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振动与噪声控制答案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产生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使用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噪声源,应当采取消声防振措施,产生的噪声、振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处罚:对于违反该条款之规定的,将责令其改正,并可处3百元以上3千元以下的罚款。
■夜间作业不得扰民
《条例》规定,晚22时至晨6时期间,禁止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各种活动(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予以公告。
处罚:对于违反该条款之规定的,将责令其停止作业,并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污染防治设施不能乱动
《条例》规定,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应当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处罚:对于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的,将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重新安装使用,并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次污染”被叫停
《条例》规定,禁止将产生严重污染的技术和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使用。
处罚:对于违反该条款之规定的,将责令停止使用,并对转出方处以3千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高考考生受“优待”
《条例》规定,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禁销含磷洗涤用品
《条例》规定,禁止在经营活动中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此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淘汰氟利昂等消耗大气臭氧层的物质。
■“排毒”不得超标
《条例》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向大气排放工业粉尘、烟尘和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机动车尾气、恶臭等有害气体,不得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应当采取防燃、防尘措施,防止污染大气。
■环境污染问责政府负责人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对辖区内环境质量继续恶化或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环境影响报告考虑公众意见
《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召开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报送审批机关。
■不得拒绝环保检查
《条例》规定,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处罚:对于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将给予警告,并处以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的罚款。
■定期公布“黑名单”
《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在主要媒体上定期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
列入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企业,应当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配套防污设施不可少
《条例》规定,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建成后,应当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使用。
处罚:对于违反该条款之规定的,将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排污须得先申报
《条例》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强度和排放方式、去向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在改变前15日内向原申报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处罚擅挪“专款”
《条例》规定,擅自挪用排污费和生态环境补偿费的,将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政府“不作为”
《条例》规定,对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不制止、不提出限期治理意见的;对应当受理的举报不受理,对已受理的举报不调查、不处理的;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样将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船舶振动及减振
飞机减振器(也称缓冲器)是所有现代起落架所必须具备的构件,也是最重要的构件。飞机减振装置的主要作用就是用来吸收着陆和滑行时的撞击能,以使作用到机体上的载荷减小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同时须使振动很快衰减。
使用情况: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12日透露,该所自主研发了减振器系列产品,通过对发动机实施减振安装,改善座舱振动噪声环境,现已在中国各类运输飞机上广泛应用。
3. 船舶震动与噪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位于大连市南部海滨,始建于1975年,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是从事船舶噪声振动检验测试、海洋工程测试研究、海洋应用物理研究、海洋环境研究及海上试验的先导性、基础性、公益性、综合性科研事业单位。[1]
2018年9月14日,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中船重工第七六〇研究所抗灾抢险英雄群体的先进事迹,授予他们“时代楷模”称号。
4. 船舶振动与噪声控制网课答案
随机振动是指一种振动波形杂乱、对未来任何一个给定时刻其瞬时值不能预先确定,其波形随时间的变化显示不出一定规律的振动,无法用确定性函数解释其规律。
例如,车辆在高地不平路面上行驶;高层建筑在阵风或地震作用下发生的振动;飞机在飞行时的振动;船舶在波浪中的振动就是随机振动。随机振动的单次试验结果有不确定性、不可预估性和不重复性,但相同条件下的多次试验结果却有内在的统计规律。而须用概率统计方法定量描述其运动规律。
5. 船舶振动原因分析
油挡处动静摩擦导致转子热弯曲,建议测量冒烟油挡处晃动度和轴弯曲。检查#2、#3瓦轴瓦间隙,及轴瓦紧力,是否有轴瓦方面缺陷。 汽轮机:汽轮机是将蒸汽的能量转换为机械功的旋转式动力机械,是蒸汽动力装置的主要设备之一。汽轮机是一种透平机械,又称蒸汽透平。其主要是用作发电用的原动机,也可直接驱动各种泵、风机、压缩机和船舶螺旋桨等,还可利用汽轮机的排汽或中间抽汽满足生产和生活上的供热需要。
6. 船舶上最强的噪声源是
汽笛的声音高低是由他们的频率决定的。
轮船在江、海中行驶,它要求汽笛声音频率低,这样声音的传播范围广,在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能引起其他船舶的注意。
火车在固定的轨道中行驶,速度快,要求声音能够定向传播,采用高频率的声音可以达到这一要求。
至于汽车,喇叭分有电喇叭和气喇叭两种,电喇叭通过电磁线圈不断的通电和断电,使金属膜片产生振动而产生音响,声音悦耳。电喇叭外形多是螺旋形和盆型,广泛应用在各种汽车上。轻型乘用车都用电喇叭。气喇叭利用压缩空气的气流使金属膜片产生振动,外形多是长喇叭形(筒形),声音大且声调高,传播距离远,多用在跑长途的大、中型汽车上,城市内是禁用的。
7. 船舶及产品噪声控制与检测指南
第一条 为了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污染严重的工艺、设备和产品,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机动船舶和其他水上设施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由海事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管理。
8. 以下关于船舶水下噪声错误的是
噪声是指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
声音由物体的振动产生,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如固体、液体、气体)中进行传播。
通常所说的噪声污染是指人为造成的。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以及对你所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产业革命以来,各种机械设备的创造和使用,给人类带来了繁荣和进步,但同时也产生了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强的噪声。噪声不但会对听力造成损伤,还能诱发多种致癌致命的疾病,也对人们的生活工作有所干扰。
1,主要来源
(1)交通噪声包括机动车辆、船舶、地铁、火车、飞机等的噪声。由于机动车辆数目的迅速增加,使得交通噪声成为城市的主要噪声源。
(2)工业噪声工厂的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工业噪声的声级一般较高,对工人及周围居民带来较大的影响。
(3)建筑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机械发出的噪声。建筑噪声的特点是强度较大,且多发生在人口密集地区,因此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与生活。
(4)社会噪声包括人们的社会活动和家用电器、音响设备发出的噪声。这些设备的噪声级虽然不高,但由于和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密切,使人们在休息时得不到安静,尤为让人烦恼,极易引起邻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