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需要进入港口条件较差
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通航水域内所有船舶、浮动设施,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以及与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等各种管理问题的行动准则、权力、责任和违规处罚标准等。
第十条 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第十一条 外国籍非军用船舶,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和港口。但是,因人员病急、机件故障、遇难、避风等意外情况,未及获得批准,可以在进入的同时向主管机关紧急报告,并听从指挥。
外国籍军用船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
第十二条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必须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
本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必须向主管机关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
第十三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或者在港内航行、移泊以及靠离港外系泊点、装卸站等,必须由主管机关指派引航员引航。
第十四条 船舶进出港口或者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和航行条件受到限制的区域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主管机关公布的特别规定。
第十五条 除经主管机关特别许可外,禁止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
第十六条 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的海上拖带,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进行拖航检验,并报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七条 主管机关发现船舶的实际状况同证书所载不相符合时,有权责成其申请重新检验或者通知其所有人、经营人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 主管机关认为船舶对港口安全具有威胁时,有权禁止其进港或令其离港。
第十九条 船舶、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机关有权禁止其离港,或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
二、处于不适航或不适拖状态;
三、发生交通事故,手续未清;
四、未向主管机关或有关部门交付应承担的费用,也未提供适当的担保;
五、主管机关认为有其他妨害或者可能妨害海上交通安全的情况。
近十年来,船舶尺度继续向大型化发展,港口航道内的船舶密度逐渐上升,但航道尺度的增长速率较慢,这使得航行船舶与航道、其他船舶或港口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变小,航行水深相对变浅,船舶在港口航道等限制水域中的水动力相互作用问题变得突出。
2. 轮船进出港时应选择
在船上一般由二副来进行航线的设计,画图作业等。船上一共有四位船舶驾驶员,船长负责船舶总管理,以及进出港操船等危险作业。大幅值航行班,四点到八点,以及船舶货物的配载。二副值航行班零点到四点,以及航线设计,船舶图书资料的改正以及管理。三幅值航行班八点到十二点,以及全船消防救生设备的维护保养,培训。
所以航线一般有二副来进行设计,开船以后船长会告诉二副大致的方向怎么走,由二副来具体操作,由总的海图图书目录来选择相应的海图。在海图上画上航线,并避开所有的障碍物。船长会最后查阅。现在有电子海图更加方便,在电脑上操作,设计好航线,然后所有的驾驶员按照这个航线来走。
3. 港口如何应对船舶大型化
船只的补给主要包括:燃油 淡水 物料 伙食 通常船东或船长要在该港口有补给要求,会提前和代理联系,或者直接跟燃供或其他供应商联系,告诉船舶在港动态,由供应部门安排具体的补给时间。
补给的方式:1.陆上供应:通过车辆将供给品送到船上
2.海上供应:利用供应船舶
4. 船舶进出港口或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什么和航行条件
