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工程后方吹填及护岸工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与防污染措施计划书一、计划开工、完工日期及施工工期北海港石步岭港区三期工程后方吹填及护岸工程计划于2011年7月31日开工,2011年 10月30日完工,施工工期 90天。二、 施工水域的地点范围北海港石步岭港区三期工程后方吹填及护岸工程位于石步岭港区内,石步岭港区已建码头共有10个泊位,其中3.5万吨级泊位1个、2万吨级泊位1个、万吨级泊位2个、5000吨级泊位4个、3000吨级泊位2个,码头岸线长1718m。施工水域为:(1)109°03′51.04″N/21°28′30.95″E;(2)109°03′57.6″N/21°28′35.67″E;(3)109°03′53.12″N/21°28′28.96″E;(4)109°04′00.72″N/21°28′34.65″E四点连线。 三、施工水域通航安全现状描述北海港船舶流量大,航道窄,给通航安全造成一定的风险。据统计,北海港最近3年商船船舶流量达到10000多艘次/年,加上渔船20000多艘次/年,进出港船舶流量达到30000多艘次/年,在防台来临前后以及休渔期前后,渔船全部进港,造成航道堵塞严重,商船以及公务船舶不能正常进出港区,给通航环境造成较大的风险。因此,进出该水域的船舶应注意与过往船舶及渔船的避让,以免安全事故发生。北海港石步岭港区潮流具有往复流性质,潮差大、流速小。潮水初涨时,水流自东南向西北绕过北海半岛进入廉州湾,涨潮时大部分水流顺航槽由西南向东北向廉州湾顶汇聚,落潮时湾顶积聚的水体沿南部海岸绕地角向西南退出,之后绕冠头岭向南。冠头岭以北的老港区、石步岭港区附近水域,涨、落潮流与岸线平行,大部分水流集中在航槽中。石步岭港区附近涨潮流速0.09~0.15m/s,落潮流速0.07~0.12m/s,且全日潮时落潮流速大于涨潮流速,半日潮时涨潮流速大于落潮流速。在涨落潮过程中,石步岭港区东西两侧形成局部的旋转流:一股是在涨潮初始至中水位的一段潮时内发生顺时针方向旋转流,位于冠头岭与石步岭之间的浅滩上,历时1~2h;另一股是在落潮后至中水位的一段潮时内发生的逆时针方向的旋转流,位于地角镇西南侧的浅滩上,历时3~4h。除潮流外,石步岭港区没有受水文气象因素影响所产生的余流。实测余流流速很小、为0.56~11.7cm/s,该地区余流表现为中底层为进水、表层为排水的特征。航道区冠头岭附近水域(水深6.0m)涨潮流速1.0kn、流向30°~210°,落潮流速2.5kn、流向28°~208°,落潮流速大于涨潮流速,有利于航道水深的维护。本海域的波浪对施工中的吹填区破坏影响有限,但遇到台风及每年的西南季风引发的大浪,则对施工中的吹填区、临时护岸以及临时围埝的破坏力极强。工程施工将受到制约,同时由于施工船舶众多,需要注意施工船舶的协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因而这方面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防范工作和防范预案。四、施工影响通航的主要因素北海港石步岭港区三期工程施工船舶众多,各施工单位都有各种工程船进场施工作业,如施工作业时船舶未能相互配合、协调、沟通和避让,对石步岭港区通航带来较大的影响。总体施工工艺流程(见下图):(详见附件下载)施工作业时间:2011年7月31日至10月30日,根据潮汐24小时施工。五、 工程废物、废料、废方的抛卸方式、地点1、 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隔油沉淀处理装置,使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管道。2、施工工地设置固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送至指定地点填埋。废混凝土制品除综合利用外,送场外垃圾填埋场处置;破损土工织物、塑料薄膜等由专人收集,由物资回收部门收购,统一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3、船舶施工时产生的油污水必须通过船舶自身配置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处理后的污油用油桶装运到指定地点。4、抓斗挖泥船开挖基槽、挖港池的於泥装卸到自航泥驳上,由自航泥驳运至海洋部门指定的倾倒区倾倒。六、 施工通航安全措施为确保安全施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和港口一切船泊航行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制定本施工通航安全措施。1、成立施工通航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施工通航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以及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各施工船舶的船长担任成员。2、安全作业区的划定:(1)109°03′51.4″N/21°28′30.95″E;(2)109°03′57.6″N/21°28′35.67″E;(3)109°03′53.12″N/21°28′28.96″E;(4)109°04′00.72″N/21°28′34.65″E四点连线。3、施工作业期间配备交通艇、警戒船各一艘,作业区四置设置施工作业标志和信号,无线对讲机24小时保持联系,施工的船舶施工作业和进出港区时,都必须悬挂明显的避碰标志旗和避碰标志灯,并在施工作业区外围设有警戒一标志和警戒船,禁止一切非施工船舶进入作业区。4、建立业主、施工单位、海事、海洋、环保及港口调度室的通汛网络,加强与港口调度室的联系,各船舶的施工作业、进出港都必须统一服从港口调度室的安排。