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厂规章制度

2022-09-18 14:40 点击:100 编辑:邮轮网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涂料厂规章制度》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涂料生产企业需要哪些安全管理制度涂

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制度、规程评审、修定管理办法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领导带班制度

设备全过程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控制程序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变更控制程序

安全环保责任制度

高危作业管理规定汇编(动火、登高、临电、受限空间、吊装、动土、管线打开等)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区域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装置开停车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以上目录仅供参考

我在船厂做油漆七年了、油漆对身体有多大危害?

油漆工长期接触的低浓度苯,可能引起慢性中毒,损害人的神经系统、造血系统,甚至还会影响人的下一代的生长发育。大量的医学检查证实,油漆工患肺癌和膀胱癌的概率较高。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规范的喷涂施工环境和设备要求进行施工,定期对喷漆技师的自身的安全意识辅导培训,

就可减少职业病发生的几率。有些企业老板为了怕花钱忽视油漆工的健康,采取简单的预防措施,甚至没有预防措施的设备,直接成为油漆技师的职业病罪魁祸首,企业聘请的油漆工最多是刚从农村出来的打工者,他们根本没有接受任何正规化培训,缺乏安全防护意识,更容易导致中毒事件发生。

求涂料车间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涂料生产涉及到较多的危险化学品,所以安全管理特别重要,安全文件全有很多,网上找两个供你参考:

防跑料、串料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物资在储存及输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出现跑料、串料情况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料储存及输送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技科。负责监督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本规定。

相关部门:物资管理科、各车间。负责贯彻、落实本规定。

4 内容与要求

4.1 物料的储存中必须坚持定人员、定区域管理,每种物料储存在固定的区域内,固定责任人负责收发。

4.2 采用打料泵装卸车时,每种物料必须使用专用管道,禁止混用。

4.3 采用储罐储存的物料,应加设带考克阀的液位计,并经常检查保证其畅通无泄漏。

4.4 车间生产中出具《车间领料单》,凭单领取原料投入生产。

4.5 车间长期停车再生产或遇有工艺技术、设备等变更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变更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岗前二、三级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4.6 员工在投料时,必须认真检查各相关管道及阀门,保证管道使用正确,阀门开关无误,投料过程必须由当班班长或指定操作人员进行监督复核,并在操作记录上注明。

4.7 生产转料、脱溶等操作中,班长必须认真巡检,保证相关阀门开关正确。

4.8 车间内存放的周转物料,必须保证定区域存放,并做好相应标示;再投料使用时必须经班长确认。

4.9 生产半成品、成品入库时,由仓库保管员开具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办理入库手续。

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快捷的处理的同时能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发生事故的管理。

3 事故的分类

3.1 生产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指挥失误,以及突然停水、电、汽、冷等造成人员伤亡或原料、中间体、成品损失的事故。

3.2 火灾事故:由于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3.3 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4 设备事故:由于设备非正常损坏造成停工停产,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5 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造成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3.6 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7 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

3.8 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员急性中毒、人身伤亡事故。

4 内容与要求

4.1 事故报告

4.1.1 公司各类事故的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各职能部门对分管的事故负责调查、统计和汇报。

4.1.2 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事实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4.1.3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

4.1.4 单位发生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否则将对事故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记录表》,三天内报公司有关部门。

4.1.5 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要用快速办法(电话、传真)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上报市安监局。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基层)》、《伤亡事故伤亡人员报表(基层)》报安监部门。重伤事故在20天内,死亡事故在40天内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安监部门。

4.1.6 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监部负责,交通事故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4.2 事故的调查处理

4.2.1 对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实施事故调查。调查组中人员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2.2 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要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及部门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4.2.3 持安全作业许可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全作业许可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

4.2.4 因管理不善,职工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4.2.5 公司发生事故应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公司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4.2.6 对一般事故,应由事故单位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2.7 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4 内容与要求

4.1 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 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 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4.6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 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9.2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4.9.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 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 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 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3 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 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 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涂料生产车间的管理制度与化工厂的管理制度有什么区别?

涂料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涂料生产涉及到较多的危险化学品,所以安全管理特别重要,安全文件全有很多,网上找两个供你参考:

防跑料、串料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物资在储存及输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出现跑料、串料情况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料储存及输送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技科。负责监督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本规定。

相关部门:物资管理科、各车间。负责贯彻、落实本规定。

4 内容与要求

4.1 物料的储存中必须坚持定人员、定区域管理,每种物料储存在固定的区域内,固定责任人负责收发。

4.2 采用打料泵装卸车时,每种物料必须使用专用管道,禁止混用。

4.3 采用储罐储存的物料,应加设带考克阀的液位计,并经常检查保证其畅通无泄漏。

4.4 车间生产中出具《车间领料单》,凭单领取原料投入生产。

4.5 车间长期停车再生产或遇有工艺技术、设备等变更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变更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岗前二、三级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4.6 员工在投料时,必须认真检查各相关管道及阀门,保证管道使用正确,阀门开关无误,投料过程必须由当班班长或指定操作人员进行监督复核,并在操作记录上注明。

