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用航行灯
飞机灯光的分布其实是从航运界上继承而来。航运界规定船舶左舷装红灯,右舷装绿灯,桅杆和船尾装白灯;非机动船只装舷灯;木帆船只装一盏白灯。故此飞机的航行灯也被规定为左红右绿尾白,不可以使用其他颜色。
航行灯的照射范围是110度,所有的航行灯都必须符合这个标准。在飞行中,从驾驶舱看到前方的飞机如果是右侧闪红光,左侧闪绿光,飞行员就马上可以知道有飞机在和自己相向飞行,需要马上做出反应。因为两架客机的相对速度约为1800千米/时,从发现到相遇大约只需十秒。尽管有地面管制员对飞机的监控以及TCAS系统的监视,航行灯对飞行员的警示和进一步的判断也极其重要的。尾部的白光则是告诉周围的飞机前方有飞机。
2. 船用航行灯控制器
叫航标灯,是安装在某些航标上的一类交通灯,在夜间发出规定的灯光颜色和闪光频率(频率可以为0),达到规定的照射角度和能见距,对夜行的船舶进行指引。航标灯有固定灯标、灯浮标、灯船和灯塔4种。灯塔是建于航道关键部位附近的一种塔状发光航标,是一种固定的航标,其基本作用是引导船舶航行或指示危险区。
3. 船用航行灯故障原理图
船舶号灯就是船舶的信号灯和舷灯。船灯的历史起源无从考证,但凭口传,有几百年历史了。据福建省志、县志记载:清代顺治帝祭澄江毕,急回京都,忽然风浪大作,无法过江,渔翁勇摆渡送帝至对岸,帝回京后命乐府作《渔家乐》曲牌,并赐金匾“渔家乐”一块和“夜明珠”一颗,为渔家造福。渔家将夜明珠置于船舶桅杆之上,这恐怕是最早的说法。
现代船舶(包括海洋钻井平台)上用于满足各种照明和信号要求的一类交通灯。包括船用照明灯、航行灯和信号灯3类。按国际公约规定,船舶在夜航、作业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为了表明它的位置、在航状态及种类等特征,在船上须装备各种灯具,显示各种信号,以便识别和避让。为此,航行灯和信号灯的光弧、能见距离、色度、外壳防护和安装位置都有严格规定。船灯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船舶规范和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并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发给证书后方可装设使用。
船用照明灯 船舶上用于照明的灯具统称。有机舱灯、蓬顶灯、走道灯、应急灯、甲板作业照明用的投光灯、远距离搜索目标用的探照灯、在有爆炸性气氛的地方使用的防爆灯、临时工作场所中使用的手提灯和生活区用的照明灯等。
航行灯 表示航行中船舶的位置和方向的灯具。有桅灯、舷灯和尾灯3种。
①桅灯:安装在位于船的首尾中心线上的桅杆顶上,在正前方225°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白色灯光,能见距离2~6海里。
②舷灯:有表示左舷的红灯和右舷的绿灯,分装在驾驶室桥楼左右舷上。各自在船正前方至船舷的正横后22.5°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红、绿色灯光,能见距离1~3海里。
③尾灯:安装在船尾,在正后135°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白光,能见距离2~3海里。
信号灯 表示船舶所处状态或提供灯语的一类灯具。有环照灯、锚泊灯、闪光灯和通信闪光灯等。
①环照灯:能在360°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白、红、绿或黄色的灯光,能见距离2~3海里。
②锚泊灯:锚泊中的船舶,自日落至日出期间挂在船首和船尾最易见处的两盏发出白光的灯。
③闪光灯:装在舷灯上方,当船舶作左右转向时,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发出红光或绿光的环照信号灯。
④通信闪光灯:又称莫尔斯信号灯。由人工操作,按莫尔斯电报码信号发出白光的灯,供近距离通信联络用。包括定向发光的手提式或旋转座架式通信闪光灯,环照发光的桅顶式通信闪光灯。
此外,船灯还有救生圈自亮浮灯和救生衣示位灯。前者附在救生圈上,当灯具在海上飘浮时自动点燃,是一种电池式水密灯。后者附在救生衣上,供夜间使用,是一种电池式水密浮灯。
4. 船用航行灯控制箱
