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船舶行业协会(江苏船舶行业协会官网)

2022-11-25 06:15 点击:59 编辑:邮轮网

1. 江苏船舶行业协会官网

是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的,江苏海洋大学,简称江苏海大,坐落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是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高校、农业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依托高校、全国涉海高校教务联盟理事高校、全国涉海高校海洋课程联盟成员高校、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江苏船舶与海洋类高校协同发展联盟成员高校、江苏省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合作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渔业协会海洋牧场分会副会长单位。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有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科学、生物技术、水产养殖学专业。

2. 中国船舶协会网

CCS是中国船级社认证。

中国船级社(CCS)成立于1956年,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船级社作为交通部直属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中国船级社是国家的船舶技术检验机构,中国唯一从事船舶入级检验业务的专业机构,国际船级社协会的正式会员。

中国船级社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国际公约、规则,为船舶、海上设施及相关工业产品提供技术规范和标准,提供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公证检验、认证认可服务,以及经中国政府、外国(地区)政府主管机关授权,开展法定检验和有关主管机关核准的其他业务。

3. 中国船舶行业协会

对口如下: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家级、央企的造船行业

各省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省部级的造船企业和央企各省市的分支及各省市的船舶行业协会

市级市政府船舶办公室(一般叫市工业办或经济信息委员会之类):市级造船企事业

4. 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申请船舶协会需要是轮机长证书,老大证书,安全证书,都可以的。

5. 中国船舶工业协会网站

  【刊物名称】《舰船知识》   【英文名称】 NAVAL&MERCHANT SHIPS   【刊物类别】月刊   【主管单位】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主办单位】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编辑出版】舰船知识杂志社   【出版日期】每月1日   【国内统一刊号】CN11-1007/U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0-7148   【邮发代号】2-133   【联合征定代号】LD111007   【刊物版式】16开40页   《舰船知识》杂志创刊于1979年,由徐向前元帅题名。  

6. 江苏船舶企业

江苏扬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册资本9000万美元,位于江苏省泰兴市虹桥园区内长江黄金水道北岸,主要从事40万吨级以下远洋运输船舶、海洋工程和大型钢结构件设计制造业务,具备年产远洋运输船舶300万载重吨的生产能力。

企业现有员工1500余人,占地面积约150万平方米,拥有沿江深水岸线1200米,超大型干船坞1座(长545米*宽147米*深13米),配有1000吨龙门吊车2座及其他各类先进造船设备设施。

公司主要有11800TEU集装箱船、261000DWT矿砂船、400000DWT超大型矿砂船等船舶产品。公司建有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与泰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七〇八研究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共同进行新产品、新项目的研究开发。

产品主要销往加拿大、澳大利亚、希腊等国家,船舶建造质量得到CCS、DNV/GL、ABS、LR、NK等国际知名船级社的认可。企业产品的技术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企业积极推进管理现代化,先后建立了质量(ISO9001)、环境(ISO14001)、职业健康安(OHSAS18001)、能源(ISO50001)管理体系,通过认证和高效运行。

企业坚持走两化融合发展道路,全面推进TRIBON等技术设计软件,实现造船设计方式现代化;引进实施企业资源计划管理软件,在技术、质量、生产、财务、人事、物流管理等方面均实现了信息集成共享管理,有效提升了企业技术设计和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7. 江苏船舶行业协会官网首页

        江苏筑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连云港港务局修建公司,始建于1953年。1989年改制成立为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2018年6月更名为连云港港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1月更名为江苏筑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从1998年启动体系认证至今已23年,已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公司注册资本90286.04万元。现有在岗职工600余名,其中含一、二级建造师在内的专业技术人近300名,拥有5000m³耙吸式挖泥船、3500m³/h绞吸式挖泥船、85米高桩架打桩船及各类施工机械设备100余台(套、艘)。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预拌混凝士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等资质,水运工程材料丙级检测资质和CMA计量认证。

主要承担港口与航道、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市政道路等建设工程,以及包括海洋测绘、混凝土和建筑材料加工生产销售、交通工程质量检测和技术服务等业务。