4.7 生产转料、脱溶等操作中,班长必须认真巡检,保证相关阀门开关正确。

4.8 车间内存放的周转物料,必须保证定区域存放,并做好相应标示;再投料使用时必须经班长确认。

4.9 生产半成品、成品入库时,由仓库保管员开具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办理入库手续。

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快捷的处理的同时能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发生事故的管理。

3 事故的分类

3.1 生产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指挥失误,以及突然停水、电、汽、冷等造成人员伤亡或原料、中间体、成品损失的事故。

3.2 火灾事故:由于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3.3 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4 设备事故:由于设备非正常损坏造成停工停产,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5 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造成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3.6 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7 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

3.8 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员急性中毒、人身伤亡事故。

4 内容与要求

4.1 事故报告

4.1.1 公司各类事故的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各职能部门对分管的事故负责调查、统计和汇报。

4.1.2 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事实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4.1.3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

4.1.4 单位发生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否则将对事故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记录表》,三天内报公司有关部门。

4.1.5 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要用快速办法(电话、传真)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上报市安监局。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基层)》、《伤亡事故伤亡人员报表(基层)》报安监部门。重伤事故在20天内,死亡事故在40天内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安监部门。

4.1.6 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监部负责,交通事故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4.2 事故的调查处理

4.2.1 对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实施事故调查。调查组中人员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2.2 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要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及部门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4.2.3 持安全作业许可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全作业许可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

4.2.4 因管理不善,职工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4.2.5 公司发生事故应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公司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4.2.6 对一般事故,应由事故单位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2.7 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4 内容与要求

4.1 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 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 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4.6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 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9.2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4.9.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 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 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 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3 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 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 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化工厂的管理制度说明

我国化学工业目前正面临著关键期性的转型期,由早期劳力密集走向高科技产业,高单价,高附加价值产品将成为化学工业发展之主流,化工经营环境变化将更迅速,过去的成功经验法则,将来不一定适用.对於一个化工厂的经营者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进行决策,唯有掌握正确形势,且做出正确反应,才能立於不败之地.未来经营策略至少有下列四个方向可供参考:

(1)高科技化:高科技化的重心除了开发高附加价值,创新产品,以抵御成本低廉,劳力密集国家的竞争.化工产业高科技化,将朝著策略联盟方向进行,让化工制程不是单一制程技术,而是一个整合型的技术与管理.

(2)研发与创新: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科技专案产业技术研发从渐进改良式转向发明突破式,需强调创新与研发.加强研究发展,透过在最有利地方取得资源来强化竞争优势,提升竞争力,我国企业早期从材料取得,生产加工到产品行销这一系列价值活动中,以制造加工方面有较佳的成绩,但这部分附加价值太低,现阶段应朝加强研究发展,运用创意开发新产品或改善制程.

(3)知识经济: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将成为将来社会新的关键生产资源.因此,未来成功化工厂经营者是属於掌握关键知识的人.

(4)重视环保与工安:随著世界环保潮流的趋势,相关之国际公约陆续制订,化学工业的环保,工安标准日益严苛,可能对化学工业造成一系列影响,亦是促进化学工业升级的原动力,预期化学工业在环保考量下,必然须在制程的源头,加入环保的设计,以达到减废,减量的目的.大部分的灾害,都是人为的因素为主,因此化工厂的安全措施或管理,是经营化工厂重要工作之一.

化工厂之管理

经营工业,是以生产为手段进而获取最大利润,其中工厂管理则是影响工厂成长的主要因素之一.化工厂是一个设备复雓,高科技,高危险性的企业,其经营管理方法更受到环保意识抬头,新科技及人工费用高涨多方面的冲击,不断地改变.探讨如何提高化工厂的经营绩效 应先讨论如何管理化工厂.至於如何经营一个化工厂涉及商业管理方面的知识,有兴趣的同学可多阅读此方面相关的书籍.

化工厂的管理应就企业本身的需要,并参考国家,文化,社会等环境因素,发展出本身的管理方法与原则,其管理内容包含(1)组织及人事管理方面(2)制程方面(3)公用设施方面(4)装置设备保养方面(5)原料与制品方面等项目.今分别简述於下.

