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标一致的原则:组织结构如果能促进个人在实现企业目标中作出贡献,它就是有效的。
2.效率原则:组织结构如果有助于使意外事件降到最低限度,或用尽可能低的成本来实现企业目标,它就是有效的。
3.管理宽度原则:每一个管理职务有效地管理下属的人数是有限度的,但是确切的数目则因情况与要求的不同,以及对有效管理时间要求的影响而异。
4.分级原则:从企业的最高主管部门经理到每一个下属职务的职权,划分得越是明确,就越是能有效地执行职责和进行信息沟通。
5.授权原则:授予个别经理的职权必须适当,以便确保他们力能胜任。
6.职责的绝对性原则:下属有绝对执行上级指示的责任;而上级也不可以推卸掉组织其下属活动的职责。
7.职权和职责对等的原则:所承担的责任不可以大于或小于授予他的职权。
8.统一指挥原则:个人只对一个上级汇报工作的原则贯彻得越彻底,在上级指示中发生矛盾的问题就越少,个人对最终成果的责任感也就越大。
9.职权等级的原则:维护所授予的职权就要由该级经理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决策而不应上交。
10.分工原则:组织结构越能反映为实现目标所必要的各项任务和工作的分工以及彼此间的协调,委派的职务越能适合于担任这一职务的人们的能力与动机,那么这样的组织结构就越有效。
11.检查职务与业务部门分设的原则:如果某些业务工作要委任一些人来对它考核检查,而这些检查人员又隶属于受其检查评价的部门,那么负责检查的人员不可能充分地履行其职责。
12.平衡的原则:原则的应用都必须根据组织结构是否符合企业目标的整体效果来全面权衡。
13.灵活性原则:所建立的组织结构越灵活,这样的结构就越能充分地实现其目的。这一原则更证明,组织结构的设计必须考虑到可能的环境因素的变化、对变化作出的各种战略以及技术等。
14.便于领导的原则:组织结构及其授权越是有利于经理去设计和维持为完成其任务所需要的某种环境,这种结构就越有助于提高他们的领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