南京长江大桥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南京长江大桥及过往船舶航行安全,维护桥区水上交通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所有通过南京长江大桥及航行大桥水域的船舶,均应遵守本规定和依据本规定精神制定的“南京长江大桥水上交通安全航行通告”。和依据本规定精神制定的“南京长江大桥水上交通安全航行通告”。 第三条 大桥水域、航道及标志的规定。 (一)大桥水域范围:北岸浦口火车轮渡码头与南岸护桥部队铁制燎望台之间的联线为大桥水域上游界限;大桥以下一千米南北两岸的联线为大桥水域下游界限。 (二)桥孔顺序:自浦口岸桥头堡至第一号桥墩为第一孔,第一号桥墩至第二号桥墩为第二孔,其余自北向南顺序类推。 (三)大桥桥孔划分为机动船上行通航桥孔,机动船下行通航桥孔,非机动船通航桥孔。 (四)大桥上下行通航桥孔的航道上,按规范设置航标。水上标志由航道部门负责设置;水上浮标、桥涵标由桥梁管理部门设置。 第四条 船舶通过大桥的规定。 (一)船舶通过大桥前,应对舵、锚、主副机、航行信号、船队系缆及拖带设备等进行严格检查,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布置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二)般舶过桥,必须由熟悉桥区情况、技术熟练的驾引轮机人员操作通过。 (三)船舶通过大桥的尺度限制。 船队上下行通过大桥最大尺度,由长江航政管理局南京分局在“南京长江大桥水上交通安全航行通告”中公布。 通过大桥的一切船舶,其最高点至桥梁下缘的间距应不少于一点二米,与两边桥墩至少应保持四十米间距。 (四)过桥船队必须具有良好的操作性能和控制能力。逆流行驶的船队应保持最低四公里的时速,顺流行驶的船队应具备在调和逆流时有保持前进的能力,拖轮拖排应有拉动排身的控制力,下驶拖排应具有在调向逆流时保持前进的能力。 (五)下行机动船舶过桥,应在一号码头以上开始显示过桥信号。一号码头以下,大桥以上的机动船下行过桥,应上驶至一号码头再调差别进入航道,并在上驶时提前显示过桥信号。五号码头以上船首向下游靠泊下关码头的大型客班轮,在不影响下行过桥船舶情况下,可直接下驶进入航道。但应注意避让从九孔上行的小型船舶、船队。 (六)在北风、东北风和偏东风实际风力达七级和七级以上时,禁止一切船队过桥,上述风向实际风力达五级时禁止排筏过桥。 (七)因遇雾、雪、暴雨等影响视线,下行船舶在三千米以外(即在下关一号码头)看不见大桥和航道浮标,上行船舶在一千米以外(即在金陵船厂附近)看不见大桥和航道浮标时禁止过桥。 (八)船舶过桥前发现大桥航道、航标不正常或本船船位不正,不能确保安全过桥时,禁止通过大桥。 (九)拖带竹、木排筏的船队严禁夜间过桥。 (十)挂浆机船吊拖和并绑不准通过大桥。 (十一)在大桥航道上过桥船舶必须顺序前进,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不准追越和齐头并进。 (十二)装载炸物品的船舶: 1、必须持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 2、本市起运禁止通过大桥。 3、过境船舶必须提前二十四小时,将过桥时间电告南京市水上公安分局,经检查准许后过桥。 4、只限日间通过,并在最易见处悬挂B字旗一面。 第五条 大桥水域安全秩序规定: (一)禁止船舶在大桥水域内抛锚、捕鱼、打捞、收放缆、改变队型、横越过桥机动船船头及其他违章作业。 (二)大桥上下水域内的两岸码头,允许靠泊船只宽度应报请南京航政分局核准,不得超宽、超码头负荷,影响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 (三)试航船舶严禁驶入大桥水域。 (四)下行进入南岸老江口的机动船舶,应提前在大桥监督站显示调头信号;老江口出口下行过桥的机动船舶,应上驶至五号码头以上再调头进入航道。 (五)需停靠肉类联合加工厂码头的机动船舶,一律由大桥第九孔上驶,通过大桥时应主动避让非机动船舶。 第六条 进入大桥水域的一切船舶应服从南京航政分局大桥水上监督站和监督艇的指挥。对违反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吊销船员证书、扣船等,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大桥通航桥孔和航道等的确定与变更,由南京航政分局制定公布“南京长江大桥水上交通安全航行通告”,并呈报南京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 本规定中未作规定的有关船舶航行避让事项均按“内河避碰规则”及有关水上安全规定执行。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九条 本规定由长江航政管理局南京分局负责实施和解释。本规定自一九八六年五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六九年元月二十八日南京警备区公布的《南京长江大桥水上交通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5. 船舶需要进入港口条件较差,装卸效率低
【港口】;在江、河、湖、海或水库沿岸,可供船舶停靠、货物装卸、补充给养或修理及旅客上下的场所.按用途可分为商港、渔港、军港、煤港和避风港等.港口是具有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具有水陆联运设备和条件,供船舶安全进出和停泊以及货物和旅客集散,并为船舶提供补给、修理等技术服务和生活服务的运输枢纽.港口是水陆交通的集结点和枢纽,工农业产品和外贸进出口物资的集散地,船舶停泊、装卸货物、上下旅客、补充给养的场所.由于港口是联系内陆腹地和海洋运输国际航空运输的一个天然界面,因此,人们也把港口作为国际物流的一个特殊结点.
