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柴油机扫气箱
填料函是防止曲柄箱的润滑油进入扫气箱,扫气箱中的扫气空气进入曲柄箱。他的第一道刃型密封环是防止扫气箱中的油污掉入其他密封环。因为没有理解你说的“放残”这个词儿,就把教学上的原话给你复述了下。
2. 船舶柴油机扫气箱放残取样
打开原污水入口阀,污水进入曝气箱,原污水液位至曝气箱 高度的 3/4。关闭污水入口阀,打开阀门 12、14、15 或 13、14、15, 同时确保装置逸气口畅通,开启空气压缩机 D 或 E,进行不间断曝气。
设备启动曝气 3 至 4 天后。用随机提供的 100ml 量筒取曝 气箱中的污水样,静置观察,当出现模糊的活性污泥絮绒后,向装置 内
3. 船舶柴油机拆装
曲轴的拆卸步骤主要如下: 一、卸下加机油盖 二、卸下气缸盖罩7,分批逐渐松开紧固螺母。取下气缸盖罩垫11,并更换。 三、卸下挡油盘9。 四、卸下凸轮轴前端正时带轮紧固螺栓,取下凸轮轴正时带轮及键。 五、松开凸轮轴轴承盖紧固螺栓20,取下轴承盖。卸下凸轮轴和液力挺杆。 六、用专用工具压下气门弹簧(直接压气门锁夹座圈),取下气门锁夹,再取下气门锁夹座圈、气门内外弹簧。
4. 油船除气作业
第二十二条 号灯的能见距离 本规则各条规定的号灯,应具有本规则附录一第8节订明的发光强度,以便在 下列最小距离上能被看到: 1.长度为50米或50米以上的船舶: --桅灯,6海里; --舷灯,3海里; --尾灯,3海里; --拖带灯,3海里; --白、红、绿或黄色环照灯,3海里。 2.长度为12米或12米以上但小于50米的船舶: --桅灯,5海里;但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3海里; --舷灯,2海里; --尾灯,2海里; --拖带灯,2海里; --白、红、绿或黄色环照灯,2海里。 3.长度小于12米的船舶: --桅灯,2海里; --舷灯,1海里; --尾灯,2海里; --拖带灯,2海里; --白、红、绿或黄色环照灯,2海里。 第二十三条 在航机动船 1.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1)在前部一盏桅灯; (2)第二盏桅灯,后于并高于前桅灯;长度小于50米的船舶,不要求显示 该桅灯,但可以这样做; (3)两盏舷灯; (4)一盏尾灯。 2.气垫船在非排水状态下航行时,除本条1款规定的号灯外,还应显示一盏 环照黄色闪光灯。 3.长度如小于7米且其最高速度又不超过7节的机动船,可以显示一盏环照 白灯以代替本条1款规定的号灯。如可行,这种船还应显示舷灯。 第二十四条 拖带和顶推 1.机动船当拖带时应显示: (1)在前部垂直两盏桅灯,以取代第二十三条1款(1)项规定的号灯。当 从拖船船尾量到被拖物体后端的拖带长度超过200米时,垂直显示三盏这样的号 灯; (2)两盏舷灯; (3)一盏尾灯; (4)一盏拖带灯垂直于尾灯的上方; (5)当拖带长度超过200米时,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菱形体号型。 2.当一顶推船和一被顶推船牢固地连接成为一组合体时,则应作为一艘机动 船,显示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号灯。 3.机动船当顶推或旁拖时,除组合体外,应显示: (1)在前部垂直两盏桅灯,以取代第二十三条1款(1)项规定的号灯; (2)两盏舷灯; (3)一盏尾灯。 4.适用本条1和3款的机动船,还应遵守第二十三条1款(2)项的规定。 5.一被拖船或被拖物体应显示: (1)两盏舷灯; (2)一盏尾灯; (3)当拖带长度超过200米时,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菱形体号型。 