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共有?
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有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的主体称为共有人,客体称为共有财产或共有物。各共有人之间因财产共有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称为共有关系。财产的所有形式一般可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两种形式。单独所有是指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单一的,即一个人单独享有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所谓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例如,两个人共同所有一艘船舶。我国海商法第十条规定:“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物权法》明确规定,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二、甲、乙、丙、丁共同共有一轮船,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已知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
您好,此题应当选c。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共同共有处分共有财产,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同意。L
三、船舶共有人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有协议的按照协议承担责任,没有协议的按照出资比例按份承担责任。
四、请教一道关于共有的题目
《海商法》第16条规定,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应当取得持有2/3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占该船舶的70%,符合2/3以上份额的要求,可以决定船舶的抵押。所以选A
五、船舶登记变更条件是什么
一、具备条件:
1.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2.船舶登记项目变更;
3.利害关系人同意变更;
4.船舶共有人同意变更(共有船舶)。
二、提交材料: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1)《船舶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与变更项目有关的船舶登记证书(需要在证书上予以签注的,应提交相关证书原件);
(5)船舶名称变更,按照规定应当公告的,还需要提交变更原因的特别说明以及公告;
(6)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7)共有船舶的,还应提交全体共同共有人或者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
(8)船舶有多个抵押权登记且变更项目涉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变化,若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还应提交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变更的证明文件。无法取得其他抵押权人同意,但仍需继续抵押的,应注销原抵押权登记后重新办理,抵押权登记日期为重新申请并被受理的日期。
六、夫妻二人的共有船只,因感情破裂,丈夫开船在外,无法取得联系,如何通过法律索要船只?
请法院冻结他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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