【渡口】;供船舶停靠、货物装卸和旅客上下用的水工建筑物.广义地说还包括同它配套的仓库、堆场、候船厅、装卸设备和铁路、道路等.码头是港口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基本来说港口用于较大型的码头,主要是海运的,而渡口则更广泛地包含了海运和内河运输的起运点。
6. 船舶靠码头的有利条件有
港口水域 港界线以内的水域面积。它一般须满足两个基本要求:即船舶能安全地进出港口和靠离码头;能稳定地进行停泊和装卸作业。港口水域主要包括码头前水域、进出港航道、船舶转头水域、锚地以及助航标志等几部分。 进港航道 船舶进出港区水域并与主航道联接的通道。一般设在天然水深良好,泥砂回淤量小,尽可能避免横风横流和不受冰凌等干扰的水域。其布置方向以顺水流成直线形为宜。根据船舶通航的频繁程度可分别采用单行航道或双行航道。在航行密度比较小(如在日平均通航艘次≤1)时,为了减少挖方量和泥砂回淤量,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和充分研究后,可考虑采用单行航道。航道的宽度一般按航速、船舶横位、可能的横向漂移等因素,并加必要的富裕宽度确定。进港航道的水深,在工程量大,整治比较困难的条件下,海港一般按大型船舶乘潮进出港的原则考虑;在工程量不大或航行密度大的情况下,经论证后可按随时出入的原则确定。河港的进港航道水深应保证设计标准船型的安全通过。 乘潮水位 船舶在通过航道(包括进港航道)的局部浅段时,由于水深不足,常利用一定的高潮位以增加航深使船舶通过。这种使船舶能在一定时间内,乘一定的较大潮位通过航道浅段的水位称为乘潮水位。乘潮水位的概念,常在设计进港航道、河口浅滩航道以及船坞坞口底面高度等的时候采用,确定乘多大的潮位时,则要结合设计代表船型的吃水、航道浅段的长度、航行速度、航行密度等,按当地实际潮位过程线进行比较选定。利用乘潮水位开挖航道,可以节省工程量,但船舶航行时间有一定限制,不能随时通航。 转头水域 又称回旋水域。船舶在靠离码头、进出港口需要转头或改换航向时而专设的水域。其大小与船舶尺度、转头方式、水流和风速风向有关。船舶凭借拖轮协助进行转头时,旋转内接圆直径一般为 。 为最大船舶总长度。船舶自行转头时,直径一般不小于 。船在流水区转头(如内河),其回转轨迹呈椭圆形,长径随流速大小而不一样,最大可达 。在水文气象恶劣地区,上述尺度还要增加。转头水域一般可以与港内航行水域合并在一起布置。 转头水域的深度,在海港和河口港,最小水深一般按大型船舶乘潮进出港口的原则考虑;在内河港,最小水深一般不大于航道控制段最小通航水深。 港口水深 通常指船舶能够进出港口进行作业的某一控制水深。它是个综合性概念,并对外公布。港口水深是港口重要特征之一,表明其自然条件和船舶可能利用的基本界限。港口水域在此控制水深限制之下,各部分深度是可以不同的(实际也是如此),具体到某一部分的深度,主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合理性来选取。航道、转头水域、在海港常按乘潮水位考虑;港池、停泊地按最低设计水位保证率确定;各泊位可不相同。在各种水域的基本起算水位确定以后,其水深可按设计标准船型的满载吃水加上龙骨下最小富裕深度,并考虑波浪的影响、航行时吃水的增大以及回淤等确定。它们的水深按下式计算: (米)。式中: --设计标准船型满载时最大吃水(米); --龙骨下最小富裕深度(米); --考虑波浪影响的富裕深度(米); --航行吃水增大的富裕深度(米); --考虑两次挖泥间隔期间的回淤富裕深度(米)。 码头前水深 码头前在任意情况下都能保证设计标准船型满载装卸作业所要求的水深。在水深不足的沿海港口,为使较大的船舶乘潮进港后能够靠码头进行装卸作业,通常在新建码头前一定的水域范围内(一般为二倍船宽),适当挖深,使其在设计低水位时能够达到设计标准船型满载吃水所要求的水深。 码头前水域(港池) 码头前供船舶靠离和进行装卸作业的水域。码头前水域内要求风浪小,水流稳定,具有一定的水深和宽度,能满足船舶靠离装卸作业的要求。按码头布置形式可分为顺岸码头前的水域和突堤码头间的水域。其大小按船舶尺度、靠离码头的方式、水流和强风的影响、转头区布置等因素确定。 开敞式港池 港池内水面随水位升降变化,不设闸门或船闸的港池。它是海、河港口的一种最普通的形式,是相对于封闭式港池而言的。 封闭式港池 一种建筑在潮差很大的地区,用闸门或船闸与港池外水域分隔开的港池。这种港池的优点是可使港池内的水面保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高水位上,因而在建设港池时可以减少土方开挖量和码头建筑物的高度;可以减少泥砂淤积;保证船舶靠泊的稳定和改善货物装卸作业条件。缺点是船舶进出港口(港池)要过闸,不大方便;同时要相应增加一部分管理费用。 挖入式港池 在岸上开挖出来的港池。在地形条件适宜或岸线不足时可建这种港池。其优点是:可延长码头岸线,多建泊位;掩护条件较好。缺点是:开挖土方量较大;在含砂量大的地方易受泥砂回淤的影响;在寒冷地区封冻时间较长。 锚地 专供船舶(船队)在水上停泊及进行各种作业的水域。如装卸锚地、停泊锚地、避风锚地、引水锚地及检疫锚地等。装卸锚地为船舶在水上过驳的作业锚地;停泊锚地包括到离港锚地、供船舶等待靠码头、侯潮和编解队(河港)等用的锚地。避风锚地指供船舶躲避风浪时的锚地,小船避风须有良好的掩护。检疫锚地为外籍船舶到港后进行卫生检疫的锚地,有时也和引水、海关签证等共用。 选自锦程全球订舱中心
