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船重工集团原董事长
鹏力科技待遇挺好的,南京鹏力科技产业集团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四研究所发起成立的产业化集团公司。七二四所主要从事国防大型电子、机械装备的研制、开发和批量生产,拥有三个园区,全所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亿元,产品和技术先后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百余项,专利技术五十余项,为国防重点研究所。
2. 中船重工副董事长
南北船以合并,现在是中国船舶,董事长雷凡培。
3. 原中船重工集团总经理
北京714所是事业单位。
北京714所即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始建于1963年,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地区,是我国船舶工业的综合性科技信息研究机构,是国防船舶技术基础骨干单位。
北京715所获得“国防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50余项,获“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首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七一四所始终坚持聚焦主责主业,聚力兴装强军,坚守国防科技信息研究主阵地,切实履行服务海军装备发展和支撑顶层管理决策的使命职责。业务方向涉及国防科技信息研究、船舶与海洋产业经济研究、知识产权与知识管理研究、国际海事与标准化研究、数字媒体制作、国防战略研究、系统工程研究、第三方评估与服务、科技文化产业和信息化产业等。
4. 中船重工集团原董事长被判死刑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四节 单位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 管制
第三节 拘役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 死刑
第六节 罚金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 没收财产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二节 累犯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四节 数罪并罚
第五节 缓刑
第六节 减刑
第七节 假释
第八节 时效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 走私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附 则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 【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 【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十条 【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一条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 【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14]
第十七条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节 单位犯罪
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 中船重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我国首艘国产大型邮轮在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正式开工点火钢板切割,全面进入实质性建造阶段。这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美国嘉年华集团、意大利芬坎蒂尼集团在去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签订的2+4艘13.5万总吨Vista级大型邮轮合同中的第一艘。
该邮轮总长323.6米,型宽37.2米,共设有客房2125间,最多可容纳游客5246人。船东为中船嘉年华邮轮有限公司,由中船芬坎蒂尼邮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计,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建造,同时入英国劳氏船级社和中国船级社船级。这批邮轮主要定位于服务中国市场,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了中国市场特点和游客偏好,第一艘邮轮计划于2023年交付运营
6. 中船重工董事长任免
七字开头的研究所是船舶重工下属的研究所,代号是根据成立的时间编制的,比如说七一三所1964年在郑州创立,七一八所在1966年在邯郸创立。根据日常习惯把研究所省略,直接称代号七一八。
邯郸中船重工718所(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先后为用户提供了450多种先进可靠的装备及产品,陆续建立了中国船舶工业化学物质检测中心、中国船舶工业化学计量测试检定站,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应用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点。
7. 中船重工副总经理
七〇三所拥有一支经验丰富、高素质的科研设计队伍,培养出了一批勇于开拓的经营开发人才。全所现有职工1200名,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一名,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占百分之七十以上。七〇三所哈尔滨总部设有十个专业研究室、一个生产工厂,江苏省无锡市设有二个专业研究室和试验站,上海设有工作组。全所现拥有专业配套的近百座大型试验台架,包括透平及换热器俄部件及整体试验台,其试验装备优良,测试技术先进。
七〇三所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所属的大型舰船动力研究所,主要承担舰船燃气动力、蒸汽动力、核动力二回路、后传动装置以及各型动力装置检测控制系统的预先研究、型号研制和舰船主动力技术支持保障等科研、生产供货任务。专业范围覆盖海军舰艇的蒸汽动力、燃气动力、燃蒸联合动力、核动力二回路等多个动力专业领域。建所以来,成功研制多型舰船用锅炉、蒸汽轮机、燃汽轮机动力装置、齿轮传动装置及配套自动控制系统设备。我国海军水面、水下大型舰艇的动力装置均由七〇三所研制,并获得各种科技进步奖励3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24项。
8. 中船重工前董事长
大船集团有以下34家子公司:
1.中国船舶集团海舟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2.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3.海南省民德海洋发展有限公司
4.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5.中船重I(三沙)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大连船舶重工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7.大连船舶重集工集团船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8.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鲅鱼圈有限公司
9.大连船舶重I集团钢业有限公司
10.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1.大连船舶工业船机重工有限公司
12.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渔轮有限公司
13.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14.大连船舶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15.大连九成船舶重工舵轴有限公司
16.大连船舶重工船业有限公司
17.德瑞斯博海机械设备(大连)有限公司
18.鞍钢股份大船重工大连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19.大连大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20.大连造船重I船舶设计有限公司
21.武汉铁锚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2.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舾装有限公司
23.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4.北京中船东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5.渤海船舶重I有限责任公司
26.大连船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7.华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8.大连大立钢制品有限公司
29.中船大连造船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0.大连船舶重I集团运输有限公司
31.大连船舶重I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2.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33.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34.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9. 中船重工集团原董事长是谁
中船重工全称为中国船舶重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船重工,CSIC)成立于1999年7月1日,是由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重组成立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资产经营主体。
拥有上市平台公司5家,二级成员单位84家,其中二级企业54家,科研院所28家,境外机构18家,总资产4400亿元,员工17万人。
扩展资料:
中船重工的业务:
中船重工在军船领域有着先进的科研、生产手段和强大的自主创新开发能力,能承接潜艇、导弹驱逐舰、导弹护卫舰、导弹快艇、两栖舰艇和各种水中兵器、舰载武器与舰用电子设备及各种军用桥梁的设计制造与售后服务。
并可根据用户要求,进行国外装备引进、 合作生产、舰艇改装和修理业务。主要从事海洋装备产业、动力与机电装备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生产性现代服务业的研发生产,2017年已连续7年入选世界500强企业,排名第233位,位居全球船舶企业首位。
10. 中船重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408厂不属于中航工业
陕西柴油机厂(408厂)(SXD)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CISC)所属的国内规模最大的中、高速大功率船用柴油机专业制造厂和柴油发电机组成套厂。是我国“一五”期间投资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属国家机械工业665个骨干企业之一。工厂地处西安郊外,距西安咸阳国际机场40公里,工厂铁路专线与陇海线相接。工厂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3.98亿人民币。现有职工5700余人,其中中级职称400余人,高级职称130多人。
11. 中船重工集团原董事长刘
是国企。
武船重工是国企,公司的全称是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行业是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所属地区是湖北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