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规定安全,疏散通道为几米

2022-02-16 22:36 点击:268 编辑:邮轮网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14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经计算确定。

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0m。

5.3.15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拓展资料:

安全疏散通道是引导人们向安全区域撤离的专用通道。例如发生火灾时,引导人们向不受火灾威胁的地方撤离的专门通道。

为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区域,建筑物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疏散通道设施,如太平门、疏散楼梯、天桥、逃生孔以及疏散保护区域等。应事先制定疏散计划,研究疏散方案和疏散路线,如撤离时途经的门、走道、楼梯等。

确定建筑物内某点至安全出口的时间和距离,如商场的营业厅由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20米;计算疏散流量和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区域的疏散时间,保证走道和楼梯等的通行能力,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每通过人数100人不小于1米计算,且规定有最小净宽,如医院的疏散楼梯宽度不小于1.3米,住宅为1.1米,还必须设置指示人们疏散、离开危险区的视听信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内部装修的公共娱乐场所,其防火设计包括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烟排烟、消防给水、装修材料、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动工;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选址方面,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危险物品仓库,也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进行改建。地下娱乐场所只允许设置在地下一层,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娱乐场所上下或毗邻位置,不得布置燃油、燃气的锅炉房和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建设时应与其他建筑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一般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之间应留有不少于50米的防火间距,建筑物本身不宜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在建筑设计时,应当考虑必要的防火技术措施。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礼堂,其舞台口以及相连的侧台、后台的门窗洞口,都应设水幕分隔。观众厅、舞厅的安全疏散出口,应当根据人流情况合理设置,数目不应少于两个,宽度不应小于1.4米,紧靠门口1.4米以内不应设置踏步。在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上,应设置必要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室外疏散小巷的宽度不应小于3米,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等建筑四周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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