6.任何数目的船舶如作为一组被旁拖或顶推时,应作为一艘船来显示号灯: (1)一艘被顶推船,但不是组合体的组成部分,应在前端显示两盏舷灯; (2)一艘被旁拖的船应显示一盏尾灯,并在前端显示两盏舷灯。 7.凡由于任何充分原因,被拖船舶或物体不可能显示本条5款规定的号灯时 ,应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使被拖船舶或物体上有灯光,或者至少能表明无灯光的船舶 或物体的存在。 第二十五条 在航帆船和划桨船 1.在航帆船应显示: (1)两盏舷灯; (2)一盏尾灯。 2.在长度小于12米的帆船上,本条1款规定的号灯可以合并成一盏,装设 在桅顶或接近桅顶的最易见处。 3.在航帆船,除本条1款规定的号灯外,还可在桅顶或接近桅顶的最易见处 ,垂直显示两盏环照灯,上红下绿。但这些环照灯不应和本条2款所允许的合色灯 同时显示。 4.(1)长度小于7米的帆船,如可行,应显示本条1或2款规定的号灯。 但如果不这样做,则应在手边备妥白光的电筒一个或点着的白灯一盏,及早显示, 以防碰撞。 (2)划桨船可以显示本条为帆船规定的号灯,但如不这样做,则应在手边备 妥白光的电筒一个或点着的白灯一盏,及早显示,以防碰撞。 5.用帆行驶同时也用机器推进的船舶,应在前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圆锥体号 型,尖端向下。 第二十六条 渔船 1.从事捕鱼的船舶,不论在航还是锚泊,只应显示本条规定的号灯和号型。 2.船舶从事拖网作业,即在水中拖曳爬网或其他用作渔具的装置时,应显示 : (1)垂直两盏环照灯,上绿下白,或一个由上下垂直、尖端对接的两个圆锥 体所组成的号型;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可以显示一个篮子以取代这种号型; (2)一盏桅灯,后于并高于那盏环照绿灯;长度小于50米的船舶,则不要 求显示该桅灯,但可以这样做; (3)当对水移动时,除本款规定的号灯外,还应显示两盏舷灯和一盏尾灯。 3.从事捕鱼的船舶,除拖网作业者外,应显示: (1)垂直两盏环照灯,上红下白,或一个由上下垂直、尖端对接的两个圆锥 体所组成的号型;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可以显示一个篮子以取代这种号型; (2)当有外伸渔具,其从船边伸出的水平距离大于150米时,应朝着渔具 的方向显示一盏环照白灯或一个尖端向上的圆锥体号型; (3)当对水移动时,除本款规定的号灯外,还应显示两盏舷灯和一盏尾灯。 4.在邻近其他从事捕鱼船舶处从事捕鱼的船舶,可以显示本规定附录二所述 的额外信号。 5.船舶不从事捕鱼时,不应显示本条规定的号灯或号型,而且应显示为其同 样长度的船舶所规定的号灯或号型。 第二十七条 失去控制或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1.失去控制的船舶应显示: (1)在最易见处,垂直两盏环照红灯; (2)在最易见处,垂直两个球体或类似的号型; (3)当对水移动时,除本款规定的号灯外,还应显示两盏舷灯和一盏尾灯。 2.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除从事扫雷作业的船舶外,应显示: (1)在最易见处,垂直三盏环照灯,最上和最下者应是红色,中间一盏应是 白色; (2)在最易见处,垂直三个号型,最上和最下者应是球体,中间一个应是菱 形体; (3)当对水移动时,除本款(1)项规定的号灯外,还应显示桅灯、舷灯和 尾灯; (4)当锚泊时,除本款(1)和(2)项规定的号灯或号型外,还应显示第 三十条规定的一盏或两盏号灯或一个号型。 