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曾在新加坡海事学院读书,请问我国海事局是否认可新
一、持有主管机关承认的另一STCW公约缔约国适任证书的中国籍船员,可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换发相应类别、船舶等级、职务的适任证书。但海事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申请者须通过考试和评估或完成相应的航海类教育和培训。二、申请承认签证,申请人应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外国签发的适任证书原件; (二)表明申请者符合STCW公约有关要求和该国有关规定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者的海员身份证件。申请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的,该持证船员应参加相关培训,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海上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法规的相关知识。
如果船只要进入其他国家的海域,但不靠港,要办什么手续?
楼上说的对
如果是商船,领海区域可以无害通过。但是如果有上下客、装卸货和补给等行为的话要按照规定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但现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有船舶报告系统,通常要将船舶动态向主权国的主管机关报告一下。如果在领海水域长时间停留,要申报主权国家。
还有就是在领海,应接受该国主管机关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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