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起重设备证书图片
国际海事组织于2017年7月19日通过的FAL.2/Circ.131,MEPC.1/Circ.873,MSC.1/Circ.1586和LEG.2/Circ.3号通函,把船上应配备的证书或文件清单做了更新,结合通函、船旗国和实船文件记录的要求,下面按各公约要求,梳理一下船舶应配备的证书、文件和记录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括号内为相应公约要求出处,以及具体时间和总吨要求),内容仅供参考。
【由船旗国签发】
1、国籍证书;
2、最低配员证书(SOLAS CV/R14.2);
3、电台执照;
4、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证书;
5、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BCC(1000总吨以上船舶);
6、残骸移除证书WRC(300总吨以上船舶);
7、油污损害民事赔偿责任保险CLC(2000载重吨以上散装货油船);
8、连续概要记录CSR;
9、船旗国年税单(个别船旗要求,如Panama)。
【SOLAS公约】
1、SOLAS CI/12要求的免除证书(一般不适用);
2、PSPC涂层技术案卷(CII-1/R3-2,2008.7.1以后合同,或2009.1.1以后龙骨,或2012.7.1以后交船);
3、船上应急拖带程序(CII-1/R3-4);
4、建造完工图纸(CII-1/R3-7,2007.1.1以后建造,管理公司同时也应保存一套);
5、完整稳性资料(所有客船,及24m以上货船,CII-1/R5 & R5-1);
6、噪声检验报告(CII-1/R3-12,1600总吨以上,2014.7.1以后合同,或2015.1.1以后龙骨,或2018.7.1以后交船,应满足MSC.338(91)标准。对2009.1.1-2015.1.1之间龙骨的船舶,应满足《船上噪声等级规则》的要求);
7、破损控制图及手册(CII-1/R19,MSC.1/Circ.1245);
8、船舶操纵手册(Manoeuvring Booklet)(CII-1/R28, IMO A.601(15),MSC.137(76)和MSC/Circ.1053);
9、SOLAS CII-1/CII-2/CIII提到的替代设计和布置评估报告(一般不适用);
10、船舶维护保养计划(CII-2/R14);
11、消防演习记录(CII-2/R15.2.2.5);
12、消防安全培训手册(应由船舶工作语言写成,船员餐厅、娱乐室及每一船员住舱配备,CII-2/R15.2.3);
13、消防安全操作手册(编写配备要求同上,CII-2/R16.2);
14、防火控制图/手册(CII-2/R15.2.4 & R15.3.2);
15、直升机操作手册(CII-2/R18.8.1,1999.7.1以后建造130m以上的客滚船,或悬挂澳大利亚旗及航行于澳大利亚所属水域的船舶,或其他需要的船舶);
16、更换现有救生艇释放和回收系统验收声明(CIII/R1.5,LSA4.4.7.6,所有船舶,在2014.7.1之后的第一次坞检安装,但不迟于2019.7.1)。或:可接受的替代救生艇释放装置的声明(2011.5.20之前建造的救生艇,未在2014.7.1之后的第一次坞检时,按照LSA4.4.7.6要求改造的艇钩);
17、应变部署表和应变须知(CIII/R8 & R37);
18、营救落水人员计划(CIII/R17-1,MSC.346(91)和MSC.1/Circ.1447);
19、培训手册(CIII/R35);
20、无线电记录(CIV/R17);
21、VDR或S-VDR年度测试报告及符合证书COC(CV/R18.8);
22、AIS测试报告(CV/R18.9);
23、LRIT符合性测试报告(CV/R19-1, MSC.1/Circ.1307);
24、海图和航海出版物(CV/R19和R27);
25、国际信号规则和IAMSAR手册第III卷(CV/R21);
26、引水梯证书及使用和维护记录(CV/23.2.4,2012.7.1以后安装的引水梯);
27、航行活动记录(CV/R26 & R28.1,如果航海日志中未记载这种信息,则应以主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形式作记录);
28、货物系固手册(CVI/R5.6 & CVII/R5);
29、货船安全构造证书SC(500总吨以上货船);
30、货船安全设备证书SE及其Form E(500总吨以上货船);
31、货船安全无线电证书SR及其Form R(300总吨以上货船);
32、货船安全证书(500总吨以下船舶,替代上述三本证书);
33、经批准的货船安全设备记录Record of approved cargo ship safetyequipment(此记录中标明了船舶主要安全设备,如救生艇、救生筏、航行设备等的型号、序号号、生产厂家等信息,船级社在SE证书初次检验时做此记录,之后相关设备更改后,也应体现在此记录中);
34、无线电设备岸基维修协议;
35、EPIRB年度测试报告(CIV/R15);
36、无线电设备年度检测报告;
37、救生艇年度检测报告(CIII/R20);
38、救生艇架负荷试验报告(CIII/R20,至少5年一次);
39、救生筏年度检测报告;
40、便携式及固定式灭火器检测报告;
41、舷梯证书及维护保养记录(CII-1/R3-9, CIII/R20,CI/R8和MSC.1/Circ.1331);
42、谷物运输批准证书或装载手册(CVI/R9)。
【MARPOL及相关】
1、国际防止油污染证书IOPP及Form A(非油船)或Form B(油船);
2、油类记录本(150总吨以上油船,以400总吨以上非油船);
3、油污应急计划SOPEP(同上);
4、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ISPP;
5、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率的批准文件(MEPC.157(55),不适用于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的船舶);
6、垃圾管理计划(100总吨以上和载运15名以上人员的船舶);
7、垃圾记录本(400总吨以上和载运15名以上人员的船舶);
8、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IAPP及附表;
9、国际能效管理证书IEEC(400总吨以上船舶);