公司作为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协会相关工作。

公司于2019年5月获批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以科学管理、雄厚实力创造了多项优良业绩。

主要承建了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赣榆港区码头系列工程、徐圩港区码头系列工程、连云新城基础设施二期金海三期A-1区地基加固工程、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准备工程(302-ZB标段)、连云港港赣榆港区防波堤工程、武夷山山海•蓝湾国际C区二期工程、连云港港旗台港区25万吨级矿石码头围堤工程、连云港港庙岭三期顺岸泊位陆域形成工程、苏州港太仓港区四期工程等众多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以及浙江、福建、天津等地的港口工程和大连、曹妃甸、潍坊、温岭、盐城等地的疏浚工程等。

        雄厚实力和上乘质量给公司带来了诸多荣誉。先后荣获“江苏省建筑业百强企业”、“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云港市五一劳动奖状”、“连云港市建筑业改革开放40周年突出贡献企业”。

连续多年获得“全国水运工程建设优秀企业”、“江苏省最具成长性百强企业”、“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 ”等称号。承建的工程获得“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水运交通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玉女峰杯” 等诸多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奖项。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决策开启新征程。展望未来,公司将秉承“团队 创新 跨越” 的企业精神,以“人才为本,奋斗不止”为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继续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以一流服务锻造一流队伍,以一流质量打响江苏筑港品牌,致力于成为政府经济发展的参与者、社会公共服务的优质提供者、集团提质增效的排头兵,成就“建设东方大港,共筑美好家园”的企业愿景。

8. 江苏船舶有限公司

有7个发动机厂。

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青岛、大连、宜昌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柴于2017年4月在青岛市黄岛区注册设立。公司位于国家级青岛西海岸新区海西湾造修船产业基地, 下辖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三个制造基地。

2,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市

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又名711研究所,创建于1963 年,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七一一所是一个具有55年历史的舰船动力研发机构和现代化高科技企业集团。

3,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洛阳市

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河南柴油机厂,始建于1958年5月,是我国“一五”期间156项重点项目之一,新中国第一个船用高速柴油机厂,中国船舶行业船用高速大功率柴油机专业制造厂。

4,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陕西西安市

陕西柴油机厂,总部位于西安市,公司是中国船舶集团公司旗下所属的国内规模最大的中、高速大功率船用柴油机专业制造厂和柴油发电机组成套厂。

5,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始建于1960年,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船舶集团中小缸径中速柴油机制造基地和柴油机关键零部件保障基地,具有年产600台柴油机生产能力。

6,中船动力有限公司,江苏省镇江市

中船动力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江苏省镇江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原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动力装备板块的核心企业。

7,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

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下属大的船舶动力系统设计创新研发机构。公司主要承担国家科研和自主产品研发任务,作为舰船动力技术创新与转型升级的核心企业。

9. 江苏省船舶检验局官网

休闲渔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休闲渔船管理,保障休闲渔船运营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港交通水域安全管理条例》《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制造、购置、更新改造、进口休闲渔船和使用休闲渔船从事渔业相关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休闲渔船,是指主要用于休闲渔业活动的渔业船舶。

第四条(管理体制)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休闲渔船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休闲渔船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以及海警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休闲渔船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基本制度)国家对休闲渔船实行船网工具指标管理,实施企业化经营和定点渔港管理。

使用休闲渔船开展经营的,应以休闲渔船经营企业为经营主体,并在固定的定点渔港经营。

休闲渔船定点渔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其中,海洋休闲渔船定点渔港应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海洋渔船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中选择并公布。

休闲渔船从事水上垂钓、体验式网具捕捞等休闲捕捞活动应办理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并实施捕捞限额管理。

第六条(标准船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休闲渔船船型参数表,制定并公布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休闲渔船标准化船型要求。其中海洋休闲渔船船长应大于或等于12米。

在本办法生效之日及以后申请制造、更新改造和进口休闲渔船的,应符合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人或法人组织登记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化船型要求。

第七条(乘员人数)休闲渔船船员和乘客总数不得超过船舶检验机构核定的最高乘员人数,船员总数不得少于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第二章 船网工具指标

