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行业的国内会议(船舶行业的国内会议有哪些)

2022-11-21 12:24 点击:197 编辑:邮轮网

1. 船舶行业的国内会议有哪些

2021年7月15日-7月16日丨上海 第七届中国特殊资产管理与破产重整峰会

7月15日 第一天论坛

09:00 新宏观周期下,经济格局与产业重塑

09:30 特殊机会投资行业还有哪些机会?

10:00 价值投资视角看困境企业处置与应对

12:30 午餐&行业交流

7月15日 下午主论坛

14:00 回顾2021年半年度的住宅拍卖规模及趋势

14:30 金融机构如何参与特殊机会投资行业?

15:00 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与纾困化解路径

15:30 茶歇&行业交流

16:00 圆桌对话:AMC行业如何错位竞争?

·探讨区域城农商行特殊资产的特点及化解应对

·个贷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市场最新进展与特点

17:00 第一天会议结束&行业交流

7月16日 第二天论坛

09:00 预重整如何“整”?

09:30 圆桌对话:个贷不良资产处置进行时,市场规模几何?

·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最新进展与创新

·处置个贷不良资产的痛点与突破

10:30 圆桌对话:违约常态化下,探讨租赁业风险防范与不良资产处置

·船舶违约资产化解与投资逻辑

·破产程序中融资租赁债权的处置难点及应对

11:30 茶歇&行业交流

11:40 圆桌对话:房企+AMC,探讨房地产特殊资产盘活新格局

·强监管下,房地产特殊资产怎么投?如何盘 活?

·如何提升处置效率及提升困境资产价值?探讨住宅烂尾楼、商业及物流地产的处置与投资策略

12:40 第二天论坛结束

2. 船舶会议内容

五方面发展趋势

碳排放交易

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上周开会讨论了新的IMO短期修正案草案,该草案将要求船舶调整其操作和设备,在2030年之前将碳排放与2008年相比降低40%。尽管MEPC同意了这些修正案,但最终的通过的决定将在2021年的MEPC第76届会议上做出。

由于这些法规不够严格,不足以实现欧盟的雄心壮志,因此欧盟仍在考虑建立“区域排放交易系统”(ETS),只有所有欧盟成员国都同意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如果IMO不能就各国政府批准的指导方针达成共识,那么未来几年可能会有多个区域性ETS,从而导致各种贸易航线的成本上升。

低硫燃料

硫排放会导致环境恶化,空气污染会导致经济损失。IMO 2020已于今年生效,要求承运人使用硫氧化物(SOx)含量低于0.5%的燃料,如极低硫燃料油(VLSFO)和船用瓦斯油(MGO)。

今年第一季度,VLSFO价格较高,但COVID-19引发VLSFO价格下跌,而重质燃料油(HFO)价格保持相对稳定。今年,许多船舶运营商改用VLSFO。一些船舶运营商也在寻求使用液化天然气(LNG)作为替代方案。

洗涤塔

如果船舶安装减少硫排放的洗涤塔,则船舶可以继续使用含硫量3.5%的HFO并达到IMO 2020标准。COVID-19拉近了VLSFO和HFO之间的价格差距。因为价格优势很小,所以安装洗涤塔的船只越来越少。尽管今年对洗涤器装置的需求有所下降,但随着新的COVID-19疫苗有望在2021年广泛使用,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随着经济恢复正常,对燃料的需求将增加。这将导致新燃料价格变动。如果VLSFO和HFO之间的价格差距扩大到使洗涤塔的投资回报率(ROI)对运营商又有意义的水平,则可能会安装更多洗涤塔。为了使其可行,HFO价格必须远低于VLSFO价格。

岸电设施

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EPA)评估,“使用区域电网发电时,总体污染物排放最多可减少98%”。

根据位置的不同,停泊的船舶可以选择使用自己的电力,从而产生排放或使用岸电。将船舶接入岸上的电网可以减少局部和整体的排放量,尤其是在使用风能、潮汐或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电网供电的情况下。根据EPA的说法,岸对船发电,也被称为替代船用电(AMP),可改善港口周围的空气质量,因为“岸电通常产生零现场排放”。

