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2. 船舶检验证书丢失怎么办
在船舶证书到期之前,对与船舶证书有关的项目进行检验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适合船舶预定的营运业务,并颁发一张新证书。
船舶定期检验 ,为使船舶处于良好状态,按照主管机关的规定,定期对船体和设备的有关项目进行的检验。
检验范围
(1) 对结构、机械和设备的检验以及必要时的试验以确保其满足与特定证书有关的要求,且其结构、机械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适合于船舶预定的营运业务;
(2) 核查所有证书、记录簿、操作手册以及特定证书所要求的其他须知和文件是否都已放置于船上。
检验周期
换证检验应在证书到期前 3 个月内进行。
检验规定
(1) 如换证检验是在证书到期之日前3 个月内完成,则新证书自换证检验完成日期起生效,其有效期从原证书到期之日算起,客船不超过2年,货船不超过5 年。
(2) 如换证检验是在证书到期日后完成,则新证书自换证检验完成日期起生效,其有效期从原证书到期之日算起,客船不超过2 年,货船不超过5 年;
(3) 如换证检验是在证书到期日前 3 个月之前完成,则新证书自换证检验完成日期起生效,其有效期从换证检验完成日期算起,客船不超过2 年,货船不超过5 年。
(4) 如换证检验到期时船舶不在预定进行检验的港口,经船舶检验机构认为正当和合理时,可将证书给予不超过3 个月的展期。经展期的船舶在抵达预定进行检验的港口后,不能再继续航行,必须进行换证检验。换证检验后的证书从换证检验完成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从展期前证书到期之日算起,客船不超过2 年,货船不超过5 年。
3. 渔船船舶证书都弄丢了怎么办
不可以,需要的证件有:
《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法定检验证书、船舶入级检验证书、《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理的部门:
《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两个证书,向公司所在地的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局申请办理;船舶入级检验证书、《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两个证书向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船级社分社申请办理;最后的证书向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申请办理。
国际航线的船员需要持有的证书较多:
1、适任证,2、服务簿,3、基安证,4、海员证,5、护照,6、健康证(卫检版),7、黄皮(黄热、霍乱),8、健康证书(海事局版),9、外籍证书(如上的船是方便旗船舶)
以上1~8项是必须持有的证书。
4. 船舶证书遗失怎么办理补办
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填妥的《<船员服务簿>登记表》
3、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4、两张近期直边5cm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海船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其影印件(必要时)
6、其它有关材料(培训证明、学历证明、遗失公告等)
7、申请《船员服务簿》损坏补发者应交回被损证书
5. 船员证书挂失补办
可以
《船员服务簿》会记录海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及发证时间。《船员服务簿》是长期有效的,在丢失或者服务簿填写页用完之后可以向原签发机关申请补发或者换发,需要健康证在有效期内,携带两寸白底的免冠照片窗口申请
6. 船员证书遗失了怎么办
证书遗失补发必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公司或个人申请。
需要参加船员违法记分强制培训(无适任证书者免培训)并刊登遗失公告,方可申请补办,补办材料如下:1.《船员注册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3.两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4.相应证明文件、培训证明、遗失公告及其影印件。 申请受理后10个工作日办结。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海事机构咨询。
7. 船舶所有权证书丢失补办
船舶检验证书是验船机构对船舶进行技术检验后签发的证明文件,简称船舶证书。其作用是证明船舶结构、船舶载重线、船舶稳性、抗沉性、吨位、舾装设备、消防设备、起货设备、主辅机械设备、锅炉和受压容器、电气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信号设备符合有关国际公约或船舶规范的要求。
(国产游艇— 一般由生产商办理,交船时一并交付)
1.技术图纸的送审并取得船检部门审批盖章(仅限首制艇);
2.开工申请,一般需填写开工申请表格,可在船检部门申领,取得同意的同时,与验船师协调过程检验,即在哪些时候需要进厂检验;
3. 开工生产,在生产的过程中,按质量证书的或船检部门的检验表格,各阶段进行检验填表,船检需要进厂检验的阶段需与验船师联系,配合进厂检验;
4.在生产过程的同时,收集好各需船检申请的设备的资料,如,救生设备,灭火设备,及原材料的证书等,以备用;
5.整理完成检验表格及各种设备证书;
6.倾斜试验(一般仅限首制艇),并整理完工稳性报告(如有需要);
7.航行试验,并将结果填入证书,拍船舶在水中的照片,将整理好的资料一并交与船检;
京穗船舶提示:船东需要确定船籍港所在地,并与所以地船检联系,申请船名,备用。
(进口游艇— 一般由代理商协助办理)
1、由船舶所有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盖有申请单位的章);若由游艇管理公司提交申请,则该管理公司应取得船舶所有人的委托说明资料。
