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上交通事故,两个船相碰,一人死亡,海事出责任认定书,要多久下来,现在都两个月了还没下来,怎么办
调查取证结束后30日内。
二、内河水上船员失足溺水死亡是否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如果该员工发生事故时属于上班时间且处于正常上班状态,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如果该员工发生事故时属于上班时间但不处于正常上班状态且与其他当班员工和船上设备无关,属于意外事故;
如非当班时间,且与当班员工有关或与船上设备有关,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如非当班时间,且与当班员工或船上设备无关,属于意外事故;
如该员工已下班,搭乘工作船只返回码头途中,属于交通意外。
三、船舶碰撞损害船长是否付有赔偿责任
船长没有赔偿责任。船舶及其所有权人负责赔偿。船长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如被罚款,暂扣或吊销适任证书等等。
四、内河发生的船舶租用、船舶碰撞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等等是否属海事法院管辖?大神们帮帮忙
这个规定我看过,它并没有区分海船和内河船,也没有讲多大的船舶,让我一头雾水。比喻我们这里一条小河的渡轮和一艘载人的小机动船发生碰撞,难道也由武汉海事法院管辖吗?我们这是湖南省,离武汉很远。这里的海事是不是广义的海事(含内河运输),并不单指《海商法》意义上的海事对吗?我们这里没有海,却有地方海事局。是不是海事法院审理的案件并不要求都依《海商法》、《海诉法》来审理,内河发生的案件就适用其他法律来审理,比如适用交通部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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