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船舶进出港联检手续的单位有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国际交往和旅游事业的发展,将进一步开放新的口岸。为加强口岸开放的审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口岸是供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出入国境的港口、机场、车站、通道等。口岸分为一类口岸和二类口岸。一类口岸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开放的口岸(包括中央管理的口岸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部分口岸);二类口岸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放并管理的口岸。
二、口岸的开放和关闭,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公布执行。
三、凡开放口岸,应根据需要设立边防检查、海关、港务监督、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等检查检验机构,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口岸机构。
四、两类口岸的具体划分:
(一) 以下为一类口岸:
1.对外国籍船舶、飞机、车辆等交通工具开放的海、陆、空客货口岸;
2.只允许我国籍船舶、飞机、车辆出入国境的海、陆、空客货口岸;
3.允许外国籍船舶进出我国领海内的海面交货点。
(二) 以下为二类口岸:
1.依靠其他口岸派人前往办理出入境检查检验手续的国轮外贸运输装卸点、起运点、交货点;
2.同毗邻国家地方政府之间进行边境小额贸易和人员往来的口岸;
3.只限边境居民通行的出入境口岸。
五、报批程序:
(一) 一类口岸:由有关部(局)或港口、码头、车站、机场和通道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会商大军区后,报请国务院批准,同时抄送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总参谋部和有关主管部门。
(二) 二类口岸:由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征得当地大军区和海军的同意,并会商口岸检查检验等有关单位后,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批文同时送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六、报批开放口岸应附具下列资料:
(一) 对口岸开放进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口岸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客货运量、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的资料。
(二) 根据客货运输任务提出的有关检查检验单位、口岸办公室、中国银行等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三) 检查检验场地和办公、生活设施等规划,以及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
七、对外开放前的验收:
(一) 新开放的口岸,在开放前必须对其交通安全设施、通信设施、联检场地、检查检验等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以及办公、生活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宣布开放。
(二) 一类口岸,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二类口岸,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口岸办公室或其他主管口岸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八、临时进出我国非开放区域的审批权限:
(一) 临时从我国非开放的港口或沿海水域进出的中、外国籍船舶,由交通部审批,并报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备案。报批前应征得军事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检查检验单位的同意,并安排好检查检验工作。
(二) 临时从我国非开放机场起降的中、外国籍民用飞机,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征得军事主管部门同意后审批,非民用飞机由军事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备案。报批前应征得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检查检验部门的同意,并安排好检查检验工作。
(三) 临时从我国非开放的陆地边界区域进出境的中、外国籍车辆和人员,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报批前应征得当地省军区和公安部门的同意,并安排好检查检验工作。
九、口岸开放应有计划地进行,按隶属关系分别列入国家或地方口岸开放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将口岸开放计划(草案),于计划年度前两个月报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并抄报国家计委、劳动人事部和检查检验单位的有关主管部门。
十、开放口岸检查检验设施建设资金来源:
(一) 中央管理的口岸,由中央负责解决;地方管理的口岸,由地方负责解决。
(二) 国家新建开放的港口、码头、车站和机场(含军用改为军民合用的机场)等口岸建设项目(包括利用外资和中外合资项目),以及老口岸新建作业区和经济开发区的新港区等项目,所需联检场地应与港口、码头、车站、机场等主体工程统一规划。所需投资包括在主体工程之内。检查检验单位办公、生活土建设施(包括宿舍)的投资,由口岸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统一汇总报国家计委审批。批准后,投资划拨给口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地方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施工。军用改建为军民合用机场的口岸项目,应事先征得空军或海军同意,如在机场内建设,建设单位可提出要求,由空军或海军统一规划。
(三) 各部(局)直属的原有港口、码头、车站和机场需要对外开放时,所需联检场地,原则上要利用原有建筑设施。如确需扩建、新建,应由港口、码头、车站和机场的主管部门投资建设。检查检验单位的办公、生活土建设施(包括宿舍)的投资,原则上由各自主管部门解决。对确有困难的,国家或地方给予适当补助,由地方统一建设,投资交地方包干使用。
(四) 地方新开口岸,所需联检场地和检查检验单位的办公、生活土建设施(包括宿舍),由地方统一投资,统一建设。
(五) 国际海员俱乐部的建设规划和投资来源,比照(二)、(三)、(四)项规定解决。
(六) 检查检验单位所需的交通工具、仪器设备等,由各自主管部门解决。
(七) 联检场地内,划给检查检验单位的办公和业务用房(包括水、电、市内电话),应由港口、码头、车站和机场(包括军民合用的机场)的经营单位免费提供。
2. 船舶联检有哪些部门参与
前途?
