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安全防护措施有哪些

2022-02-05 17:04 点击:100 编辑:邮轮网

1.石油化工码头油罐区应设置防火堤,防火堤高度为1.0m~1.6m,油罐区的设计应GBJ74及GB50160的有关规定。2.码头装卸设备的材料除满足一般要求外,还应满足防腐、防油等特殊要求。3.码头前沿应设静电接地装置,以消除船体所带静电。在码头前沿及有爆炸危险场所的人口处应设置消除人身静电的装置。最懂你的交友平台,一秒匹配和你最契合的人广告最懂你的交友平台,一秒匹配和你最契合的人4.应配备因跑、冒、滴、漏泄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回收设备。5.码头、罐区、泵房等处应设报警装置,并配备防爆通讯器材。6.石油化工品装卸工艺设备、设施应符合GB/T15626的有关技术要求,并应有防误操作自动控制联锁系统。7.有铁路集疏运的石油化工码头应设置危险品车专用铁路存车线。8.应配备检修、清洗油罐、扫线等专用设施及防爆工具。9.石油化工船舶的锚地和固定停泊场距沿海或内河上游油码头的安全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000m。10.泵房间应与操作室和值班室隔离,操作室应设便于工人观察的玻璃窗。11.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的值班室、操作室及非生产区工作室,应安装空气净化装里。12.码头应配备经专职部门认可的氧浓度、总烃及其他相应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13.码头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14.应为码头作业人员配备个体防护设施,如防毒口罩等。15.应为码头作业人员单独设置淋浴室和更衣室,并配备清洗工作服的专用洗衣机。16.码头、罐区及装卸工艺设备等处应设置相应的安全带示标志。17.石油化工产品储罐区域的道路应按单向行车设计,道路宽度不得小于4m,净空高度不得小于4.5m。18.管道及其衍架跨越港区铁路时,其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5m,跨越港区道路时,其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19.石油化工码头工艺管线应设置紧急切断阀。20.石油化工码头工艺管道及设备应采取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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