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想起明天的我
无障碍设施规范说明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表1.1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1/161/20容许高度(m)0.751.001.50水平长度(m)9.0016.00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X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X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