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轮机设备(船舶轮机设备安全管理探讨)

2022-11-19 15:36 点击:126 编辑:邮轮网

1. 船舶轮机设备安全管理探讨

1、按照船员特点:

甲板部(驾驶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木工、水手、舵工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

事务部:管事(事务长)、大厨、服务员、船医。

2、船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

船长是船舶领导人,对驾驶船舶和管理船舶负全部责任。

高级船员,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通信人员以及其他在船舶上任职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员。

大副,是指职位仅低于船长的船舶驾驶员。甲板部(驾驶部)负责人,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和政委)的领导下,负责甲板部的全面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维修保养。

扩展资料:

工作职责:

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

大副:甲板部分的工作、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

二副:驾驶任务,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航海图书资料管理

三副:船舶航行、停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

水手长:带领水手进行甲板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水手: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轮机长:船舶机械推进职能

大管轮:轮机部设备的安全和预防

二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三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机工: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电机员:主管船舶电机和船上电气设备

参考资料:

2. 浅谈对船舶轮机管理的认识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毕业后可从事船舶修理、船检与制造等工作,很多时候需要在船上作业。

本科阶段的轮机工程就是个高就业率的专业,高职阶段的轮机工程技术就业也非常不错,目前,全国有20多所院校开设该专业。

就业方向:航运企事业单位从事远洋和近海船舶的轮机管理工作,也可在航运机务部门、港务监督、船检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

3. 船舶轮机设备安全管理探讨报告

汽轮机包括汽轮机本体,调节、保安系统及辅助设备三大部分。蒸汽轮机本体包括:

(1) 静体(固定部位)——汽缸、喷嘴、隔板、汽封等。

(2) 转子(转动部分)——轴、叶轮、叶片等。

(3) 轴承(支承部分)——径向和止推。

4. 浅谈现代船舶轮机安全管理

现代的远洋船舶都是排水量万吨甚至几十万吨的巨轮,设备先进,管理科学。航行中依靠电子海图确定航向,利用GPS卫星定位,全部雷达导航,还有声纳探测,气象预报等,可以说船舶的安全系数比陆上运输工具还高。航海驾驶和轮机管理人员都必须是经过海事院校培养出来的技术人员,尤其是船长等高级技术船员,具有丰富的航海经验,加上可随时与陆地各相关单位通过海事卫星通讯联系,船上安全都按规定实现了全球统一标准的国际安全管理体系,所以现在的航海工作是十分安全的。

5. 船舶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手册、船舶安全手册、航海日志、法定的其他海事文件和证书、航行文件、甲板操纵、机仓操纵、应急程序、防污染措施、通讯程序、船舶与机器维护计划、安全设备表、船员训练计划等。

6. 船舶轮机管理知识

一、 轮机长在船长的领导下负责全船机电设备的管理,坚持贯彻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机电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和正常运行,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轮机部各项工作,满足船舶安全生产和要求。

二、 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汇编年度、月度预防检查和维修养护计划,审定航次作业计划,确保机、电设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

三、 严格执行船舶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审查需动用电、风焊等明火作业的必要性和安全措施、签注意见后报船长审批。

四、 审核材、润、物料、工具、备件的清领计划,申请燃料,正确填写燃、润料消耗报表。

五、 开航前,检查轮机设备的运转及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

六、 港内航行应下机舱指挥;需航时,随时下机舱监督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增专人加强值班。

七、 离船时间值班轮机员交待各项工作和有关安全措施。

7. 船舶设备管理总结

LNG在船上的安全使用,除了依靠船舶自身的合理布置和系统的特殊设计,还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操作程序,并对LNG燃料船的船员开展操作和培训。以LNG燃料动力船的LNG加注这一环节为例,除了将加注站布置在露天甲板通风良好处,加注接口下方设置水帘、集液盘,选用合适的软管连接,采用干式断开型加注接头,配备合理通讯设施等船舶措施外。还应特别注意对LNG加注操作人员的培训,

这些特殊培训包括正常的加注前检查、加注方与受注方通信、人员进入、应急响应等方面。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存在多种加注形式(如:槽车对LNG动力船加注、LNG加注船对LNG动力船加注),且LNG燃料加注环节中,人员操纵的重要性比燃油船舶更突出。因此,一方面需要通过制定合理的LNG燃料加注操作手册保证LNG燃料的安全使用。另一方面,

由于现阶段的LNG的燃料作业必须通过人来实施,所以需要对操作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为从整个环节提高船舶使用LNG的安全性,CCS通过对LNG在船上使用的全流程研究,制定了相关规范、指南等,并可为相关方提供具体风险分析、编制加注作业流程等服务,最大程度、最大范围为船舶安全使用LNG提供技术服务。在LNG燃料加注方面,CCS通过总结提炼,形成了《液化天然气燃料加注作业指南》(2017),为LNG燃料加注负责人、操作者和相关人员提供指导性建议。

除了制定合理的操作程序,人员培训对保证LNG燃料的安全使用更加重要。从STCW公约(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及有关行业标准指南来看,与燃油船舶相比,LNG燃料动力船的船员培训较复杂。体现在LNG动力船的船员培训内容多、难度大、要求高。特别是高级船员的培训,LNG燃料动力船的船员培训要求高级船员具备燃料实际操作或液化气运输船货物作业的经历。

