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梯
1.楼梯:角度在20。~45。之间,舒适坡度为26。34′,即高宽比为1/2;
二、楼梯数量的确定
1.公共楼梯和走廊式住宅一般应取二部楼梯,单元式住宅可例外;
2.2~3层的建筑(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除外)符合下列要求,可设一个疏散楼梯:
耐火等级在一、二级,每层最大建筑面积500(m2):第二层与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
耐火等级在三级,每层最大建筑面积在200(m2),第二层与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耐火等级在四级,每层最大建筑面积在200(m2),第二层人数之不超过30人
3.九层和九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且人数不超过30人的单元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4.九层和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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