除非将来干好了 混个船代部门经理,否则。。。----------国企和私企的工资标准不一样:如果是外代或者外运这些国企单位外勤的话,工资标准相对高一些,一般在4000左右,私人的话,要看老板给多少了,3000的也有。-----------船代外勤如果就指望工资的话,那肯定没什么动力了,最简单的外快就是多跟船长要点烟,一般联检需要6条或者8条,可以跟船长要10条或者12条,能要的多更好。剩下的可以卖给别人。
现在单航次船舶有清污协议费用,这个钱一般是和代理平分的另外,如果船舶供伙食,或者外籍船员下船找酒吧都可以赚点外快。
船舶加油的话,找人来加 也会给你好处。
最赚钱的 我认为是排污油,首先污油证明的钱和代理平分,其次收污油的人也会给你好处费,我们这边是对分。
3. 什么是船舶联检?联检的内容有哪些?
nat联检是什么?是nat联检的意思是联检,指的是由口岸单位对出入境行为实施的联合检查。对人员进出境由边检、海关、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对进出境船舶由边检、海关、卫生检疫、港监联合检查。由港监任组长,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联检手续
4. 船舶进出境检查所涉及的机关有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类机构包括:
1、指挥中心
负责“110、119、122”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的受理和先期指挥处置,对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检查;规范、协调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先期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科技情报大队
负责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科技强警和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公共安全智能化工程的规划、建设并管理、维护和整合数据资源;负责警卫任务、重大安保活动及日常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区局新闻发布和舆情导控工作。
3、警务督察大队
组织全区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
警务部署开展现场或网上督察;受理、核查、督办对公安机关及
人民警察的检举、控告;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
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组织、协调、督办全区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工作;协助警务保障室做好局机关秩序维护和民警职工日常管理工作。
4、法制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全区公安法制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内部执法监督,组织执法质量考评,制定落实内部执法工作规范;承办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及听证;对区局承办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对全区公安民警的法制教育培训;办理劳动教养案件。
5、国家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政治案件的侦破、政治保卫等基础工作。
6、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经文保大队)
主要职能:收集掌握和分析研究单位内部安全稳定情况,预防化解和协调处置各类不安定事端;依法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查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大责任事故和行政违法案件;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区直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7、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能: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电子数据证据的检验鉴定工作。
8、刑事警察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区刑事案件及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参与侦破全区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严重暴力案件、流窜案件、系列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严打专项斗争;为全区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9、经济案件侦察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全区公安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收集、掌握全区经济犯罪信息,研究全区经济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制定打击、防范、控制工作对策;办理依法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负责全区公安经侦执法工作,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组织开展预防经济犯罪的宣传、培训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10、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全区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交通安全宣传、交通秩序管理、道路治安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路障管理、静态交通管理工作;参与新建、改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验收;参与重要警卫和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全区道路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指挥管理;组织开展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负责辖区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和区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1、治安管理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组织做好暴力犯罪、群体性及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检查、监督