8. 船舶公司安全管理机制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活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渔业船舶捕捞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属地管理和监督体系,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海洋渔业船舶减船转产政策支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渔业、公安、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外事、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相关涉海执法机构,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防联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智慧监管,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重大事件报告、通报制度,实现对海洋渔业船舶捕捞活动的全程有效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做好海洋渔业船舶捕捞监督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海洋渔业船舶捕捞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海洋渔业船舶捕捞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个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按照省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 渔业港口应当建立海洋渔业船舶进出港登记制度,核验进港渔业船舶身份,检查出港渔业船舶安全设备以及船员配备等情况,不得为违法渔业船舶提供港口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海洋渔业船舶进出渔业港口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进出港时间、作业场所、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渔具以及渔获物等情况,并服从调度和监督管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情况即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海洋渔业船舶应当选择经常作业地的一个渔业港口作为固定停靠港口,接受固定停靠港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除紧急避险情形外,应当在固定停靠港口停泊、装卸渔获物和补充渔需物资。渔业港口应当将固定停靠本港的海洋渔业船舶信息报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渔业港口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海洋渔业船舶违反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船员证书。

第四条 制造、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业船舶,应当取得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未取得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或者未按照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核定的内容,委托制造海洋捕捞渔业船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委托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没收相关设备和部件;违法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业船舶的,责令改正,对船舶所有人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船舶;对提供场地、设施或者实施制造、更新改造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和个人维修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或者为海洋捕捞渔业船舶加装铁丝网、栅栏、钢钎等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公安等部门予以没收。

第五条 海洋渔业船舶应当按照规定制作安装船名、船籍港、船名牌和电子身份标签等标识,配备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并保持设备性能完好、正常运行;远洋渔业船舶还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船位信息。

海洋渔业船舶不得遮盖、涂改、伪造、拆卸、损毁、出借渔业船舶标识,不得擅自关闭、屏蔽、拆卸、出借、转让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不得擅自更改船舶注册信息和航行作业信息。

禁止套用海洋渔业船舶船名船号、船舶证书从事渔业捕捞活动。

远洋渔业船舶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暂扣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船员证书。其他海洋渔业船舶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责令停航整顿、暂扣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船员证书。

第六条 在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船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的网具;应禁渔的海洋渔业船舶应当在船籍港停泊,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

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无合法来源的渔获物,仍然收购、转载、代冻、销售、加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条 海洋渔业船舶未经批准进入他国管辖海域进行捕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按照法定职责,暂扣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船员证书、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渔业船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及时将违法渔业船舶处理情况通报外事部门。

第九条 中介机构为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提供中介服务或者介绍未取得船员证书的人员上船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件。

对未取得船员证书上船工作的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招用未取得船员证书人员上船工作的船舶所有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 相关设区的市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 船舶轮机设备安全管理探讨论文

轮机工程学硕三年,专硕一般2年,学硕毕业要发表论文专硕没有论文强制要求

10. 船舶轮机的工作总结

轮机不是必须或只能到海上做轮机员,还可以去其他船舶机电相关的企业,比如做主机、锅炉或冰机等等的服务商,还可以到船厂去修船造船,如果有机会还可以考研然后去船级社,甚至可以到其他一些不是船相关的搞机械或液压方面的企业。就业面相当广,自己在毕业时多抓住机遇就可以。工资待遇方面当然是出海最高了,当然出海会枯燥一些。其他陆地上的工作待遇相差不会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会有2000左右-3000大概的待遇。当然半年或一年后会翻倍,如果工作做的好还会有更快的发展。以上是本人从事该行业简单总结的一些想法,希望能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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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船舶轮机设备安全管理探讨总结

轮机工程技术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船舶修理与制造技术方面的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接受现代船舶修理与制造的基本技能训练,具有船舶修理与制造研究、设计、开发,设备综合运行管理和生产组织的基本能力。

【就业方向】

海船轮机管理,船舶企业机务管理,船舶代理企业船舶技术管理,船厂机务管理,船机修理,宾馆、酒店高层办公写字楼设备管理。

【研究领域】

为现代轮机管理工程、轮机自动化与智能化、轮机仿真技术、船舶安全与污染控制、轮机故障诊断与预测技术、机电一体化和动力机械气动热力学。

现代轮机管理工程以现代船舶动力装置及设备的优化使用、综合管理、合理维修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现代船舶动力装置的系统设计、综合节能、排放控制、技术管理以及船舶设备与系统的合理维修与故障诊断等技术;

轮机自动化与智能化研究方向重点研究船用网络通信的实时性、可靠性、网络拓扑结构等理论问题及各种实时网络在船舶上应用课题;

轮机仿真技术研究方向在研制大型轮机模拟器方面有很大进展,在国内外率先应用虚拟现实技术进行轮机模拟获得成功。机舱虚拟现实仿真系统可实现虚拟机舱集控室仿真,机舱漫游和虚拟驾驶台遥控仿真等功能。成功研制的轮机模拟器应用于青岛远洋船员学院的轮机教学、培训和科研工作中,明显提高了轮机模拟器的仿真度;

船舶安全与污染控制研究方向紧跟国际海洋环境保护及船舶防污染技术新动向、新发展,在海上溢油污染的防治与应急处理、海上溢油应急反应的计算机模拟培训、油船货油装卸操纵模拟器、船舶污水的处理、船舶对海洋造成污染的治理、船舶压载水处理技术、非热微放电处理船舶轮机空气污染等方面,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轮机故障诊断与预测技术研究方向主要开展轮机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与应用、摩擦磨损机理及其控制技术研究和轮机可靠性维修性,拓展海洋结构物腐蚀损伤与控制和船舶新能源技术两个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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