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为流体,易于挥发、燃烧、爆炸,因此油船在构造、设备和营运方面具有以下特点:①对防火安全要求严格。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后改为国际海事组织)1978年议定书规定,载重量2万吨以上的新造油船,须有惰性气体防爆设施;为避免货油或油气渗漏,货油舱区同首尖舱、机舱、泵舱之间,须有隔离舱;机舱须设在尾部,以防止因烟囱火星落到货油舱区而引起火灾。②货油舱用1~3道纵舱壁和4~10道横舱壁分隔,以减少自由液面对船舶稳性的影响,也便于不同种类的石油分别装载。③用专门的油泵和油管进行装卸,能在几小时到一昼夜间把全部货油装卸完毕;为便于卸净舱底残油,设有扫舱管系;为降低重质货油的粘度以便装卸,设有加热管系;甲板上一般不设起货设备和大的货舱口。④未设专用压载舱的油船,满载航行时干舷很小,甲板易于上浪,故常在甲板上架设步桥,以利船员通行。⑤船体长深比大,弯曲力矩较大,故结构多采用纵骨架式,以增加纵向强度。⑥运输常为单方向的,回程空放时为保持一定的吃水,须装载大量压载水。在到达装货港之前,如将含油压载水排入海洋,会造成严重污染。为此,在压载以前须将油舱洗净,并将洗舱水存放入专门的污油舱;同时要设置油水分离器以严格控制排放压载水的含油量。1983年10月生效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要求新造的载重量2万吨以上的原油运输船和载重量3万吨以上的成品油船,须设置专用压载水舱,新油船必须设有原油洗舱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