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枪支弹药、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放射物品、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业务工作、社区警务工作;指导、检查公安条线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指导重点人口(工作对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流动人口和私房出租的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大型、重要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12、巡防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管理主城区保安巡防大队工作,指导各镇区园巡防工作,负责对区行政中心及重要活动保卫,全区保安服务、金融押运机构管理指导,依法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及其保安服务培训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对全区社会公共安全行业、技术防范产品与工程进行技术监督、管理和推广应用,指导治保、保安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
13、水警大队
主要职能:指导全区内河水域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水上治安动态并制定相应对策;负责长江水上管辖区域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长江岸线管辖区域水运系统、船舶修造单位及码头的治安管理;协调水上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4、出入境管理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全区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和来通境外人员签证(签注)、居留许可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常住和短期居留的外国人管理;负责临时来通华侨、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的住宿登记管理;负责对全区各派出所外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培训;指导、协助或参与涉外案(事)件查处。
15、看守所
主要职能:负责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监管法律规定留所执行的罪犯。
16、拘留所
主要职能:负责对被依法决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看管和教育。
5. 负责办理船舶进出港手续的是
对于船舶进出港报告,国内航行海船应于预计离港或者抵港4小时前进行报告,航程或在港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在驶离上一港口、作业点或靠港后立即报告。
内河航行船舶应于靠泊、抵达作业点或离泊、驶离作业点4小时前进行报告,但提前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航程不足4小时的,应于离泊或驶离作业点后立即报告,在港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于办妥进港报告后立即办理出港报告。
6. 负责船舶进出港联检手续的单位有什么
集装箱电工工作职责:
1、进出口集装箱动态跟踪及系统动态维护;
2、进出口空箱调运的操作;
3、坏箱报价的批复跟踪;
4、协调与当地代理相关业务,协调与当地堆场相关业务;
5、协调与码头相关业务,制作集装箱班轮预配船图。
6. 船舶抵港前准备工作;
7. 协助船舶联系安排抵港、靠泊的相关工作;
8. 登轮服务,办理联检手续,办理各委办事项;
9. 办理船舶开航手续;
10. 船舶离港后的工作;
11. 负责在现场协调与船舶有关的各关联单位的良好关系。
7. 以什么为船籍港,简化检验流程,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
按照国家规定,买卖船舶之后需要到当地海事局办理船名登记,取得船舶所有权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
注意点:
在买卖船舶时,最好从原船东那里取得该船的船舶注销登记证明书原件和原船舶检验证书簿
那如果说老船东原船舶检验证书丢失了,应该怎么办呢?
原船检证书丢了会影响登记办理吗?其实不要紧,只需要让船检部门出具一份经过他们校核过的船检证书复印件就可以搞定!
那么我买了这条船之后,同一艘船的船名是否一定要变更呢?可否继续使用老船名?如果使用老船名的话,那船名申请是不是就不用办理了?
可以使用老船名。
但是船舶所有权注销后,原船名将自动注销,其他船舶不得使用该船名。
如果同一艘船舶所有权转移以后,还想要继续使用原船名的,也应当在办理新的船舶所有权登记前重新申请船名核定。
申请船名、船舶所有权证书和国籍证书具体需要带的材料有:
一、申请船名
1.申请书
2.委托书
3.船舶所有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4.相关批文
二、申请船舶所有权证书
1.申请书
2.委托书
3.船舶所有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4.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材料
5.共有情况证明(适用于共有船舶)
6.船舶注销证明书
7.原船舶检验证书
8.检验合格通知书
9.船照
三、申请船舶国籍证书
1.申请书
2.委托书
3.船舶所有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4.新的船舶检验证书
上方提到的申请书应当从哪里领取:
申请书可以通过网上下载:省海事局网站—网上政务—船舶业务中可以找到,如果不会使用互联网的船主,也可以到当地海事局政务中心领取。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船名,并将新船名标注在实船上(如果你的船名发生变化的)。
第二步:买家向海事局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如果船名不变的,可跟船名申请同时进行)。
第三步:取得所有权证书后,向船籍港船舶检验部门申请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簿或其他有效的船舶技术证书。
第四步:凭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簿或其他有效的船舶技术证书正本等材料申请取得船舶国籍证书(符合条件的可跟所有权登记一起申请)。
申请所有权证书时需要提供的船照有什么要求?
按照规章要求,买家需要提供近期拍摄的真实船照5张,这5张照片的要求分别是:正横2张、侧艏1张、正艉1一张、烟囱1张,照片尺寸要求是4寸或者5寸。特别提醒:照片千万不要经过任何PS!
怎么判断船舶申请所有权证书时是否需要提供《检验合格通知书》呢?
如果是异地买卖的船舶,这其中就会涉及到船舶检验机构的变更,那么需要先向船籍港检验部门申请取得《检验合格通知书》(中国船级社除外)后再申请所有权。
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材料是哪些?