8月,加利福尼亚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批准了一项新法规,以减少远洋船舶的排放和污染。它基于《 2007年停泊条例》,该条例自2014年以来已将超过13,000艘船舶的有害排放量减少了80%。从2023年开始,汽车运输船和油轮将被要求通过接入岸上供电或使用经批准的控制系统来达到排放标准。

数字化转型

COVID-19迫使供应链在安全性和效率方面寻求解决方案。随着新贸易协定的生效,航运业正从海关表格转向订单确认。使文档数字化可以节省时间,降低面对面传播COVID-19的风险,减少对纸张的依赖并节省资金。

为此,业界建立了集装箱数字化航运协会(DCSA),旨在通过使用标准的电子提单(EBL)来消除海运交易中的纸张。DCSA宣称“纸质票据处理成本是EBL处理成本的3倍。” 尽管海事在数字化方面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COVID-19疫情正在加速过渡。

3. 船舶行业的国内会议有哪些项目

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召集,于1996年10月8日在日内瓦举行其第84届国际劳工会议。

并注意到1976年商船(最低标准)公约及1996年议定书和1996年(海员)劳动监察公约。

并忆及国际海事组织的下列文书中的有关条款:修订后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于1995年修订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关于安全配员原则的大会。

并忆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

并决定就修订1958年(海上)工资、工时和人员配置公约(修订本)及1958年(海上)工资、工时和人员配置建议书——本届会议议程的第二个项目——通过若干建议。

并确定这些建议应采用一项国际公约的形式,

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二日通过以下公约,引用时可称之为1996年海员工时和船舶配员公约。

4. 船用设备展会

在西安举办的是2022中国西部航天航空暨国防军工装备展,展览会定于2022年3月17日至22在西安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陕西跃居全国第一大军工大省,陕西省是航空产业大省,占有全国四分之一的航空专业人才和高精尖设备,也是我国大中型飞机设计、研发、试飞、生产的重要基地,具有一批独占性的航空产业资源。陕西国防军工系统科技综合实力强,包括核工业、航空、航天、兵器、船舶和地方军(不含电子、***在陕企业)共有近二百家企事业单位,其中生产企业61家、研究院所27家;职工28万人,其中各类科技人员9.7万人; 拥有各种电子试验设备10万多台(套),基本形成了我国重要的国防工业科研、设计、试验、生产基地。

5. 中国船舶行业协会

申请船舶协会需要是轮机长证书,老大证书,安全证书,都可以的。

6. 船舶行业的国内会议有哪些类型

  一、关于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会议讨论了总经办提交的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认为实施船舶修理、物料配件和办公用品采购对外经济合同管理,有利于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会议原则通过。会议要求,总经办根据会议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发文执行。

  二、关于职工因私借款规定 会议认为,职工因私借款是传统计划经济产物,不能作为文件规定。但是,从关心员工考虑,在职工遇到突到性困难时,公司可以酌情借10000元内的应急款。计财处要制定内部操作程序,严格把关。人力资源处配合。借款者本人要作出还款计划。

  三、关于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会议认为计财处提交的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安全生产需要。会议原则通过,计财处修改完善后发文执行。

  四、关于职工工资由银行代发事宜 会议听取了计财处提交的关于职工岗位工资和船员伙食费由银行代发的汇报,会议认为银行代发工资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既方便船舶和船员领取,又有利于规避存放大额现金的风险。但需要2个月左右的宣传过度期,让职工充分了解接受。会议要求计财处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人力资源处配合,计划下半年实施。

  五、关于公司机关11月份效益工资发放问题 会议听取了人力资源处关于公司机关11月份岗位工资发放标准的建议。会议决定机关员工3-5月份岗位工资发放,对已经下文明确的干部执行新的岗位工资标准,没有下文明确的干部暂维持不变。待三个月考核明确岗位后,一律按新岗位标准发放。 会议最后强调,公司机关要加强与运行船舶的沟通,建立公司领导每周上岗接船制度,完善机关管理员工随船工作制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7. 中国船舶展会

第23届2021年中国工博会上海国际新材料产业展将于2021年8月24—28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隆重举办。致力于扩大国际技术与产业合作,提升新材料产业创新应用的核心竞争能力,为政府、协会、企业等构建合作交流的平台。