3.从事一项使之不能偏离其航向的拖带作业的船舶,除本条2款(1)和( 2)项规定的号灯或号型外,还应显示第二十四条1款规定的号灯或号型。 4.从事疏浚或水下作业的船舶,当其操纵能力受到限制时,应显示本条2款 规定的号灯或号型。此外,当存在障碍物时,还应显示: (1)在障碍物存在的一舷,垂直两盏环照灯或两个球体; (2)在他船可以通过的一舷,垂直两盏环照绿灯或两个菱形体; (3)当对水移动时,除本款规定的号灯外,另应显示桅灯、舷灯和尾灯; (4)适用本款的船舶当锚泊时,应显示本款(1)和(2)项规定的号灯或 号型以取代第三十条规定的号灯和号型。 5.当从事潜水作业的船舶尺度使之不可能显示本条4款规定的号型时,应显 示一个国际信号旗"A"的硬质复制品,其高度不小于1米,并应采取措施以保证 周围都能见到。 6.从事扫雷作业的船舶,除第二十三条为机动船规定的号灯外,还应显示三 盏环照绿灯或三个环体。这些号灯或号型之一应在前桅桅顶或接近前桅桅顶处显示 ,其余应在前桅桁两端各显示一个。这些号灯或号型表示他船驶近扫雷船的后方1 000米以内或任何一舷500米以内是危险的。 7.长度小于7米的船舶,不要求显示本条规定的号灯。 8.本条规定的信号不是船舶遇险求救的信号。船舶遇险求救的信号载于本规 则附录四内。 第二十八条 限于吃水的船舶 限于吃水的船舶,除第二十三条为机动船规定的号灯外,还可在最易见处垂直 显示三盏环照红灯,或者一个圆柱体。 第二十九条 引航船舶 1.执行引航任务的船舶应显示: (1)在桅顶或接近桅顶处,垂直两盏环照灯,上白下红; (2)当在航时,外加舷灯和尾灯; (3)当锚泊时,除本款(1)项规定的号灯外,还应显示一盏或两盏锚灯或 一个号型。 2.引航船当不执行引航任务时,应显示为其同样长度的同类船舶规定的号灯 或号型。 第三十条 锚泊船舶和搁浅船舶 1.锚泊中的船舶应在最易见处显示: (1)在船的前部,一盏环照白灯或一个球体 (2)在船尾或接近船尾并低于本款(1)项规定的号灯处,一盏环照白灯。 2.长度小于50米的船舶,可以在最易见处显示一盏环照白灯,以取代本条 1款规定的号灯。 3.锚泊中的船舶,还可以使用现有的工作灯或同等的灯照明甲板,而长度为 100米及100米以上的船舶应当使用这类灯。 4.搁浅的船舶应显示本条1或2款规定的号灯,并在最易见处外加: (1)垂直两盏环照红灯; (2)垂直三个球体。 5.长度小于7米的船舶,不是在狭水道、航道、锚地或其他船舶通常航行的 水域中或其附近锚泊或搁浅时,不要求显示本条1、2或4款规定的号灯或号型。 第三十一条 水上飞机 当水上飞机不可能显示按本章各条规定的各种特性或位置的号灯和号型时,则 应显示尽可能近似于这种特性和位置的号灯和号型。 第四章 声响和灯光信号
5. 船舶柴油机扫气箱工作原理
据统计数据显示,海运货物运输占全部物流运输的80%以上,由此可见海运货物的重要性和普遍性。海运货物的平均成本相对空运和陆运要低很多,海运取决于船舶的航速,船舶的航速主要取决于主机的转速。主机转速上不去,不仅会严重影响船期,造成比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有时还会影响到船舶安全。
下面我就主机转速降低的原因及解决措施作一简单的叙述。
1主机高压油泵泵前压力太低。A.燃油中有空气(燃油输送泵和燃油增压泵系统放气)B.燃油输送泵故障(检修并调整压力使其恢复正常)C.燃油增压泵故障(检修并调整压力使其恢复正常)D.检查清洗相关滤器(包括燃油粗滤器,燃油精滤器〈自清滤器〉,燃油流量计的滤器,燃油循环泵滤器,燃油增压泵滤器等)
2喷油器故障,雾化不良,喷油嘴结炭脏堵(清洁,解体,泵压检查雾化状况,必要时更换)
3喷油泵(高压油泵)故障。A.柱塞套筒偶件过度磨损,间隙变大,解体更换备品(成套备品)B.相关密封圈损坏(更换备品)C.出油阀故障(检修)D.喷油提前角不合适(调整到最佳)
