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57 2024-09-09 04:46

一、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物业出售并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规划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和入住50%以上的住户。                                  2、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入住30%的住户而费用已交付满二年的。

二、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建设局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自荐或由业主推荐的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大会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第一次成立可由现任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筹备工作,成立筹备组。

1、确立筹备组成员名单,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2、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3)根据上款的征集结果,拟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应为单数),及候选委员名单,印刷选票。

以上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三、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1、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2、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3、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时,应当邀请物业所在地的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4、召开业主大会,介绍候选委员情况,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5、大会作出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决定,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四、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到区建设局综合管理科备案。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名单;

2、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

3、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4、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5、填写《业主委员会备案表》,填写的内容包括:业主大会情况记述,投票记录;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其个人简历;

6、其他有关资料。

五、公布结果

备案完成后,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在物业小区内公布该小区已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消息。

综上所述,根据业委会的成立条件,大家就了解了如何成立业委会,那么就快来看看自己的小区是否有业委会,业委会又是否起到了监督物业的作用。

二、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哪些条件?

《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有详细规定

三、山东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如下:

一、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三、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四、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五、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六、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

《物业管理条例》第16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七、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

八、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九、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

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十、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xx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章证明》。

十一、业主委员会凭《xx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章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章手续。

四、亳州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三种:

1、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的;

3、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成立程序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五、成立安全委员会是哪一届?

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的。

六、委员会怎么成立?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按这一原则设置基层组织应注意:一、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与党员人数的关系。

二、正确理解工作需要。

三、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七、安全事务所成立条件?

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二)有自己的名称、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章程;

(三)有十名以上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主要负责人有三年以上从事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中介服务的经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六条【设立批准】设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查,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申请人凭批准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八、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来讲只要满足下列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一、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理论上来讲,只有入住率达到半数以上,才能证明业主委员会在理论上代表的是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与要求。

二、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现实中可能会有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情形,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三、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九、2021年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会。

十、船舶安全员证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代表人除外),精神智力健康,具备完全的行民事能力。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离职以及其他企业工作人员不可报名。

(三)学历及要求:安全员分为三类,不同类别对于学历要求是不同的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大专以上学历。除企业法人之外,其余参考人员需一级建造师证书与企业聘书方可报名;

2、项目负责人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从事相关工作;

(四)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以及行使能力。

(五)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只能对一家企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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