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超高处罚?

83 2024-08-21 19:58

一、船舶超高处罚?

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

(五)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

二、船舶加油溢油处罚?

根据船员积分制违法记分标准,扣分从1到15分不等,一个记分周期即一年为15分,扣满后就会被吊销船舶驾驶证。经过学习,船员王某也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没有驾驶证不好开的,大概总共在半个月左右,绝对是一个大的教训。”

由于船舶航行速度慢等特点,一般船员扣分比机动车驾驶员要少很多。但是海事部门对环境污染类的违法行为,施行的是一票否决制,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

三、船舶没有签证处罚?

第三十六条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的规定,船舶、设施上的人员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影响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造成海上交通事故的,还应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以下列行政处罚:  (一)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对全部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吊销船员职务证书,对次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12个月直至吊销船员职务证书;对相当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24个月或吊销船员职务证书。(二)造成重大事故的,对全部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吊销船员职务证书,对次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12个月至24个月;对相当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18个月或吊销船员职务证书。(三)造成大事故的,对全部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24个月或吊销船员职务证书,对次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6个月;对相当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12个月。(四)造成一般事故的,对全部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12个月至24个月,对次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3个月至6个月;对相当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6个月至12个月。(五)造成小事故的,对全部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6个月至12月,对次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3个月;对相当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3个月至6个月。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四、船舶超速多少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规定,船舶超速的处罚标准如下:

1. 船舶在限速区域内超速10%以下的,可以口头警告或者书面警告;

2. 船舶在限速区域内超速10%以上但不超过30%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3. 船舶在限速区域内超速30%以上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扣押船舶或者吊销船舶营运证。

超速不仅会导致罚款,也会对船员和乘客的安全构成威胁,可能会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严格遵守航行规定,确保航行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五、船舶冒险航行的处罚?

你好,船舶冒险航行是指在航行中故意或过失地违反航海规则、导致船只损坏或人员伤亡的行为。根据国际海事法和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船舶冒险航行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撤销船舶的船舶证书或执照,禁止其继续进行航行。

2.处以罚款,罚款金额根据损失程度、过错程度和船舶价值等因素而定。

3.对船长、船员或船主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取消或暂停执照等。

4.对船舶进行扣押或没收。

5.提起刑事诉讼,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6.要求船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赔偿费用。

以上处罚措施都是旨在惩罚违反航海规则、导致船只损坏或人员伤亡的行为,同时也是为了保障船舶安全和航行秩序。

六、船舶非法营运处罚依据?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未按规定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营运,没收其非法收入,并视情节轻重,按船舶大小处以罚款:2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00至1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000至5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5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船舶营业运输证》而未随船携带的,并能提供确切证据的除外。

(三)非营业性运输船舶临时从事营业性运输,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临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非法经营,按本条(二)项规定处理。

(四)持涂改、伪造或者他人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经营,收缴有关证件,没收其非法收入,并处以非法收入额1至3倍的罚款。对收缴的涂改或者伪造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予以吊销;对收缴的他人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交原发证机关处理。

(五)持逾期《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服务的,给予警告,并限期补办证件。因不可抗拒力或者非当事人责任造成证件逾期的除外。

(六)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营运船舶超越核定范围从事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七、船舶关闭ais处罚标准?

答:船舶关闭ais处罚标准为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了船员违法记分2分的处理。

船用自动识别系统AIS (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是一种应用于船和岸、船和船之间的海事安全与通信的新型助航系统,常由VHF通信机、GPS定位仪和与船载显示器及传感器等相连接的通信控制器组成,能自动交换船位、航速、航向、船名、呼号等重要信息。

AIS有识别船只、协助追踪目标、简化信息交流和提供其它辅助信息以避免碰撞发生等功能,它的正确使用有助于加强海上生命安全、提高航行的安全性和效率,以及对海洋环境的保护。

案例

2019年4月1日,南疆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籍散货船“A”轮实施现场检查时发现,“A”轮实际在船船员20人,但AIS设备中输入的船员人数为19人,与实际不符,未造成事故或险情。南疆海事局依法对“A”轮二副处以了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了船员违法记分2分的处理。

八、船舶无证营运怎么处罚?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第三十三条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该船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未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无证驾驶船舶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十、船舶满载时由淡水驶入海水时,船舶出现什么现象?

船舶的吃水和吃水差都会发生变化,吃水变小。

吃水的变化量跟排水量、TPC、水密度、有关。

吃水差的变化量跟排水量、MTC、漂心、浮心、水密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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