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航欺诈是承运人将载有货物的船舶,不按原订航线驶往目的港交货,而在中途驶往其他港口,将货销售给他人,诈骗货主的钱财。在海运途中,绕航欺诈是船东所为的一种欺诈手段,这类船公司多数为小的、单一船公司,且载货船舶多是旧船、老龄船,或是船公司欲抛弃的船只。
一般说来,船东通常选择在战乱地带、三不管地区及海盗经常出没的地区。被偷卖的货物主要是大宗货物:白糖、水泥、木材、钢材、化肥、化工原料等商品。
绕航偷卖货物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 船东经济困难,企图捞到一批货物,以缓解其困难处境。这类船东从一开始接货,就有欺诈企图,蓄谋将船绕航到某港口卸下,甚至已找好了新的买主。
2. 船东在船舶航行途中,遇到财政危机,如滞期损失,在停运前欲借助绕航偷卖掉船上货物,摆脱经济困境。
3. 租船合同履约受损,船东因收不到租金,为弥补其损失,命令船舶驶入某一港口或在公海上徘徊,威胁货主额外再支付一笔运费,否则将货卖掉。
4. 由于政治动荡、港口拥挤、收货人与托运人/签约人之间产生纠纷、租船人支付不起滞期费、船舶在装货港停留时间过长等,预计抵达目的港的时间将过分迟延,或因上述因素预计船舶在卸货港将停留较长时间,以致使船东感到该航次风险太大,只能获得微薄利润,或无利可图,因此借口绕航到一个合适的港口将货卖掉,索性放弃航次。
5. 绕航欺诈,分散销赃。分散货物的速度及方法取决于货物和选择销赃的地点,一般来说,在港口城市或繁华地区,需要把货物迅速地转卖出去。因为一旦货物突然大量流入市场,特别是引起市场价格下跌时,容易引起对市场价格波动敏感人士的注意。因此,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理位置很重要,或将可以存放的货物先存入仓库,待以后再转运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