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员如何做好井下现场管理工作?

57 2024-03-10 19:40

  造船厂安检员工作职责如下:  

1、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制订纠正预防措施,进行验证。制定各重要部门的安全应急预案;  

2、按照管理标准,编制安全工作计划,设置安全标志;  

3、每日要对生产厂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纪现象,按有关管理标准进行处罚;  

4、负责公司生产及生产现场的安全巡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5、协同有关部门,对新进的承包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提高外包队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6、配合有关部门,协助外包队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手续;  

7、及时对安全生产隐患动态进行通报;  

8、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上报会同行政部门处理;  

9、负责公司生产、生活区的安全防火工作检查。重点是商品船、码头、加油 后的船舶、汇流排(气站)等关键区域的安全防火工作。关键区域确因生产需要动 火,应严格执行“动火申报”制度;  

10、负责船舶产品从船台大合拢至交船期间的防火、防爆、防偷盗等安全保卫 工作;  

11、在公司范围内合理安放灭火等防火器材,对已到使用期的灭火器材药剂 进行更换;  

12、建立安全台帐及检查记录,劳动安全保护用品的申购、保管、发放登记、 离职回收、损坏调换等;  

13、进行生产现场安全巡视,发现违章操作现场有现场处置权;  

14、监督承包队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15、负责船台、码头、堆场等生产区的卫生清洁工作;  

16、做好与消防、安全、环保部门接口工作;  

17、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设施、兼职消防队,管理的设施:消 防管道、通道、灭火器具、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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