10、消耗臭氧物质记录本;
11、换油程序和换油记录(Ann VI/R14.6);
12、焚烧炉操作手册(Ann VI/R16.7);
13、加油单据和油样品;
14、EEDI技术案卷(2013.7.1以后龙骨,或2013.1.1以后合同,或2015.7.1以后交船);
15、能效管理计划SEEMP(400总吨以上船舶,该计划可为船舶安全管理体系SMS的一部分);
16、NOx技术案卷(2000.1.1以后,130kw以上柴油机);
17、柴油机EIAPP证书(同上);
18、柴油机参数记录本;
22、油水分离器型式认可证书;
23、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证书;
25、焚烧炉型式认可证书。
【体系(ISM/ISPS/MLC)】
1、安全管理证书SMC;
2、符合声明DOC;
3、国际保安证书ISSC;
4、船舶保安计划SSP和保安评估SSA;
5、国际劳工公约证书MLC2006;
6、船员休息时间记录(STCW A-VIII/1,MLC A2.3.10);
7、财政担保证书(MLC A2.5.2 & A4.2);
8、DMLC PART I和PART II(MLC A5.1.3.12);
9、MLC证书的检查报告(MLC A5.1.4.12)。
【其他公约】
1、国际吨位证书ITC(1969)及吨位计算书;
2、国际载重线证书LL(或其免除证书)及干舷计算书;
3、国际防污底系统证书AFS(400总吨以上国际航行船舶);
4、防污漆系统声明(船长24m以上、400总吨以下船舶);
5、国际载重线证书的记录(Record of condition of assignment of Load Line internationalconvention)(此记录标明载重线公约要求的相关设施,如水密门、空气管、通风筒等尺寸、位置等信息);
6、船员居住舱室证书其及检查记录(CA证书以及Survey report for the issue of a CA inspectioncertificate和Record of approved CA details,后个记录标明了船员居住舱室的位置、尺寸等信息,缔约国在船旗国检查时会检查,此要求不适用于MLC2006公约生效以后建造的船舶);
7、起货设备证书及其检修记录簿(如有);
8、固体散货安全证书IMSBC;
9、船级证书CLASS;
10、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每一船舶);
11、压载水记录本(每一船舶);
12、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BWMC(400总吨以上船舶)。
【散货船附加】
1、150米以上散货船的建造档案(SOLAS CRII-1/3-10, 2016.7.1以后合同,或2017.7.1以后龙骨,或2020.7.1以后交船);
2、船舶结构通道手册(2006.1.1以后建造,20000总吨以上散货船);
3、货物资料(SOLAS CRVI/2 & CXII/R10);
4、散装货物手册(SOLAS CVI/R7 & CXII/R8);
5、散货船加强检验报告ESP。
【油船附加】
1、150米以上的油船的建造档案(SOLAS CRII-1/3-10, 2016.7.1以后合同,或2017.7.1以后龙骨,或2020.7.1以后交船);
2、物质安全数据单MSDS(SOLAS CVI/R5-1,油船装货之前,向船舶提供);
3、船舶结构通道手册(2006.1.1以后建造,500总吨以上油船);
4、专用清洁压载舱操作手册(MARPOL Ann I/18.8);
5、状况评估计划CAS(MARPOL Ann I/20 & 21);
6、分舱和损坏稳性信息(MARPOL Ann I/28);
7、最近一次压载航行的排油监控系统记录(150总以上船舶,MARPOL Ann I/31);
8、排油监控系统ODMC操作手册;
9、原油洗舱操作与设备手册(COW手册);
10、船对船STS操作计划和操作记录(MARPOL Ann I/41);
1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管理计划;
12、稳性仪的认可文件(所有适用于IBC、IGC、BCH和GC规则船舶);
13、油船加强检验报告ESP。
【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附加】
1、运输信息(SOLAS CVII/R4.1);
2、危险货物舱单或积载图(SOLAS CVII/R4.2 & 7-2.2,MARPOL Ann. III/R4)。
2. 船舶起重设备检验
一、准备好资料、报检
1、在起重机检验报告到期之前,提前一个月前往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报检,报检时需要提交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检申请,写明起重机械的类别,额定载荷、跨度、起重力矩等基本资料。
2、提交起重机年检自检报告,要注意的是在报告中必须盖上使用单位、维护单位的公章,而且自检内容不能少于规定的检验报告上的项目。
3、按照当地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提交检验费,不同的地区在收费上可能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起重量越大,跨度越大,收费越高。另外,起重机型式的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如防爆型起重机检验费用通常会增加,,非标类起重机检验费用增加50%。而桥式起重机上的电动葫芦按照起重机的70%来收费。
二、安排质监部门前来进行现场检验,根据法定检验报告项目中的内容进行检验并记录。
三、准备好定期检查所需要准备的资料,资料有:
1、制造许可证。
2、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3、起重机整机图纸,包括了液压原理图,电气原理图。
4、安全装置和重要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书。
5、安装维护说明书,包括了安装、维护以及营救救援的资料文件。
6、上一次年年检的报告书。
7、日常检查、维修记录。