第八条(总量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其休闲渔业发展规划和定点渔港可容纳休闲渔船数量等情况,确定和调整休闲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休闲渔船船网工具指标不计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控制指标。

第九条(指标来源)制造、更新改造、进口海洋休闲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应通过淘汰旧海洋捕捞渔船、海洋休闲渔船解决,船数、功率数应分别不超过被淘汰渔船的船数、功率数。被淘汰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应予收回。

内陆休闲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管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审批权限)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休闲渔船及因继承、赠与、法院判决、司法拍卖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休闲渔船,其船网工具指标应经有审批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休闲渔船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内批准,并取得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第十一条(指标申请)因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休闲渔船申请休闲渔船船网工具指标,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提出,按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关于申请海洋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指标的规定提供材料。

制造、更新改造、进口休闲渔船的,按要求提供的渔船建造设计图纸应符合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公布的休闲渔船标准化船型要求。

因继承、赠与、司法拍卖、法院判决等申请休闲渔船船网工具指标的,应提供公证书、赠与合同、拍卖证明文件、判决书等有效法律文件,申请重新办理船网工具指标。

第十二条(指标转换)休闲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不得转换为捕捞渔船及捕捞辅助渔船船网工具指标。

海洋休闲渔船和内陆休闲渔船船网工具指标不得互相转换。

第三章 登记和捕捞许可

第十三条(登记依据)休闲渔船按照《渔业船舶登记办法》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船名号)休闲渔船船名号编制、标写和船名牌制作要求按照《渔业船舶船名规定》执行,船舶种类代称为“渔休”。

休闲渔船应固定悬挂休闲渔船标志。标志的样式及悬挂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捕捞许可证申请)申请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由休闲渔船所有人和休闲渔船经营企业共同向休闲渔船定点经营渔港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提出,按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有关申请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规定提供材料,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休闲渔船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其登记地应与拟开展经营的定点渔港所在地一致;

(二)拟开展经营的定点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

(三)休闲渔船所有人和休闲渔船经营企业非同一主体的,还需提供双方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合同内容应载明合作期限、风险承担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休闲渔船经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其申请不予批准。

第十六条(核定场所)海洋休闲渔船的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作业场所应核定在海洋A类、C类渔区或B类渔区中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确需核定在其它场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以专项形式报请农业农村部批准。

内陆休闲渔船的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作业场所应核定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辖水域。

在相邻交界水域作业的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由交界水域有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协商发放,或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第十七条(作业类型)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作业类型不得超过2种,并应符合休闲渔船渔具准用目录和技术标准(附件),明确每种作业类型中的具体作业方式。

第十八条(捕捞限制)休闲渔船捕捞渔获物应符合农业农村部和休闲渔船定点渔港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关于最小可捕标准及幼鱼比例的管理要求。

休闲渔船应实施捕捞限额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九条(捕捞许可证)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应记载休闲渔船经营企业、休闲渔船、定点渔港、核定场所、作业类型、捕捞限额等相关信息,具体样式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

除了《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列明的应重新申请捕捞许可证的情形以外,渔船经营企业、定点渔港、捕捞限额发生变更的,也应重新申请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

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三年;属于委托经营的,休闲渔船捕捞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合同期限。

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电子证照)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实行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并行制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 安全生产

第二十一条(主体责任)休闲渔船经营企业承担休闲渔船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其所经营管理的休闲渔船生产安全。

第二十二条(安全制度)休闲渔船经营企业应建立休闲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检查。

休闲渔船经营企业应对其经营管理的休闲渔船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休闲渔船在营运期间始终处于安全适航状态,并定期接受船舶检验。

第二十三条(保险)休闲渔船经营企业应为其所经营管理的每艘休闲渔船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二十四条(定点经营)休闲渔船应在其定点渔港的休闲渔船专用码头、浮动设施停泊、进出、上下客及卸载渔获物,并接受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检查。

