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论述无人船是否属于避碰规则中“船舶”的范畴?为什么?
这个要看具体的定义。然后如果他符合定义的话,就是属于的。
二、无船承运人的责任
无船承运人是承运人,对于无船承运人责任的认定,一般是参照中国海商法第四章第二节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加以确定。
中国海商法中承运人的责任制采用的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如此一来远洋公共承运人享受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无船承运人也可以享受,此外还有若干的免责事由可以使无船承运人免于对货物的灭失、损害承担责任。不仅如此,无船承运人还享有承运人的收取运费、留置货物等权利。
但是,承运人的法定义务方面,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合理速遣、不进行不合理绕航、妥善谨慎地管理货物等规定,是针对经营船舶的远洋公共承运人而言的,与无船承运人无关。此外,在免责条款中,航行过失、管船过夫、船上火灾、海上救助等条款,也是针对远洋公共承运人的,无船承运人由于不实际拥有或经营船舶,就不可能进行上述活动。
实际上,在运输契约的权利义务条款方面,无船承运人起的只是“二传手”的作用。因此,无船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是以远洋公共承运人的行为为基础的,即远洋公共承运人对合同义务的履行和行为是否免责,决定无船承运人是否应承担运输责任或免责。综上所述,当无船承运人介入运输,承担承运人职责的时候,无船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就是不完全过失责任,但是此时的不完全过失责任是以实际承运人的行为作为基础的。
三、国内对于无人机适航的政策有哪些?
根据天天飞通航网消息,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政策已完成草案制定,将择期颁布。首先颁布的管理政策将包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管理要求(暂行)》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特殊适航证颁发和管理程序》。
四、海上的无人船只归谁?
归原所有者,如果找不到就只能谁找到归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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