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查阅《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第四篇第三章救生设备
上面规则所规定的标准是最低标准,如果验船师没有提出额外的要求,就按照上面的标准配备。
建议不要自行提前购买,听听船厂以及验船师的意见再行购买,毕竟购买这些要比造船快的多。
(3) 装运闪点不超过 60℃(闭杯试验)货物的油船、液化气体船和散装化学品船,其救生艇、筏配备如下:
航行于远海航区或航行于近海航区且船长等于或大于85m 的船舶,每舷应配备经认可的能容纳船上总人数的耐火救生艇。此外,全船还应配备能容纳船上总人数50%的气胀救生筏。
航行于近海航区且船长等于或大于 60m 但小于85m 的船舶,其救生设备的配备定额与远海航区船舶相同,但所配备的救生艇可采用其艇体为阻燃或不燃材料制成的开敞式机动救生艇。
航行于近海航区船长小于 60m 或航行于沿海航区和遮蔽航区的船舶,救生艇、筏的配备与货船要求相同。
(4) 装运闪点超过 60℃(闭杯试验)货物者,救生设备均按货船要求配备。
救生配备的东西太多,我这里实在没有办法全部罗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