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舰下水是,为什么要那一瓶酒撞舰首?

67 2024-03-25 14:57

军舰下水是,为什么要那一瓶酒撞舰首?

这个新船下水(必要)的仪式叫做“掷瓶礼”!

“掷瓶礼”---在举行新海轮下水典礼时,总要由船主(或其代表)的夫人将一瓶香槟酒掷在船首击碎,名为掷瓶礼”。

在古代,科学技术落后的条件下航海是件艰苦且又危险的职业。船员遇难事件甚频。每当遇难时,船上尚活着的人便只能将要说的话写在纸上,装入酒瓶,封口后抛向大海任其漂流。希冀能被其他船只或岸上的人发现。所以每当海上风暴骤起或航船逾时未归之际,船员的家属们便集结于岸边,祈祷、期盼亲人能平安地回家。然而残酷的事实总难以符合人们这一最基本的愿望,往往在绝望中仅能偶尔见到令人心碎的漂流瓶。

于是为了祈求平安,便有了开头所说的那种“掷瓶礼”,祝愿海上不再有那样的漂流瓶;并使酒的醇香布满船头,驱邪消灾。所以香槟在船头摔得越碎越好,预示这艘新轮船将永远航行平安。

如今,海难虽已基本杜绝,但“掷瓶”的习俗却依然存在,只是演变为具有传统色彩的喜庆仪式罢了。这一礼俗在西方国家盛行,近年来也传入我国沿海地区。

发生海难的船长能不能逃生

海商法》第三十八条有规定:

船舶发生海上事故,危及在船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时,船长应当组织船员和其他在船人员尽力施救。在船舶的沉没、毁灭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船长可以作出弃船决定;但是,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报经船舶所有人同意。

弃船时,船长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在离船前,船长应当指挥船员尽力抢救航海日志、机舱日志、油类记录簿、无线电台日志、本航次使用过的海图和文件,以及贵重物品、邮件和现金。

法律之所有给出“应当最后离船”的目的是最大限度的责令(注意是责令,海商法的原词是“应当”)船长采取一切措施保护人命安全,只要有措施,不能先逃而弃他人生死不顾。这一条款不仅约束了船长在遇难时的行为,也为以后的追则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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