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工作岗位的变更(含薪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实质内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单方作出的行为无效。
其次,工资收入以劳动者实际获得数额为标准,不完全依照劳动合同。
再次,单位认定不服从调配就是自动离职没有法律依据,是不成立的。如果单位无合法理由,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您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主张经济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赔偿,工资以最后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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