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长:作为船舶应急反应的总指挥,船长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对船舶进行全面指挥和管理。船长的职责包括发出警报、组织船员进行应急处理、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确保船员和船舶安全等。
2. 大副(值班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大副负责协助船长进行应急指挥,确保船舶安全。大副的职责包括监督船员的应急操作、向船长报告事故情况、执行船长的指令等。
3. 轮机长:轮机长负责船舶动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对动力设备进行应急处理。轮机长的职责包括确保动力设备安全运行、向船长报告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设备维修等。
4. 电子技师:电子技师负责船舶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和导航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在紧急情况下,电子技师的职责包括确保通讯设备畅通、协助船员进行电子设备的应急处理等。
5. 甲板部门:甲板部门负责船舶甲板和舱室的维护与管理。在紧急情况下,甲板部门的职责包括参与救生艇和救生筏的部署、协助船员进行船舶破损的应急处理等。
6. 机舱部门:机舱部门负责船舶动力设备、辅助设备和船舶电站的运行与维护。在紧急情况下,机舱部门的职责包括参与动力设备的应急处理、确保船舶电站正常运行等。
7. 船舶应急小组成员:船舶应急小组成员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执行各自的应急职责,包括灭火、救生、堵漏、防污染等。船员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训练,学会应急救援技能和使用应急设备的方法。
总之,在船舶应急反应中,各个部门和船员都有各自的职责,需要协同合作,共同应对紧急情况,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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