(1)组织及人事管理方面:工厂组织是以人为核心来结合工厂其他生产因素,如财,物,事,设备等,应用组织发挥人的工作效率,以便有效地完成工厂经营目标.工厂组织须经常依业务的改变,人员设备的变动,与经营环境的变动等因素作适度的调整及修正.由生产方面来看,人力是主要因素,影响工厂营运成败,但人是有理智,有情感的,人事管理的困难及复杂之程度,远非机器及物料等之管理可比拟.因此当工厂到达相当规模,必须成立人事管理部门,视工厂制造与技术情况建立各种人事组织制度,以便进行聘用,升调,应用等之依据,以及协助各部门更有效的应用人力,及解决各种人事问题.

(2)制程方面:制程管理不当的后果,可能导致材料发生供应不继,影响生产的进度,致使工厂经营困难,所以要使工厂经营顺畅,在制程方面作合理的计画与调配是必要的.所谓制程管理即是针对人工,物料,机器等有关之生产因素,预先作有计昼,有系统的组合与控制,主要功能是使制程能按时,按量,并控管品质达到生产的目的.大型工厂如炼油与石化工业,其生产管理可能须设置一个相当大的单位,集合各种专才,分工合作地进行制程管理.而小型的化工厂,可能只有一个人独揽各项制程管理的任务.所以任何一个化工厂制程不论其大小或简易与复杂,都要从事制程管理工作,一方面保障及提高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可降低生产成本.化工厂制程可分为连续与批式两种.以下简单介绍这两种制程.

1.连续式生产之化工厂,例如石化工厂,炼油厂,制糖厂及造纸厂等大型工厂,其生产制程在建厂时就己决定,此种制程生产设备较具专业性且产品的种类少,但生量数量大又称存货性生产.

以上的内容看了之后你就会知道他们两者的区别!!!!!!!!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17)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定。”二、将第九条修改为:“船舶从事下列作业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操作规程,落实安全和防治污染措施,并在作业前将作业种类、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单位和船舶名称等信息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作业信息变更的,应当及时补报:

(一)在沿海港口进行舷外拷铲、油漆作业或者使用焚烧炉的;

(二)在港区水域内洗舱、清舱、驱气以及排放垃圾、生活污水、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等污染物和压载水的;

(三)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的;

(四)进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捞、修造和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的;

(五)进行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的。”三、将第十条修改为:“从事3万载重吨以上油轮的货舱清舱、1万吨以上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以及沉船打捞、油轮拆解等存在较大污染风险的作业活动的,作业方应当进行作业方案可行性研究,并在作业活动中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的检查。”四、在第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船舶在船舶排放控制区内航行、停泊、作业还应当遵守船舶排放控制区大气污染防治控制要求。船舶应当使用低硫燃油或者采取使用岸电、清洁能源、尾气后处理装置等替代措施满足船舶大气排放控制要求。”五、将第十五条修改为:“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等污染物接收作业,应当在作业前将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单位、作业船舶、污染物种类和数量以及拟处置的方式及去向等情况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接收处理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补报。

港口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的,船舶与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制度的要求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情况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六、将第十六条中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修改为“应当编制作业方案,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七、将第十七条修改为:“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在污染物接收作业完毕后,向船舶出具污染物接收单证,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至少2年。污染物接收单证上应当注明作业单位名称,作业双方船名,作业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地点,以及污染物种类、数量等内容。

船舶应当将污染物接收单证保存在相应的记录簿中。”八、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的“船舶方可进出港口、过境停留或者进行装卸作业”修改为“船舶方可进出港口或者过境停留”。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条:“船舶应当在出港前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按照规定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船舶按照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转换低硫燃油或者采取使用岸电、清洁能源、尾气后处理装置等替代措施满足船舶大气排放控制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如实记录。”十、将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的“污染物接收证明”修改为“污染物接收单证”。将第二款修改为:“船舶燃油舱、货油舱中的存油需要通过过驳方式交付储存的,应当遵守本规定关于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作业的要求。”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修造船厂应当建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制度,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船舶修造期间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四十条规定,船舶未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二、将第五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等污染物接收作业,未编制作业方案、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防污染措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三、将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二)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或者未按照规定向船舶出具污染物接收单证的”。

船厂质量合理化建议

船厂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发现问题,并且迅速处理问题,以确保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市场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范围内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 3、实施 3.1 原材料、设备、外购件的采购、保管和使用 3.11 原材料购入时,其质量必须符合图纸规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供应人员应先做到严格按质量要求订货、采购与运输,并加强物资进厂的检查验收保管工作,力求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采购、不验收入库、不投入生产。 3.12 对进厂的各种钢材、设备与外购件应有生产单位的合格证,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发放投入生产。 3.13 对于未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设备及外购件不准投入生产。否者造成质量事故要追究责任。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给予经济处罚。 3.14 仓库保管员要做好管理及质量把关工作,要按品种、规格、型号、批量定点堆放,严防混杂。 3.15 对外购件进厂应由仓库报检,由质量部门按质量标准和订货合同进行逐件验收,如不符合,通知收货单位拒收。

关于《涂料厂规章制度》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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