1、照明系统中的航行灯\信号灯系统容易出现绝缘低,主要原因是:a)灯具内灯头处由于电缆接线时端头处理不好(如引入线最后用的玻璃纤维管质量差)在下雨天潮湿引起的;对策只要将接线端子绝缘处理好(如用热塑管或高质量绝缘管套),提高灯具的密封性.b)有的航行灯信号灯控制器是一极控制,只要任何一只灯绝缘低就会导致整个系统绝缘低.对策是控制器应该是双极控制;再有问题只好加装大功率开关电源也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
2、低压火灾报警系统中容易接地或绝缘低;原因也大都是报警器主板接地或感温感烟探测器线路绝缘低或接地,解决办法同样是加装开关电源。
3、通讯及广播系统中接地:有时是由于其电路板中的电容击穿,必须找生产厂家维修。
5. 船用航行灯专用
正常情况下用上层,坏了容易换灯泡。下层的临时用(上层坏了,时间和情况不方便更换)。应该都是双层,公约要求的。
6. 船用航行灯控制面板
航行灯是船舶之间互相辨别船舶类别和航行动态的重要标志,是船舶采取避让措施的重要依据,能有效避免船舶发生碰撞,尤其是在夜间或能见度低时。然而,航行灯的不规范使用或故障会传递错误信号,给船舶成功避碰造成巨大的阻碍,不容忽视。
本期梳理了国内航行海船航行灯的重点要求,希望相关管理公司及时排查船队航行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开展船员培训,帮助船舶开展航行灯的自查自纠以及日常维护工作。
一、一般要求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拖带灯、环照灯、环照黄色闪光灯、操纵号灯以及闪光灯(不包括白昼信号灯)。
1、“桅灯”是指安置的船首尾中心线上方的白灯。
2、“舷灯”是指右舷的绿灯和左舷的红灯。
3、“尾灯”是指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
4、“拖带灯”是指具有与本条3款所述“尾灯”有相同特性的黄灯。
5、“环照灯”是指在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6、“闪光灯”是指每隔一定时间以每分钟频率120闪次或120以上闪次的闪光的号灯。
7、航行灯控制器:
(1)航行灯控制器:能对航行灯进行操作控制的装置
(2)航行灯控制器应直接由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供电。若设有临时应急电源时,航行灯控制器应直接由应急配电板和临时充放电板供电。电气声响信号设备应能由主电源、应急电源和临时应急电源(要求时)供电。
(3)船长不小于50 m 的船舶上的航行灯控制器应为下列故障提供报警:
航行灯供电故障;
通电灯泡的故障,包括短路。
二、配备要求
1、基本号灯:
2、作业号灯:
3、首、尾均装推进器的船舶,应额外再配备1 套桅灯、舷灯与尾灯。多种作业船舶应配齐相应的各种作业号灯。下列号灯如性能相同而安装又能符合20规则8.2.3 要求,可无需重复配备:
① 失去控制的船舶、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以及限于吃水的船舶所用号灯中的红环照灯;
② 各种作业号灯中相同的号灯。
4、港口特殊规定或用船部门特殊需要的号灯,应予考虑配备;
5、专门装载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船舶及从事拖带、顶推此类船舶的拖船不得采用燃油号灯。
6、船长为50 米及以上的船舶,其前后桅灯、左右舷灯和尾灯应配有双套或双灯泡。
7、150 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配1 盏白昼信号灯,并应配备备用灯泡2 只。非机动船不需配备。
三、技术要求
1、号灯灯壳内部应涂无光黑漆。
2、所采用的船用号灯灯泡应经认可。
3、号灯的结构及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其结构应便于拆装、升降、更换零件及手提,并能防止灯泡松动和脱出;
(2)号灯应采用外部接线的方式;
(3)除环照号灯外,灯壳顶部应有指示船首或船尾方向的箭头标志;
(4)灯壳外部应有铭牌,内容包括灯名、能见距离、灯泡(或灯芯)规格、电源电压、厂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以及检验单位的标志和认可号。小型号灯因条件达不到时,可用制造厂标志和检验单位的标志代替铭牌
(5)在透镜或滤色片的边缘处应刻有厂号和认可号;
(6)应附有检验单位签发的船用产品证书。
四、安装要求