5、雷雨大风、台风季节施工,施工船舶须全面检查本船的车、舵、锚、通讯、水密、堵漏、排水、救生等设备,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本船无法解决的应及时报公司有关部门协助解决。针对台风突发性和持续性长的特点,施工船舶应每天收听天气预报,以及时获取信息,加强气象海况瞭望,以及时做好停工防御准备。在季候风吹袭期间,航行施工的船舶要注意风流压的影响,以防碰撞和搁浅事故。碇泊施工的船舶须注意边锚断缆伤人、泥斗出轨等事故,风浪过大时,及时停工避风。七、防污染措施 成立防止污染小组,由项目经理、各部门主管组成,项目经理为防止污染小组组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对临近海域造成污染。1、基地建设(1)基地设置为封闭型,为美化环境,在基地的生活及办公区域进行一定面积的绿化。(2)及时清扫场区内的道路,遇干燥、有风天气及时洒水。(3)设置隔油沉淀处理装置,使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管道。(4)运输车辆和船舶尽量不鸣笛。(5)设置固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后送场外垃圾填埋场。(6)废混凝土制品除综合利用外,送场外垃圾填埋场处置;破损土工织物、塑料薄膜等由专人收集,由物资回收部门收购,统一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2、施工船舶(1)、开工前应对所有的施工船舶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可能泄露污染物(包括船用油类及疏浚泥沙)的必须先修复后才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有无泄露污染物的现象,如有发生应立即采取措施。(2)、施工中废弃的材料不得随意抛洒,应及时收集,存放于指定地点,定期集中进行处理。(3)、加强施工船舶自身的防污管理,船舶施工时产生的油污水必须通过船舶自身配置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处理后的污油用油桶装运到指定地点;禁止把施工中的生活垃圾直接抛入水中,应用袋装处理后运到指定地点。(4)、坚持执行“谁污染、谁治理” 的环境保护原则。(5)、自觉接受海事、海洋、环保、业主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3、应急措施(1)、施工现场发生一般的环境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釆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2)、当施工现场发生较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公司及环保行政管理部门。(3)、及时向海事、海洋、环保部门及业主报告环境污染情况,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八、施工船舶防止突发事件措施及应急预案(一)、施工船舶防止突发事件措施1、施工的船舶施工作业和进出港区时,都必须悬挂明显的避碰标志旗和避碰标志灯,并在施工作业区外围设有警戒一标志和警戒船,禁止一切非施工船舶进入作业区;2、泥驳运泥进出、往返疏浚区和倾倒区之间,每次进出,都必经港口调度室批准,同时,应随时做好与其他进出港船舶的避让准备;3、项目部、各施工船舶须建立直接与港口调度室的通汛网络,加强与港口调度室的联系,各船舶的施工作业、进出港都必须统一服从港口调度室的安排;4、加强同海事、海监等相关部门的联系,随时听从上述部门的相关指令和管理;5、船舶开展安全检查(自检)的安全保证措施 (1)、各船舶的船长,每周组织-次本船舶的内部安全检查,检查完毕,如实填写“船舶安全检查(自查)评分表”。 (2)、自船舶负责人对自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经及时整改;如确受船舶现有技术、设备及物资条件制约,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必须用“船舶、班组事故报告书” 的形式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进行跟踪整治。 (3)、以船长为组长的船舶内部安全自检不免除本船根据海事局、业主、监理和项目部安全组的指令整改船舶安全缺陷的责任。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船舶安全自检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项目部安全奖罚办法对各船舶进行安全奖励或处罚。 (5)、为确保雾航安全,船长要组织相关船员进行业务学习及对各种助航仪器如罗经、雷达、GPS、灯光信号、雾笛、雾钟等进行校验及保养,以保证雾航时能正常使用。各种机电设备、排水系统、应急设备、灯光声号等也应在雾季来临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船舶各种仪器设备、灯光、声笛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况,从而确保船舶雾航安全。 (6)、各船船长与驾使员对航区的水道、潮流特点,结合本船性能,加以悉心研究,且必须严格遵守《海上雾中航行规则》。 (7)、作业、航行或停泊时,必须按规定显示号灯和号型。6、抓斗式挖泥船作业安全措施(1)、抓泥船作业前,抓斗机操纵人员应预先发出警示信号,人员不得进入其作业半径范围内。(2)、移动抓斗时,抓斗不得碰撞泥驳或缆绳。装驳时,泥驳应根据干舷高度的变化及时调整系缆。(3)、抓斗下落时不得突然刹车。开挖强风化岩时,应控制抓斗下放速度,不得强行合斗。(4)、抓斗机应在允许负荷量的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得超载。