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法院拍卖船舶(福建船舶拍卖公告)

2022-11-22 13:09 点击:288 编辑:邮轮网

1. 福建船舶拍卖公告

还不错,公司待遇挺好的。福建永佳船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05-31,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翁祖创,经营状态为存续,工商注册号为350105100005690,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马尾区快安村文图山,经营范围包括船舶维修,船舶货物运输代理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及相关咨询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船舶拍卖交易信息网

海关拍卖的船舶能过户。不需要原船主,船舶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海关是依据本国(或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行使进出口监督管理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英语Customs一词,最早是指商人贩运商品途中缴纳的一种地方税捐,带有“买路钱”或港口、市场“通过费”、“使用费”的性质。

3. 福建船舶拍卖信息

简介: 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于1982年11月18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闽政[1982]综397号)成立,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企业。1997年12月26日,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2014年6月27日,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金杰

成立时间:1982-11-18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5000010002476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166号研发大楼

4. 福建船舶拍卖公告网

1、申请人向市县渔业主管部门提出购置渔船申请,被购置渔船必须有船网工具指标。

2、省厅核实市县局提交的同意购置的申请材料,核发购置渔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3、申请人持省厅核发的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到被购置渔船船籍所在地市县渔业主管部门注销该渔船相关证件。

4、市县渔业主管部门核发船名核准书。

5、船检部门对购置渔船进行检验,并核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6、市县渔业主管部门为检验合格渔船办理登记证书和所有权证书。

7、渔船下水作业。

5. 福建船舶拍卖公告查询

1.福州港

位于中国大陆东南部,台湾海峡西岸,由河口港与海港组成。福州港是中国沿海主要港口之一和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福州市及闽江流域发展外向型经济和连接国际市场的重要支撑,是福建省对台"三通"的重要口岸。

2.江阴港

位于福清市江阴半岛,福建省最大海湾——兴化湾北岸中部,是未来福建省对外经济发展的重要基地。未来的江阴港,必将成为海西枢纽港。

3.泉州港

泉州市东南晋江下游滨海的港湾,北至湄洲湾内澳,南至泉州围头湾同安区莲河,海岸线总长421公里。泉州港被誉称为“世界最大贸易港”之一而驰名中外,与埃及亚历山大港齐名。

4.厦门港

地处上海与广州之间,福建省东南的金门湾内,九龙江入海口,面向东海,濒临台湾海峡,与台湾、澎湖列岛隔水相望,为我国东南海疆之要津,入闽之门户。开港于1843年,分为内港和外港两部分,主要担负厦门市和福建省内外贸运输任务,也承担江西省某些物资的中转任务。

5.肖厝港

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湄洲湾南岸,水域辽阔,面积516平方公里。港区主航道水深10-20米,5万吨级船舶可自由进出。肖厝港所在的泉港区是福建省石化基地,也是国家规划建设的6大石化基地和四大国际中转港口之一。

6.湄洲湾

位于福建省东海岸的中部,莆田市仙游县和泉州市泉港区两地交界处,分属莆田市和泉州市,与台湾基隆港隔海相望,是闽台两省相距最近而又最大的一对姊妹港。湄洲湾秀屿港台湾海峡两岸人流、货流的重要口岸,也是福建省重点开发建设的三大重点港口之一。

6. 福建船舶拍卖公告2021年11月至12月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过二十一[4]年稳步发展,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以航运业务为主,以船舶管理、商品贸易等相关业务为辅的业务布局。

公司以安全管理为基石,是中国船东协会副会长单位[7] [6]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副董事长单位[8] 、福州船东协会会长单位[10] 、中国沿海(散货)综合运价指数(CCBFI)编委会成员[5] 、远东干散货指数编制委员会委员[9] 。

国航远洋集团国内沿海散货运输以电煤为主。集团控制的散货运力近410万吨,运输能力超过5600万吨。[12] 在福建省交通厅2009年航运企业货运量、货运周转量及固定资产排名中均位列福建省第一;同时,根据国家交通部发布的《2009年中国航运发展报告》:集团运力总规模荣膺全国第五,船队规模在内贸运输排名全国第三,在外贸运输中排名全国第九。集团依照现代企业管理的方法,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通过一系列职能管理部门专业化的管理,建立起决策科学、规范管理、运作有序的组织管理体系:集团共拥有14家子公司[4] 、2家参股公司[4] 及2家分公司[4] ,设有11个职能部门。

7. 福建省拍卖公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7〕43号)精神,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打击投机炒房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商品房预售监管

(一)完善预售价格备案机制

1.按照“总体有目标、片区有控价、楼盘有系数”原则,健全我市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的备案机制,并完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牵头,国土、规划、财政、审计、物价、统计(调查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商品住房预售备案价格会商制度。