四、改由检验单位检验之后,找到适用问题要展开整改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所明定的时间之内关停完,把处置了结论记录下来,一起交到检验单位,假如少于了规定的整改期限,亦绝不能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3. 船舶起重设备证书有效期
过期的证就不能再使用了,也不能补的,补只能是在有效期内的证件才行,需要重新报考了。技术好的我校代报可以,每月有,提交资料等本人参加考试的快一些
4. 船舶起重设备检验证书
有法定证书和船级证书两类。
(1)法定证书,按照船旗国(见船舶登记)政府批准的有关国际公约和该国政府法规检验后签发的证书。
根据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规定签发的有: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国际船舶载重线免除证书(适用于新型船和通常不从事国际航行而仅偶然航行一次的船舶)。
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签发的有:客船安全证书、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报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话安全证书、免除证书(按公约发给对救生设备、无线电报和无线电话可以免除部分要求的船舶)、核能客船和货船安全证书、散装谷物稳性批准书。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公布的《近海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签发安全证书。
根据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对船舶丈量后签发吨位证书。
对通过苏伊士运河和巴拿马运河的船舶,则须丈量后签发各该运河的专用证书。
此外,尚有船舶起货设备证书、国际防油污证书、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等。
(2)船级证书,经过船级社或船舶检验局检验后发给的证书,有船体入级证书、轮机(包括电气设备)入级证书、货物冷藏装置入级证书。
船舶经检验合格,在船级社总部未发给证书前,可先发给临时入级证书。
5. 船舶起重设备证书图片样本
一种,汽车起重机被列为特种机动车辆,也是特种机械设备,操作汽车起重机的司机需要取得以下几个相关的证件:
1、汽车起重机司机必须取得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机动车辆驾驶证;
2、汽车起重机司机还必须取得由所属集团公司所颁发的内部准驾证;
3、汽车起重机司机应当取得所在省市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所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
4、汽车起重机司机需要取得所在省市交通部所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以及技术等级初级证书;
5、汽车起重机需要进行36t重以上物品的起重作业时,司机还应当去办理二级作业许可证。
6. 船舶起重设备证书图片高清
起重机证还分为两个种类,分别是:起重机指挥证(项目代号Q1);起重机司机证(项目代号Q2)。
其中,起重机司机证还分为好几种小类,分别是:缆索式起重机司机(Q2)、流动式起重机司机(Q2)、门式起重机司机(Q2)、桥式起重机司机(Q2)、塔式起重机司机(Q2)。从事哪一种起重机,就报考相对应的起重机证就可以了。
7. 船舶起重设备证书图片大全
起重机械(吊车)操作证书是没有等级划分的,只有类别的区分,比如下表: 起重机械作业 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 Q1 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 Q2 起重机械指挥 Q3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Q4 塔式起重机司机 Q5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Q6 缆索式起重机司机 Q7 流动式起重机司机 Q8 升降机司机 Q9 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 Q10 而起重机械职业技能划分是有等级的,有原来的劳动部门划分和鉴定,但是企业一直不认可,不执行,就没有落实执行。现在只有操作证,没有职业技能鉴定等级。 塔吊和汽吊的操作证是分开的,一般塔吊的操作证由住建委有关部门发放,而汽车吊是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这就是中国特色。
8. 船用起重设备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机舱设备检修用起重机.弓1 用标准GB 985 气焊1手工电 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 基本形式与尺寸GB 986 埋弧焊焊
9. 船用吊机证书
不一样的。虽然同属于特种设备,但是使用场合不一样,行吊证是工厂起重机用的操作证,吊机证是户外吊机的操作证。证件不能通用。吊车操作证和随车吊操作证不一样,随车吊不需要操作证,只需要运营证,这个方便你在道路上行驶。在一个司机达到合格的操作证后才能操作随车吊。
一般情况下,吊钩式随车吊有直臂和折臂的两种形式。我们一般的直臂式在伸缩时候最大的隐患就是吊臂折断。其实,在吊臂上有个重量指示表,吊起多大的物体在表上有明确的显示。我们的吊机在对物体吊起的过程中,只要司机做过相当的操作培训,对吊机操作熟练,吊钩式随车吊的工作就会更加合理可靠。
10. 船吊起重机需要什么样的证件
开航吊需要驾驶证。
一个是B2驾照,第二个是塔吊操作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流动式起重机项目)。
吊车、塔吊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的建筑特种上岗证并佩戴该证件方可正常上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业工作人员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