抓到不明物体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探明情况。(5)、抓斗的锁链缠绕抓斗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排除故障。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或站在处于悬吊状态的抓斗上作业。(6)、检修吊臂或其他属具应将吊臂放于固定支架上,并停车、断电、悬挂“禁止启动”安全警示标志。(7)、检修、调机抓斗应将抓斗放于专用斗架上或将抓斗支撑牢固。(8)、拆装抓斗时,较重斗件应使用吊机或滑车组。7、泥驳作业安全措施(1)、泥驳不得超载。泥驳装载过程中的从横倾角应在允许范围内。(2)、卸泥时,泥驳不得在横浪或转向航行过程中卸泥。(3)、清除泥舱内较重杂物时,绳索、卡具及捆缚方式应安全可靠。提升前,舱下人员应撤离。用泥驳的绞缆机向外拖拽杂物时,绞缆人员应站在缆绳的侧面,其他人员不得靠近缆绳。(4)、装泥过程中泥驳舱内不得打捞杂物,确定打捞时应停止装泥作业。(5)、泥驳的甲板工作场所及通道应保持整洁、通畅,及时清理油渍、污泥等,不得堆放杂物。8、自航抽砂船作业安全措施(1)、作业前,应了解施工水域的水文、气象、地质、水上水下设施资料和港航规章;吹填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作业时,驾驶人员应保持正规的暸望,加强与过往船舶的联系,谨慎操作,安全会让;情况紧急时,应主动采取有利于防止碰撞的措施。(3)、清除吸头杂物应携带通信工具并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应正确站位,并使用专用工具清除。(4)、吹填作业应保持船舶平衡状态,靠泊码头吹填应根据潮水涨落及时调整船舶与码头间的缆绳长度。(5)、遇有不良工况船身摇晃较大时,吹填作业应立即停止,并拆除管线接口。9、施工船舶防风防台安全措施(1)、当地港口升挂台风1#风球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集有船单位代表召开防台会议,船舶单位提出防台意见,形成防台决议后,各单位负责组织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2)、该工程的防台锚地根据海事部门确定的位置选用。(3)、船舶进入避风时要听从指挥,按规定地点抛锚。(4)、各单位要随时掌握船舶在避风锚地的情况,及时处理船舶在防台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二)、应急预案1、遇险遇难救助应急预案(1)施工船舶作业期间,公司质安科和现场项目部、各施工船舶必须加强与港口管理部门、港口调度部门保持高度通讯联系,相互建立甚高频(VHF)通汛网络,并协调好以上方面均应安排24h昼夜值班,当接到施工作业船舶遇险遇难(含人员伤亡)等特殊情况的报告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刻向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并尽快布置和应急救助措施。(2)如施工船舶发生意外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指挥布置救援应急措施,组织自救;如情况严重或无力解决时,应立即将情况报告主管部门、海事部门和海上搜救中心,寻求必要的技术支持、医疗支持及救援。(3)自救过程中,应按应急预案进行,人员按平时演练规定的逃生路线、方式方法进行撒离,遵循“伤弱者先撒”的撤离原则,倡导发扬“自救互救” 的人道精神。(4)险情发生后进行救援时,必须执行“生命笫一” 的救援原则。(5)救援时,须先确保事态稳定或向好的趋势转化,切忌不明事态、肓目施救,造成自身伤害和促使事故进一步扩大化。2、施工船舶防台应急预案(1)如在台风季节施工,施工船舶须全面检查本船的车、舵、锚、通讯、水密、堵漏、排水、救生等设备,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本船无法解决的应及时报公司有关部门协助解决。(2)针对台风突发性和持续性长的特点,施工船舶应每天收听天气预报,以及时获取信息,加强气象海况瞭望,以及时做好停工防御准备。(3)在季候风吹袭期间,航行施工的船舶要注意风流压的影响,以防碰撞和搁浅事故。碇泊施工的船舶须注意边锚断缆伤人、泥斗出轨等事故,风浪过大时,及时停工避风。(4)台风形成后,须跟踪、记录、分析其动向,向所辖船舶通报风况。同时,召开防台会议,研究拟定防台对策,启动防台预案。(5)在台风严重威胁中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排防台值班;继续跟踪记录、标绘、分析台风动向,向所辖船舶通报台风最新信息;掌握施工船舶进入防台锚地时间、位置及船舶防台准备情况等。②施工船舶进入防台锚地;继续跟踪记录、标绘、分析台风动向。③锚泊时要确保船与船之间,船与浅滩、危险物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④加强值班,确保24h昼夜有人值班,保持联络畅通。(6)在台风袭击中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继续跟踪记录、标绘、分析台风动向,及时向辖下船舶通报台风最新信息;通知值班拖轮、交通车、救护队做好应急准备。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船舶保持联系,做好防台情况记录。③施工船舶继续跟踪记录、标绘、分析台风动向。④当8级大风到来2h前,下锚船舶应改抛双锚(一点锚)。⑤在甲板上工作的人员应穿救生衣,系带救生绳。⑥当风力达到9级以上时,机动船应备机抗台,船长应在驾驶台指挥,轮机长应下机舱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