2.对拟备案预售价格超过属地2016年10月份均价30%及以上的项目,以及拒不接受预售价格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预售许可。

3.住宅配套可售车位、车库纳入预售价格调控,调价间隔时间和调价幅度与住宅一致。

4.土地出让合同没有明确精装修的,开发企业不得加精装修价格对外销售。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住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之日起10日内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及“一房一价”等信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外销售。不得以搭售车位、签订装修合同等为购买商品住房附加条件进行的捆绑、强制消费或其他变相捆绑、强制消费;不得擅自提高符合首套房及二套房贷款条件购房者的首付比例,确保刚需购房群体有能力购房,解决居住问题。

(三)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

(四)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方可以通过签订“意向书”“预订协议”等方式蓄客,约定购房意向,并在开盘前将认购客户名单向属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报备。中心市区新批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选择由公证机构主持的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摇号排序、按序购房,摇号排序名单现场公示,选房后不得更名转让,确保广大市民有均等机会购房,公证摇号选房具体内容须在销售方案中体现。购房人姓名不在之前报备的认购客户名单中的,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等交易手续。加强摇号全过程监督,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特别是党员干部,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公开摇号的正常进行,摇号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五)引导开发企业对商业、办公等非住宅项目理性定价,预售价格备案后,实际成交价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也不得低于备案价的80%,否则不予办理网签手续。商业、办公等非住宅项目调价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严禁投机炒房行为

(一)在此前市政府相关文件确定的调控区域的基础上,将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全域,以及洛江区万安街道、惠安县黄塘镇新增纳入调控区域。

(二)非泉州市户籍家庭在我市和本市户籍跨市本级、县(市、区)新购买(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方可转让。

(三)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要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真实目的和公证书的用途,不得以签名(印鉴)属实公证替代委托公证,以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公证规避对实质内容的审查。

(四)金融部门要严格监控大额、长期限的消费贷款资金流向,关闭信用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POS刷卡端口,坚决遏制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的资金绕道用于支付首付以及住房消费。

(五)公安、社会保障、税务等相关部门应配合属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对相关手续进行认定。

三、加大住房供应力度

(一)各县(市、区)要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商品住房上市销售。开发企业开工后未按合理定额工期进行开发建设的,由属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函告国土部门,并由国土部门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缴未按期竣工的违约金,追缴期间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实际办理预售许可时,预售备案均价不得高于该项目应该办理预售时点的均价。

(二)预售备案均价不高于2016年10月份属地县(市、区)商品住房均价(其中,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按中心市区均价)的商品住房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且形象进度达到±0.0时即可申办预售许可;高于2016年10月份商品住房均价的,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且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五分之一时方可申办预售许可。

(三)达到预售许可办理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应及时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未及时申请办理的视为变相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将按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加快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作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长期政策,重点解决本地户籍无房户、符合购房条件外来人口及重点人才的居住需求。要启动建设一批共有产权住房,积极探索将购房补助、外来人口积分奖励买房、人才引进买房补助、大学生落户买房补助等纳入共有产权住房范畴。

(五)增加租赁住房供应。鲤城区、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等人口净流入的地方,要加快建设租赁住房。2018—2020年,要在每年3月底前,按人口流入的一定比例,制定并公布当年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和新建成各类租赁住房供应年度计划。构建一手房市场、二手房市场与住房租赁市场的联动体系,一是通过政府集中建设、安排租赁住房用地、在土地出让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二是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引导通过政府平台发布房源信息;三是鼓励开发企业进入租赁市场,同时要积极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尤其是国有龙头住房租赁企业,增加政府持有的租赁住房比例,并给予财税、金融支持;四是租房者可享受公共设施配套、长期租购同权、划定租金上涨红线等优惠政策。

四、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

(一)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对房价增长较快的区域,其房地产项目用地可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竞拍。

(二)合理引导理性拿地、缩短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时间。土地出让溢价率超过100%的,土地出让价款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200%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

(三)严格房地产用地竞买资金来源审查。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交易活动时,国土部门除应要求竞买人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外,还应建立竞买人购地资金审查制度,实施购地资金来源负面清单管理。

对竞买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由产权交易部门(或国土部门)负责征询人民银行、银监、金融管理部门等金融监管机构了解是否符合规定。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买保证金有来源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产权交易部门(或国土部门)不得确认竞买人的投标、竞买资格。

对竞得者缴交的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负责征询人民银行、银监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等金融监管机构了解是否符合规定。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土地出让金有来源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国土部门应依法取消竞得人的资格。

(四)规范房地产用地出让合同履约管理

1.各县(市、区)要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地产用地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7〕38号)精神,认真开展房地产用地清查工作。对146宗可在2017年11月底前开工的房地产用地按《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未按时开工房地产用地处置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7〕80号)要求的时间督促按时开工。对71宗无法在2017年11月底前开工的房地产用地,各县(市、区)要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依法依规逐宗制定处置方案。

