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汇总如下:
一、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二、特别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1、《产品质量法》第45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2、《环境保护法》第66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3、《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4、《合同法》第129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三、短期时效。
是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四、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进口货物的一般流程?? 出口做的比较多,没做过进口,有哪位大虾知道的,能无私奉献经验的没??
进口跟出口差不多,我就以海运进口做例子吧!
先给流程图:
出口做的比较多,没做过进口,有哪位大虾知道的,能无私奉献经验的没?? src=%3A%2F%2Fpic.wenwen.soso.com%2Fp%2F20110913%2F-1750769103.jpg>
然后,海运进口报关的一些说明: 进口报关文件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产地证(一般货物基本不用提供,动植检及食品类货物一定要提供)、以及其他根据货物进口所受海关监管条件限制必须提供的证件(如进口许可证、配额证、机电证等)。保险单、运费单(非必须,根据海关要求需要出示时才提供)。 进口报关提供资料包括:详细货物中文名称、货物件数、毛重、净重、规格(货物尺寸,同种货物的最小尺寸到最大尺寸即可)、材质(材料成分)、品牌、用途、使用方法等 最后、海运清关进口报关流程 1、国内客户(收货人)与外商(发货人)签订进口合同,确定由国外进口货物到国内。(此时国内收货人应当知道进口此类商品需要何种相应需要的进口监管证件,如进口许可证、商检、配额证、机电证等,并开始准备办理这些相关证件),然后国外发货人安排货物运输到中国指定口岸准备进行清关工作。 2、货物到达中国目的港口前,运输公司(船公司)的代理公司(船代)会先根据国外发货人提供的资料与国内收货人进行联系,以到货通知书或其他纸面形式确认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件数、重量、体积等资料。同时船代与船公司确认货物承运人是否结清运输费用,与船公司确认是否可以放提货单给收货人。 3、当货物(集装箱)卸到码头堆场后,收货人即可自行或者通过代理公司(货代公司、报关公司、拖车公司)到船代公司进行办理换取提货单手续。此时需要提供给船代公司的资料有:海运提单(正本加收货人背书盖章)、换单委托书、船公司同意放提货单的确认资料(一般船公司会直接通知船代公司,收货人只需要确认有无此通知即可)。需要支付的费用有:港口建设费(80元/20’、120元/40’)、换单手续费(船代收费,约55元/单)、箱体卫生检疫费(5元/20’,10元/40’) 4、换好提货单后,将正本提货单及其他报关所需资料交给报关公司:包括有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产地证(一般货物基本不用提供,动植检及食品类货物一定要提供)、另根据货物通关所需要的监管条件提供进口许可证、配额证、机电证等其他监管证件。(如果进口经营单位属于加工贸易企业,还要提供加工贸易海关备案手册报关) 5、报关公司收到上述资料后,立即开始安排报检、报关工作,顺序是先进行报检,再进行报关。报检的流程:先向商检局电脑发送报检内容,再到商检局进行递单手续,根据商检局指示到具体业务科室联系落实货物查验工作,然后陪同商检局工作人员到货物所在堆场进行货物查验,检验合格后返回商检局进行计费,缴付完所有费用后打印通关单,通关单盖完章后报检完毕。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货物最终目的地并非在进口口岸所在地,需要事先向检疫局声明,在申报的时候是按照“异地商检货物调离报检”程序操作,要等货物运抵最终目的地后,由其当地所属检疫局落实货物检疫工作,口岸检疫局只负责包装检疫工作。 6、报检完毕后开始报关工作,报关的流程:先输入申报内容向海关审单中心电脑发送,等候审单中心审结通过(一般征税货物在审结的时候比较严谨,因此收货人在提供货物信息时,一定要把货物的详细名称、成份、规格、型号、功率、电压、工作原理、使用方法等情况尽量提供清楚,这样通关速度才能加快),审结通过后,将报关单连同其他报关资料向现场海关递单申报,海关接单审核单证相符后打印税单(免税货物不用),收货人缴付税款,海关通知是否需要对货物进行查验,安排查验工作或者直接放行。 7、海关放行后,到码头所属卫生检疫部门在提货单上加盖卫生检疫放行章,准备办理提货手续。此时收货人需要与船公司进行确认有无超期堆存费、超期箱租、目的港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产生。若没有额外费用,收货人自己或者由其代理单位(货代公司、报关公司、拖车公司等)到船公司办理提货手续,再到码头办理打印提柜单手续,由拖车公司负责送货到收货人指定地点卸货,卸货后拖车公司负责将空柜返还船公司制定堆场(如果还空柜时发现柜子有破损、污渍等情况还需要补交修箱费) 8、一般征税货物在报完关后,海关审核舱单等资料无误后,打印付汇联,由报关公司负 责领取后交给收货人,至此,所有口岸清关工作完毕。
其实,就比出口多了一道征税缴税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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