新材料作为《中国制造2025》重点战略领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支撑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促进传统转型升级,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保障。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新材料产业展将充分利用中国工博会在先进装备制造领域的平台优势,整合石油化工、机器人、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轨道交通、船舶制造、国防军工等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汇聚全球材料领先企业,集中展示顶尖材料技术在先进装备制造领域的应用成果,打造一个全球材料产业应用的新平台

8. 船舶行业介绍

最近几年造船业快要处于饱和状态了,现在造船行业人才很缺.特别是设计人员与高级的技术人员的。这个行业工作很辛苦。管理方面的人才也很需要的。

发展来看的话,中国的造船业相对来说没有韩国、日本的效率高。现在中国的造船行业处于发展阶段,还没有进入技术阶段.

9. 中国船舶行业

出坞是指将坞内坐墩的船舶浮于水面,并引出坞外的作业。

10. 船舶行业的国内会议有哪些内容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简称《国际危规》(IMDG Code)是国际海事组织的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指派在海运危险货物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国家组成了一个专家工作组,根据《1960 SOLAS》第七章的规定与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紧密合作编写,并于1965年9月27日由国际海事组织以A.81(IV)决议通过产生了著名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国际危规》作为全球海洋运输包装危险货物的指导规则,其制定原则是除非符合规则的要求,否则禁止装运危险货物。其目的是:保障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人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防止海洋污染、使航行更安全、使海洋更清洁。

基本信息

中文名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别名《国际危规》所属国家中国语言中文目的保障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等组成三大块(7个部分、2个附录等)分类9大类20个小类。

《国际危规》[1]的主要内容与联合国《建议书-规章范本》基本保持一致,由以下三大块(7个部分、2个附录、补充本)组成。

第1册的内容:第1部分:总则、定义和培训;第2部分:分类;第4部分:包装和罐柜规定;第5部分:托运程序;第6部分:包装、中型散装容器、大宗包装、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和公路罐车的构造和试验;第7部分:运输作业的有关规定;

第2册的内容: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和限量内免除;附录A-通用的和未另列明条目的正确运输名称清单;附录B-术语汇编;危险货物英文索引;危险货物中文索引;

第3册是补充本(内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急反应措施(EmS指南)、危险货物事故医疗急救指南(MFAG)、报告程序、IMO/ILO/UN ECE货物运输组件装载指南、船舶安全使用杀虫剂建议书、船舶安全使用杀虫剂建议书货舱熏蒸应用、适用于熏蒸货物组件的船舶安全使用杀虫剂建议书、国际船舶安全载运包装辐射核燃料、钚和高强度放射性废弃物规则(INF规则)。

分类

《国际危规》下对危险货物分类为9大类20个小类,与联合国《规章范本》保持一致。

第1类:爆炸品

1.1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2类: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3类: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同时具有此两种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4类:无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5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很不敏感物质

1.6类: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度不敏感物质

第2类:气体

2.1类:易燃气体

2.2类:非易燃、无毒气体

2.3类:有毒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4.1类: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体退敏爆炸品

4.2类:易自燃物质

4.3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5.1类:氧化物质

5.2类: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有毒和感染性物质

6.1类:有毒物质

6.2类: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材料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修订

修订主要基于以下4个原因:

1.工业技术的改变;

2.规则自身完善的需要;

3.其他运输模式的改变;

4.与联合国《橙皮书》的修订步调保持一致(联合国橙皮书每两年进行一次修订)。

《国际危规》自实施以来,由国际海事组织统一进行定期修正,当前是每2年更新一次。根据MSC决定,《国际危规》在2004年1月1日起成为SOLAS公约下的强制性实施规则,成为指导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的全球唯一有效的规则,但仍有部分内容是建议性的。在规则行文中用到的“须(Shall)”、“应(Should)”和“可(may)”分别表示其相关规定是“强制性的”、“建议性的”和“选择性的”。

我国早在1973年就加入了国际海事组织。自1982年10月起,我国已开始执行《国际危规》。

《国际危规》当前的最新版是第36版(简称第36-12版)。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0届会议以第MSC.328(90)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的修正案(36-12修正案)。

《国际危规》是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下称《安全公约》)框架下的强制性规则。根据《安全公约》第VIII(b)(vii)(2)(bb)条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13年7月1日以默认方式被接受,并于2014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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