休闲渔船不得在前款规定以外的地点停靠、上下客及卸载渔获物,船舶遇险或有其他紧急情况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码头安全)休闲渔船专用码头、浮动设施应满足游客上下船所需安全条件,配备救生和消防设施,在显著位置张贴乘客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六条(安全装备)休闲渔船应配备自动识别系统(AIS)船载设备、渔业船舶船载北斗终端、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及其他按规定应配备的通讯导航设备,在航行期间全程开启上述设施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休闲渔船应配备保障核定人数使用的救生和报警设备,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运行。

第二十七条(配员要求)休闲渔船的最低配员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的规定。

休闲渔业船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取得船员证书,并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水上消防、救生等专门培训。

每艘休闲渔船应配备至少一名经专业水上救生训练部门训练合格的救生员,救生员可由船员兼任。

第二十八条(进出港报告)休闲渔船应严格遵守进出港报告制度。出港报告内容还应包括航行计划、目的水域及载员名单,进港报告内容还应包括载员名单。

前款所称载员名单包括所有船员、乘客名单及乘客身份证、护照或其它可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信息。

休闲渔船船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船员适任证书、救生资格等信息应提前在定点渔港驻港监督管理机构处备案。

第二十九条(出港检查)休闲渔船每航次出港前,船长应对渔船安全状况和适航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休闲渔船不得出港;已经出港的,应立即就近返港。

(一)消防、救生、通导设备配备不足或损坏的;

(二)船员或救生员配备不齐的;

(三)水上风力超过船舶抗风等级的;

(四)水上能见度不良或水上交通状况可能影响航行安全的;

(五)船上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的;

(六)出现其他影响船舶和人员安全的情况。

第三十条(作业时间和水域)休闲渔船单航次作业时间及航行作业水域等安全作业相关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安全警示)休闲渔船应在船上明显位置张贴乘客安全注意事项,并在驾驶座上方及渔船两侧明显位置标明乘客定员及船员人数。

第三十二条(乘客安全)休闲渔船出港前,船长或救生员应对乘客进行安全教育,并指导帮助乘客穿好救生衣。

第三十三条(乘客管理)乘客在出港前应如实向休闲渔船船长或船员提供其身份、联系方式和紧急联系人等信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登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伴照顾下,方可登船。

乘客在船期间应服从船长和船员的指引和管理,不得实施可能影响船舶安全或者破坏渔业资源、水域生态环境、伤害濒危珍稀野生动物等行为。

乘客拒不提供相关信息、不满足相关登船条件或在船期间不服从船长或船员指引管理的,船长应拒绝其登船或立即返航。

第三十四条(污染防控)休闲渔船污染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作业日志)休闲渔船运营期间,应每日向定点渔港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或渔业组织提交电子作业日志。

第三十六条(伏季休渔)伏季休渔期间,休闲渔船单航次单位乘客可携带下船渔获物最高限额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十七条(监督检查)休闲渔船定点渔港驻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休闲渔船的安全措施和进港休闲渔船渔获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监控)休闲渔船运营期间应全程开启船位和视频监控设备,保持通讯畅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休闲渔船实施视频和船位监控。

第三十九条(违规责任)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名词解释)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定义如下:

休闲渔业:本办法所称休闲渔业,是指渔业船舶搭载乘客在船上开展水上垂钓、体验式网具捕捞、渔业文化欣赏和其它渔业相关休闲体验活动。

渔业船舶:本办法所称渔业船舶,是指根据《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由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船舶。

第四十一条(过渡条款)本办法发布前,已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书证件的休闲渔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纳入休闲渔船管理,并办理相关证书。

第四十二条(未尽事宜)有关休闲渔船捕捞许可管理的事项,本办法未特别规定的,按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2 年 月 日起施行。

10. 江苏船舶行业协会官网查询

江苏科技大学近几年全国排名一百多名。

江苏科技大学坐落在江苏省镇江市,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原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共建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江苏船舶与海洋类高校协同发展联盟牵头单位。

11. 江苏船舶行业协会官网网址

中国船舶企业排名重点企业名称

1.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

3.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

4.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5.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6.国营武昌造船厂

7.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8.中国长江航运集团金陵船厂

9.江苏新世纪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10.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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