2.对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全部开工、竣工的土地,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土地抵押,金融机构不予办理贷款,涉嫌闲置土地的按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置。

3.从2018年1月1日起,对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国土部门在办理转让以及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预售许可时,应依法追缴未按约定时间开工、竣工的违约金,税务部门按上限征税,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和土地增值税清查对象,其他相关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各县(市、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须审核《土地出让合同》,发现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情况的,须将违约情况及时报送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国土、房地产、税收主管部门和效能办。项目所在地国土部门应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负责追缴未按时开工、竣工违约金,并函告房地产主管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须审核未按时开工、竣工土地违约金缴交情况,违约金未缴清的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从2018年7月1日起,对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房地产项目,由国土部门将该企业列入土地招拍挂黑名单。

5.从2019年1月1日起,对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房地产项目,国土部门应将其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名单,禁止参加全市土地和政府所有项目招投标。

6.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各县(市、区)效能办要每季度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转让》《商品房项目首次登记》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相关部门未严格把关的,由县(市、区)效能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效能办每半年组织对县(市、区)效能办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建立黑名单制度。由国土部门牵头建立土地招拍挂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列入黑名单: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部门必须禁止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或个人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五、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各县(市、区)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门槛,根据实际情况,依托居住证制度,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扩大至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要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分类保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以及需求情况,扩大分类保障的对象范围,将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长期从事城市市政公用行业运营维护作业人员,以及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安协警等人员纳入分类保障范畴。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分类保障、定向供应的具体意见。

六、稳妥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

各县(市、区)要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的原则,结合2018—2020年棚改三年规划,建立棚改计划项目储备库,有效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快棚改进度。围绕3年内基本完成现有城市棚户区、城市危房、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国有林场危旧房、垦区危房改造的目标,稳妥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对列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动态管理,滚动发展,纳入年度计划后,应加快规划、用地、拆迁、环评等相关审批工作,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尽快见效,在当年9月底前,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必须实现全面开工。

各县(市、区)征迁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在房地产用地出让时配套建设安置房并明确面积和回购价格,由政府统一回购安置。

七、强化二手住房交易管理

严禁在二手住房交易中双方通过订立阴阳合同,虚假申报网签价格,一经查实,向相关部门推送违规信息,并纳入个人征信管理。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部门,指导各商业银行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价格,或者商业银行内部评估价格孰低者为基数审核发放贷款。

八、加大房地产市场整顿力度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备案价格对外销售,不得在预(销)售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外,以其他任何名义向购房者收取额外的房价款。销售价格超出备案价格的,不予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对违反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严肃查处,相关企业和人员纳入行业信用管理“黑名单”。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企业、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各种方式炒卖房号,不得为他人违规转让期房提供便利或经纪服务。

(三)各级住建、国土、工商(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物价、公安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违规销售行为,严厉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房价、协助规避限购限贷措施、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等行为。要将违法违规企业及其责任人记入信用不良记录并公开通报,发布房地产领域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名单,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承担起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更具针对性、更加坚定有力的政策措施。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市场产生异常波动、未实现调控目标的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

九、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意见实施后,之前市本级印发的相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文件内容与本意见相抵触的,以本意见为准,其余内容继续执行。

8. 船舶拍卖网

10日,浙江宁波海事法院获悉,中国乃至世界首艘由民营企业投资建造的自航半潜船“夏之远6”轮在宁波海事法院被成功拍卖,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成交价2亿元(下同:人民币),拍走该轮,这是该院有史以来单船拍卖成交价最高的一次。

由浙江半岛船业有限公司建造的这艘船的业主单位是浙江夏之远船舶经营有限公司,该轮于2011年12月建造完工,当时造价9亿元,船总长195.6米,型宽41.5米,载重量3.8万吨,设计航速13.5节,续航力12000海里,其中装货甲板长156米、宽41.5米,总载货面积6000余平方米,超过1个标准的足球场面积,船体下半部分最深可潜入海中26米,可承载目前世界上90%以上的石油钻井平台及大型海洋工程产品。

据了解,这艘被称为“海洋码头”的半潜船建造成本高,技术要求高,目前国内只有6艘。半潜船在装卸货物时,会像潜水艇一样,通过调整船体压载水量,能够平稳地将一个足球场大小的船体甲板潜入10-30米深的水下,只露出船楼建筑。据了解,全球对半潜船的需求相当大,该船当时已列入挪威OHT公司业务范围。

近年来,由于企业债务压力,夏之远船舶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总债务约20亿,2016年11月被舟山市普陀区法院裁定企业破产,并委托宁波海事法院对涉案船舶进行处置。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下一篇:船舶主机辅机型号查询(船舶辅机有哪些型号)
上一篇:太仓船舶动态计划查询(太仓船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