通常购入船舶的所有权材料就是指船舶买卖合同和船舶交接书,如果在买卖过程中还产生别的材料,可以一并提交。
办理船舶证书其他注意事项
身份证明、船检证书都需要原件带到现场来进行确认,委托书、合同和交接书需要提供原件,如果合同、交接书是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那么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8. 什么不是国际航空出港所涉及的联检部门
国内旅客出港流程:国内出发旅客经F3层离港车道通过1-4号门到达F3层值机办票大厅;由停车楼进入候机楼的旅客可通过B2层步行通廊或电梯上行至B1层到达大厅,再换乘电梯或两侧扶梯上行至F3层值机办票大厅。 国内旅客在A-H区域的值机区办理完乘机手续和托运行李后,通过安全检查、经中央商务区,进入指廊候机区候机。 中央指廊为国内航班区,旅客在F3层候机,登机时在F3层检票后,通过登机桥登机。 Y型指廊出发的旅客须通过中央指廊第三层候机区通道,经过远端核心商业区,分别进入东、西两侧候机区候机,在登机口检票后,通过登机桥登机。 西指廊为国内候机区,出发旅客在F3层通过安检之后,由中央区下行至F2层,经过F2层商业区,进入候机区,旅客在F2层候机,在登机口检票后,通过登机桥登机。 国内出发远机位设在F1层中央指廊的中部和西指廊靠近中央区域位置。其中,中央指廊远机位出发旅客从F3层下行至F1层候机;西指廊旅客从F2层下行至F1层候机。 国内旅客到达流程:中央指廊和Y型指廊国内进港旅客在F2层经两条通廊,在中央指廊南端汇集成一条中央到达通廊,经坡道,过通廊,旅客下行至B1层西侧国内行李提取厅。 西指廊的进港旅客下机后进入F2层到达隔离廊,下行至F1层到达走廊,再下行至B1层西侧国内行李提取厅。 国际旅客出发流程:国际出发旅客经F3层离港车道通过1-4号门到达F3层值机办票大厅;由停车楼进入候机楼的旅客可通过B2层步行通廊或电梯上行至B1层到达大厅,再换乘电梯上行至F3层值机办票大厅。 国际旅客首先在H-K区域的值机区前端进行海关申报和动植物检疫申报,在H-K值机区办理乘机手续后经登机牌检查后下行至位于F2层的国际出发联检大厅。经过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海关、边防检查和安全检查后,进入相应候机区,由登机口检票,经登机桥登机。 国际远机位出发设在F1层东指廊靠近中央区域位置。旅客在经过国际出发联检厅以及商业区之后,由F2层下行至F1层候机。 国际旅客进港流程:国际进港旅客经登机桥达到F2层到达隔离廊,下行至F1层的到达走廊至卫生检疫大厅,旅客在接受检查后下行至B1层国际到达边检厅。旅客通过边防检查后进入行李提取大厅。 国际远机位旅客进入航站楼后行至卫生检疫大厅,旅客在接受检查后下行至B1层国际到达边检厅。旅客通过边防检查后进入行李提取大厅。 国际旅客行李经动植物检疫、海关检查及行李牌检查后,旅客通过到达迎客大厅后行至到港车道边或下行至停车楼乘车离开机场。
9. 负责船舶进出港联检手续的单位有那些
船舶联检是指海关,海事,检验检疫,边防联合检查,一般代理会提前通知。应该算是便民措施,毕竟一次检查完比分批来要好一些。
10. 负责船舶进出港联检手续的单位有哪些
出港旅客是指已经验完身份走出港口的旅客。民航进出港属于国际流行语。民航的“港”就是指本地的机场。进港就是飞机落地进入机场,出港就是起飞离开机场。航空港民用航空机场和有关服务设施构成的整体。保证飞机安全起降的基地和空运旅客、货物的集散地。包括飞行区、客货运输服务区和机务维修区三个部分。其中,飞行区是航空港面积最大的区域,设有指挥台、跑道、滑行道、停机坪、无线电导航系统等设施。
航空港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客货运输服务,保养与维修飞机,保证旅客、货物和邮件正常运送以及飞机安全起降。
11. 船舶的入境检疫必须在实施
水际対策便是指为了防止某种传染病或有害生物从外国传进国内,在机场、港口等实施的入境检疫措施。
“水际”便是指水边,延伸指从外面要登陆、入境某个国家之前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