7. 船舶与港口
PDA,就是港口使费含代理费的一个总费用。PDA (Proforma Disbursement Account),我认为可以理解成格式费用报价,也就是按照当地的费用标准按照公式计算加总的船舶港口全部费用。
一般都是问船代Could you please provide the best PDA of our vessel at your good port? 同时提供必要的船/货资料即可。
8. 船舶进入港口或通过交通管制区
《京杭运河通航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在京杭运河航行的集装箱船舶、滚装船舶和江海直达特定航线船舶,进入四级航段的船舶总长不得大于65米,总宽不得大于12.7米;进入三级航段的船舶总长不得大于80米,总宽不得大于12.7米;进入二级航段的船舶总长不得大于90米,总宽不得大于17.8米。”“船舶吃水按照航道部门提供的航道实际水深控制。”
9. 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
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国家是没有补助政策的。
10. 船舶进港需要注意事项
这个我可以回答。
1、到所在户口地区的公安分局;
2、领取叫号纸和申请表;注意:打电话预约的话可以不用等叫号,直接到1号窗办理
3、填写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贴在规定区域内;(注意:如果不想跑第三次,可以要求快递寄,但要多15元)4、三张相片,由贴相片位开始打竖粘贴在申请表上;
5、叫号后,民警叔叔会开张交钱通知书,各位就可以暂时离开公安局了;
6、找工商银行,交手续费!
7、第二次去公安局,把交手续费的单据交到你交表的窗口,民警叔叔就会给你。回执,基本上大公告成!
8、如果不舍得出15元快递费,你就要跑第三次去拿通行证(别忘带回执和身份证!)
11. 船舶需要进入港口条件较差装卸效率较低
2010年7月石油公司国际海事论坛OCIMF根据调研后推出了“Recommnedations for alternatives to traditional emergency towpoff pennants”(对传统应急拖离防火钢丝使用替代方法的建议案),主要观点有:
1、约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航运界提出了船舶在港口泊位上装卸时需配置防火钢丝的要求,以便船舶火灾时能利用港口拖轮将船舶迅速拖离码头。
2、随着船舶大型化,防火缆所需的破断负荷也在同步增加,对于VLCC以上吨位船舶而言,钢丝直径可达到42毫米。实践表明,当钢丝直径超过32毫米时,已非人力可操作,只能依靠机械方式(配置专用缆车)才能实现系带。
3、根据LLOYDS调查表明,自从有防火钢丝起到21世纪,全球因为操作防火钢丝而导致的船员伤亡案例却超过1700多起,而使用该设备成功救助船舶火灾事故的案例却是“One in a million”,其大致含义为有效率不到百万分之一。
4、随着2万载重吨以上液货船强制配备应急拖带系统(ETA),以及按船型和吨位强制实施应急拖带手册(ETB)起,船员如果熟悉上述设备(手册),一旦在码头发生火灾时,可利用上述设备作为消防钢丝的替代,以实现应急拖离的目的。
5、因此,对于2万载重吨以上的液货船,艉布置的应急拖带系统,在港内时,能单人徒手在15分钟以内布置完毕。
结论和建议:
一是某些港口已执行OCIMF建议而不再要求配置该防火钢丝。
二是某些国家和港口仍然有此要求,此时应优先遵守港口规定,而不是OCIMF提出的行业建议。鉴于中国港口实情,放了不会错,不放可能会错。
三是如果布置,可按系泊设备指南第三版(MEG3)建议,将其置于水面上1 ~2米。
四是防火钢丝在甲板上应根据船吨位大小,及重载还是压载状态,而留有适当的松驰余量,以便拖轮在拖离操作时更加有效。
五是不建议在甲板上留有盘绕的钢丝绳圈等不安全方式,避免对船员造成的意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