2、提交申请资料:
(1)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2) 游艇的有效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等资料;
(3)艇主操作手册;
(4)艇体标识代码资料和照片;
(5) 游艇建造厂的建造相关文件;
(6) 游艇主要机器设备的有效船用产品证书;
(7) 游艇的买卖合同;
(8)进口游艇的海关关税证明。
3、确认上述资料提交完整后,进行实船勘验;
4、经勘验合格,请示上级单位批示后,进行初次检验;
5、按流程完成检验后,核发证书。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含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
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船舶登记是对船舶享有所有权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予以注册,并以国家的名义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事实。
船舶国籍证书(Certificate of Nationality of Ship)指船舶登记机关签发的用以证明船舶的国籍、船籍港、船舶所有权的一种证书。船舶所有人无论是原始或转来取得船舶所有权,都必须在其选择的船籍港向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登记机关在办理完船舶所有权登记手续后,向船舶签发国籍证书。
所有权证书
受理单位:海事局及下属各有资质办理的分局
申 请 人:游艇所有人
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船舶共有情况证明材料(适用于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法人和自然人之间等共有情况);
3.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6.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材料;
7.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材料(适用时);
8.合资公司出资额的证明材料(适用于中外合资公司所有的船舶);
9.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
10.船舶技术资料(新建船舶指船舶建造检验证书或者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船舶技术参数证明或者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现有船舶指原船舶检验证书,境外购买外国籍船舶指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
11.船舶照片5张(正横2张、侧艏1张、正艉1张、烟囱1张);
12.《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适用时);
13.船舶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籍证书
受理单位:海事局及下属各有资质办理的分局
申 请 人:游艇所有人
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船舶国籍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经核准的船舶名称申请书(必要时);
3、船舶所有权证书及其影印件(与船舶所有权登记同时申请的可免);
4、船舶经营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书及其影印件;
5、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及其影印件;
6、船舶技术证书及其影印件;
与所有权登记申请同时办理时可以免相同的材料。
8. 船舶国籍证书遗失补办申请
如果说是新船、先办船舶识别号,然后拿着识别号去办理船名核准,然后再去办船舶呼号。这些都是在船舶建成前就可以办的了。
交船后,提供相应的文件,包括船级社的文件,办理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最低配员证书,同时申请垃圾啊,油污啊。杂七杂八的证书。
9. 船舶证书遗失怎么办手续
各航运单位、院校、船员个人: 为了切实解决各航运单位、院校、船员个人因各种原因将船员证书遗失后挂失难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证书遗失后公告作废的效果,更好地为航运企业和船员个人提供优质服务,我局近期将在上海海事局网站上开设海船船员证书遗失公告栏,为广大船员提供各类海船船员证书遗失公告声明作废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在我局申请遗失补办的各类海船船员证书、合格证、海员证等。
二、受理部门:局政务受理处。三、申报材料: (一)《船员证书遗失声明申请单》与下列补办证书材料一并报送; 1、工作单 ;2、申请表;3、体检表;4、照片;5、身份证(复印件)。(二)若因海上交通事故造成证书灭失的,须递交主管机关出具的海事报告。四、刊登栏目:船员管理处将各类海船船员证书、合格证、海员证等遗失信息在上海海事局网站最新公告栏和船员管理(相关公告)上予以刊登10. 船舶证书丢失怎么办理
水手证换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
1,个人亲自填写《海员证换新申请表》
2。《船员服务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3,国际航行(含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任职能力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