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主要措施: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调整进出口税率,提高部分高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稳定国际市场份额;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发挥大集团的带动作用,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和特大型钢铁集团。
主要影响:政策虽然无法改变目前钢铁行业面临的内外需下降的状态,但是淘汰落后产能和联合重组将会给行业周期性下滑的延缓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从长期来看,大型优势钢企将成为钢铁行业的绝对龙头。
汽车业:支持发展自主品牌
主要措施: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使大型车企从目前的14家减少到10家以内。今后3年中央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发展自主品牌。
主要影响:减征购置税政策对大多数轿车企业构成利好。专项资金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和自主品牌轿车的发展。规划一方面刺激了内需,扩大了小排量汽车销售;另一方面鼓励车企进行研发投入发展自主品牌,这将对我国的汽车企业发展构成长期利好。
纺织工业:促进企业由大到强
主要措施: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至15%。加大对纺织企业技改资金和流动资金贷款支持;鼓励支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与担保机构优先向纺织企业提供贷款和担保。在新增中央投资中设立专项,重点支持纺纱织造、印染、化纤等行业技术进步。
主要影响:退税上调短期有助于缓解企业的压力,但难以阻止纺织业出口增速的下降甚至绝对值的下滑。而行业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外需不足,在全球需求萎缩的大背景下,规划很难直接和及时地刺激扩大出口。另外,信贷支持的执行仍存疑、专项资金的投资额度不明确,难以在短期内为企业带来盈利能力的明显改善。
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联合重组
主要措施: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进行联合重组;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政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建立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风险补偿机制;增加出口信贷额度,支持装备产品出口;重大工程项目优先采购国内生产设备,国内采购率原则上不低于70%。
主要影响:国家明确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进行联合重组,相关企业有望通过产业链的整合来进一步扩大自身的实力,细分子行业的龙头企业受益最大。另外,规划中要求提高国产设备采购比例和鼓励采购首台首套国产设备的政策对装备制造业企业,尤其是大型骨干企业意义重大,有助于其市场份额提升及推广。
船舶工业:扩大国内市场需求
主要措施:淘汰落后产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将现行内销远洋船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延长到2012年。拟出台单壳油轮和化学品船以及老旧船舶的报废更新政策;提前实施进入中国水域的单壳油轮淘汰政策。
主要影响:中国造船业订单以散货船为主,大约占比70%左右,这项政策将有利于扩大国内船舶市场需求,调整运力结构。而目前全球油轮在手订单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单壳油轮淘汰所新增需求,因此不会在国际范围产生较大的影响。中国船舶和广船国际的产品基本代表相应领域的国家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对这两家公司的发展相对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