4燃油含水量偏大(沉淀柜和日用柜勤放残,加强燃油分油机的分离效果),燃油品质不良(尽量使用高品质燃油,通过分油机循环分离等),燃油加热温度偏低或过高(调整到合适的温度)。
5扫气箱内口琴阀脏堵或者烧损(定期清除扫气箱内油泥,口琴阀解体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及时更换,特别是发生过扫气箱着火后,更要及时检修)。
6主机活塞环密封状态不佳,漏气,窜气,容易引起曲拐箱(四冲程机)着火,或者盘根箱(二冲程机)着火。(吊缸检查,更换活塞环等备件)
7主机空气冷却器效果不佳,清通海水侧和清洗空气侧(ACC-9浸泡24小时后循环冲洗),适当降低扫气温度,提高进气量。
8透平增压器故障,转速达不到,喘振。(根据情况和船舶现有设备定期进行冲洗(干洗或者水洗)。
9废气锅炉烟侧脏堵,导致主机排烟不畅(定期锅炉吹灰和清洗废气锅炉的烟侧)
10排气阀故障导致排温过高(解体检修排气阀)。
11船壳结污过度,增加了船舶前进的阻力,额外增加了主机的功耗(坞修时彻底清洁船壳)。
12螺旋桨受损或缠绕上渔网之类的异物,额外增加了主机的功耗(坞修时或合适时机请公司安排潜水员清除螺旋桨上异物)。
13主机长时间降低转速运转,导致主机转速加不上去。A.主机计划长时间低负荷运转时,每天24小时中,建议30分钟~60分钟常规转速运行,一般下午大管轮班,结合主机透平冲洗和主机测爆进行。B.主机如果是已经较长时间低负荷运行,导致主机转速想加也加不上的,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加速,即每天提高主机转速0.5~1.0转/分钟。或者每两天提高主机转速0.5~1.0转/分钟。并且经常性地进行主机测爆,尽量保持主机各缸负荷均衡。
6. 船舶柴油机使用及维护
大型低速柴油机和缸径25以上的中速柴油机,使用3MPA压缩空气直接进入气缸膨胀启动,缸径25一下柴油机和现在新型中速机使用3Mpa空气马达启动,应急发电机使用储能弹簧、电启动、气动马达启动。;船用柴油机一般分为高速、中速和低速柴油机,柴油机的热效率高、经济性好、起动容易、对各类船舶有很大适应性,问世以后很快就被用作船舶推进动力。至20世纪50年代,在新建造的船舶中,柴油机几乎完全取代了蒸汽机。船用柴油机按其在船舶中的作用可分为主机和辅机。主机用作船舶的推进动力,辅机用来带动发电机、空气压缩机或水泵等。
7. 船用柴油机排气管
1、铝箔纸,用铝箔纸把漏气的地方包起来即可。
这种方法很好操作,但是不长久。适合临时应付尾气检测使用。
2、焊接,这种方法适合维修排气管连接处的漏气,比如管子与消音器的接口处。
因为排气管壁很薄,电焊焊接时的高温很容易把排气管烧穿透。而接口处往往有足够的厚度,可以经受住电焊的高温。
3、卡子+铁皮,这种方法也很简单,找个易拉罐,剪下一块比漏洞大的补丁,把漏气的地方包起来,然后用卡子固定在排气管上。
4、移花接木,这属于比较考验技术的方法,难度很高。把排气管上破损严重的部位直接截掉,然后找一根粗细相当的金属管焊上去。
这种方法效果最好,而且很耐用。缺点就是太复杂,操作难度大。
8. 船舶柴油机扫气箱的作用
船用主机扫气箱火势不会很大但是比较危险。
二冲程柴油机扫气箱着火是船舶航行过程中常见的故障之一,威胁着机器和人身的安全,给船舶和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在柴油机日常维护保养方面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保证柴油机正常的运行工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