1、环照灯的安装
垂直装设2 盏或3 盏号灯以共同组合显示时:这些号灯的间距应不小于2m,而且除需装拖带号灯的情况外,其中最低1 盏号灯应装设在船体以上高度不小于4m 处;装设3 盏号灯时,其间距应相等。
2.前桅灯的安装:
(1) 除操纵号灯及20规则8.2.3.1(4)所述外,桅灯应高于并离开其他一切灯光和遮蔽物。
8.2.3.1(4):当在低于桅灯的位置上不可能装设本章8.2.3.11(操限船号灯) 与8.2.3.12(限于吃水船号灯)的安装规定的环照灯时,这些环照灯可以装设在后桅灯上方或悬挂于前桅灯和后桅灯垂向之间,如属后一种情况,则应安置在与该船首尾中心线正交的横向水平距离不小于2m 处;
(2)前桅灯在船体以上高度应不小于6m;如船宽大于6m,则灯高应不小于船宽,但不必大于12m;
(3)前桅灯应装在船舶纵中剖面上; 前桅灯应安置在离船首不大于船长的1/4 处。
(4) 如只配备1 盏桅灯,应安置在船舶前部,其安装高度与前桅灯相同。
3、后桅灯的安装:
(1) 垂直位置:后桅灯应高于前桅灯至少4.5m。前、后桅灯的垂向距离应使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当从距离船首1000m 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桅灯在前桅灯的上方,并且分开。
(2)水平位置: 后桅灯应装在船舶纵中剖面上。 前、后桅灯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2 船长,但不必大于100m。
4、舷灯的安装:
(1)垂向位置:机动船的舷灯在船体以上高度应不超过前桅灯高度的3/4,但不应低到受甲板灯光的干扰;
(2)水平位置:机动船的舷灯不应安装在前桅灯的前面,并应装设在舷侧或接近舷侧处;被顶推船的舷灯应装设在船舶前端。
(3)舷灯的遮板:舷灯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遮板,并应符合本节8.2.1.4 的要求。
5、尾灯的安装:
尾灯应安装在尽可能接近船尾处
6、锚灯的安装:
(1)如仅装设1 盏锚灯,应在最易见处显示;
(2)当装设2 盏锚灯时,前锚灯应安装在船舶的前部,后锚灯应安装在船尾或接近船尾处,且前锚灯应高于后锚灯不小于4.5m。船长为50m 及以上的船舶,前锚灯应装设在船体以上高度不小于6m处。
7、失去控制的船舶号灯的安装:
2 盏红环照灯应在同一垂线上。
8、拖船或顶推船号灯的安装:
(1)2 盏或3 盏桅灯应装在同一垂线上,其中1 盏应装设在前桅灯或后桅灯相同的位置。如装在后桅上,则最低1 盏后桅灯高于前桅灯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4.5m。
(2)拖带灯的安装:拖带灯与尾灯应安装在同一垂直线上,上黄下白。
9、引航船号灯的安装:
2 盏环照灯应装在同一垂线上,上白下红
10、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号灯的安装:
红、白、红
11、限于吃水船舶号灯的安装:
3 盏红环照灯应在同一垂线上。
12、白昼信号灯的安装:
(1)应置于该灯制造厂提供的专用的小箱中,该箱应固定设置在驾驶室内易取又不妨碍操作通行之处,一般可设在驾驶室左前角或右前角附近。
(2)电源插座应在该箱附近,为其配备的柔软电缆的长度应大于该电源插座至任何一舷边的距离,也可为此目的而设置2 个电源插座。
7. 船用航行灯控制箱故障
答:限于吃水的船舶:除了舷灯、尾灯、桅灯外,必须在最易见处显示垂直三盏环照红灯。
船舶航行信号灯分为红白绿三色,垂直设置在主桅杆两侧。用于各种情况下的不同用途,代表一定的意思。
拓展资料:
其他情况号灯的使用
(1)锚泊时:仅显示锚灯(一盏白环照灯)。
(2)失去控制的船舶:除了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还应在最易见处显示垂直二盏环照红灯。
8. 船用航行灯泡
这是门职业,不是一朝一汐疣能入门速学的,不管是陆地电工或是船舶电工,都不是一天两天学会的,特别是船舶电工(电机员)也叫电匠,陆地的电工只玩用电,但船舶电工玩的是从发电到用电,比陆一地多个发电,所以基本上不能速成,船电不但但换个灯炮维修用电器有的会绕电机线圈,维修船长的吊车,主付机用电配电仪表箱,等维修舵机,起重设备,船上电工基本是一跟设奋打交道,没有几辛科斑学习巩难上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