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3000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码头; (2)300米以上围堤护岸; (3)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港口与海岸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初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以下施工机械与质量检测设备: (1)打桩船或起重船; (2)2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3)水上定位仪、测深仪。 承包工程范围: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工程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沿海1万吨级及内河3000吨级及以下码头、水深小于4米的防波堤、1万吨级及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600米及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等。想知道更多就去企业咨询认证网的论坛逛逛,肯定会有收获
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2、企业主要人员(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30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3、技术装备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1)打桩船;(2)起重船;(3)总装机功率1200千瓦以上挖泥船;(4)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