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镇居民因征地、拆迁、房屋、工作安置等出现矛盾而引发的群体上访。
(二)部分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因基本社会保障问题难以解决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
(三)部分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因工作安置未果、生活困难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
(四)堵塞铁路、公路、桥梁、重要场所、冲击党政机关的群体性上访。
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定义?
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群体性事件。从理论上来讲群体性突发事件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主体的群体性;主观方面的目的性;客观方面的危害性;事件发生的突然性;事件原因的复杂性。
三、中国邮轮市场群体的特征?
中国邮轮市场群体特征是,
从年龄特征上来看了,中国邮轮旅游市场以26-35岁、36-45岁之间的乘客为主,分别占总市场份额的24%和28%,总比例超过半数以上,但与北美市场相比,总体年龄偏年轻化。
从中国邮轮群体家庭月收入水平来看,大多集中在5000-10000元之间,占65%。从整体消费特征来看,中国邮轮乘客的消费支出以购买旅游线路为主,其中66.81%的游客表示愿意接受6000元以下的邮轮旅游线路,与北美乘客相比,这一消费水平还处于比较低端的消费水平。
四、公安机关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1、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相关人员的安全,做好初步的沟通,为矛盾化解工作打下铺垫。对待群众不能严肃如霜,需要保持一定的亲和力,恰当地运用语言疏导,只有多一份理解才能够多一份顺利。
2、要及时清理现场的危险物品,依法搜集证据,对人身伤害的个体应该及时送往医院,同时也不应该放松警惕,即使人群已散,还是有可能随时卷土重来。
3、处理好同媒体的关系,尽可能的将负面影响转向正面的报道,维护正面的形象,要本着求真求实的原则,不可为了解决一时的群体聚集而欺骗群众,不能成为某些不法分子趁机浑水摸鱼的好时机。
五、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有哪些?
一、深刻认识、准确掌握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本质特征。
二、正确把握处置行动的原则。
三、果断采取应急措施。
四、克服不良的心理和做法。
同时,要积极做好事件调查和总结工作,分析原因,查漏补缺,加强防范,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在此基础上注意举一反三。
依靠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
群体性事件涉及面广、规模大,对社会和稳定有着十分严重的影响和危害。预防和处置群众性事件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因此,政法机关要在主动了解民意,掌握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时,分析社会动态和潜在的矛盾,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根据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力争把群众性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造成危害。在做群众工作中,树立群众观念,讲究工作方法,防止随意抓人,切忌公安干警言行不当,而激化矛盾。
六、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原则三慎三宜?
1.以人为本原则。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做好预警防范工作,尽量防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当事件发生后,要通过预案程序,最大程度地保护、挽救尽可能多的人的生命安全。如果采取的措施和行为有可能损害到人的生命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定要慎重。
2.尽早化解原则。尽早化解是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轻群体性事件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关键所在。事件一旦发生,应当马上采取相应行动,着眼于把事态化解于初始阶段,化解于基层,化解于当地。在方法上,即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工作规律,以教育疏导为主,千方百计、冷静稳妥地缓解、化解矛盾。在处理过程中还要防止无原则地迁就不合理和不正当要求,因为无原则迁就虽然可能使事态暂时得以平息,但从长远来看,则会造成利益失衡和心态失衡,使部分人感到只有闹事才能解决问题,产生“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维惯性,造成群众的效仿心理,从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频发态势。
3.统一领导原则。为了确保处置工作的协调一致、迅速及时,必须坚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方案,是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各方联合行动,才能形成合力,也才可能全面解决问题。各级党政领导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绝不允许紧要关头互相指责,推卸责任,各自为政。同时党政群部门、公安机关、新闻媒体、基层干部等还要层层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别做好各自的工作。
4.依法处理原则。依法处理就是要在正确分析群体性事件性质的基础上,在总体上采用合法形式,有正当事由的事件,有关部门要明确处置的基本原则,肯定群众诉求中合理的一面,与群众共商解决办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对超越合法形式的事件,要向参与者明示违法后果及应当采取的正当合法形式,通过说服、教育、劝阻、解释等方式,示之以法,使他们按照合法途径和方法来解决问题,从无序转化为有序,从对抗转化为对话,从非法转化为合法;对于不听劝阻,继续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处置工作。
5.慎用警力原则。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必须坚持“三个慎用”,即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因用警不当、定位不准、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坚决防止发生流血伤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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