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投诉程序?

79 2024-01-17 23:27

一、消协投诉程序?

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程序

  1、消费者投诉要有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具备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并提供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2、未经受理投诉单位同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可以提供复印件)和实物,以防丢失。

  3、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范围包括消费个人购买、使用的生活消费品和使用服务中发生的有关质量、价格、卫生、安全、规格、计量、说明、包装、广告等方面的问题。

  只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消费者协会均应受理。

  4、消费者写投诉信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反映的事情要准确,既不夸大,也不缩小,不能感情用事,任意歪曲事情真象,也不要使用侮辱性的语言,更不能把自己使用不当等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的商品性能出现的问题,推到经营者身上。

二、消协投诉受理时间?

每周星期一—星期五: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直接打12315电话,人工受理。其它时间可以传真,或这个互联网投诉。

12315有人工接听时间为政府正常上下班时间,其他时间你可以留言。人工客服电话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12:00;晚2:00~5:30。周末休息。

三、什么是消协投诉?

在店里面消费不满意,或者被欺骗强制消费,诈骗消费者的时候可以找消协投诉处理

四、西安消协投诉流程?

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说明投诉的商家名称地点和要投诉的原因,内容以及自己的诉求和联系电话。

五、怎么向消协投诉?

当你与销售商、生产厂协商不成后,就应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你可向自己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被投诉单位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根据投诉反映的问题转交被投诉单位,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和答复;或转请政府有关部门按国家政策、法规处理。有些重要投诉,协会将派人调查、解决;对一些不了解有关政策规定的投诉,协会将向消费者作解释。协会对所有投诉均及时作出答复。

六、怎么投诉消协人员?

答: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

消费者由于工作学习繁忙,无暇抽身前往消费者协会投诉时,可以采取书面投诉,邮寄送达的方式。

首先要写明购物的时间、商店、商店地址。如能写明邮政编码、电话则更佳。同时写明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有效期等。然后详述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经过或服务不满意的具体表现,接着阐明认为存在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的理由,并提出具体要求和说明是否“三包”。最后写上自己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最重要的是随信附上购物发票(复印件)等凭证。如该商品有特殊情况的也应写明,如季节降价、清仓处理、处理品、等外品、试销品等。以供处理投诉的消协同志参考。

七、怎样向消协投诉?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时,你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投诉要合理。首先要搞清是否因自己没有遵守规定或按说明书去做,如果是因为自己出错而导致出现问题,就不要投诉。

  (2)要保存损坏的汽车、配件及发票、保修单等单据,这些东西是构成双方消费合同与受到侵害的有效证据,因为没有必要的凭证,消费纠纷便难以解决。

  (3)以诚为本。在遇到消费纠纷时,既不能一忍了之,也不能操之过急。应该相信多数生产经营企业对自己生产、经销的产品是负责任的,消费者协会及各有关行政管理机构会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4)以积极的态度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纠纷。

八、消协投诉处理流程?

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是:消协接受投诉后,即向被投诉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出转办单,并附上投诉信,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一定期限内答复,一般情况下在正式立案后的15日内处理完毕,超期未办的再次督促或采取其他办法,直到办结为止。

对内容复杂,争议较大的投诉消协将直接会同有晚部门共同处理。

九、消协投诉有用吗?

有用,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是必须做到的。

十、保消协投诉几天结案?

银行保险机构收到消费投诉后,一般要在15天内处理结束。情况复杂最长可以延长60天,所以处理消费投诉最长期限是75天。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公平公正作出处理决定,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消费投诉,应当自收到消费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日;情况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经其上级机构或者总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批并告知投诉人,可以再延长30日。

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需外部机构进行鉴定、检测、评估等工作的,相关期间可以不计入消费投诉处理期限,但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

投诉人在消费投诉处理期限内再次提出同一消费投诉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合并处理,如投诉人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处理期限自收到新的投诉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在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消费投诉不是由投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受托人提出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不予办理,并告知投诉提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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