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员工的原因有哪些?

285 2024-01-05 21:58

总体说来,可分为以下几类:

1.新员工在试用期不适应所在岗位工作或公司管理的提前7天,非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本人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书面辞职申请转交至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若不能按照以上时间提出申请,公司有权扣除其未按规定提前申请天数的相应薪酬。

2.员工辞职时,必须提交书面辞职信,并且辞职信上有员工本人的亲笔签名;员工如有口头辞职、电子邮件辞职 、手机信息辞职等行为,视为无效。

3.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拒绝本人的辞职申请:

一是由公司出资培训后,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二是本人从事的重要工程、设计、研究项目或重要生产、经营任务尚未处理完毕,本人离开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是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归属问题未解决的;

四是涉及经济案件,尚未结案的;

五是本人借用公款、公物尚未还清的

4.对于在关键岗位或者重要经济财务岗位任职的辞职者,要组织进行审计,审计通过后再办理辞职手续。

5.对在公司从事过涉及生产、技术、经营等重要机密工作的辞职者,公司要与其书面约定有关保密事项,辞职者违反约定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对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到其他单位工作,并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将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追究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

7.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提出辞退建议,经研究决定后终止劳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一是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者出现旷工等违纪情况的;

二是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四是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

五是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六是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

七是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8.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一是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公司审核批准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被解聘人员离职。

二是如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由员工填写辞职申请,程序同辞职管理。

以上程序,若有不全,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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