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中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条例》中也明确:“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是生产、使用单位保障职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最基础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使用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因此,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 根据特种设备各自的使用特点,逐步探索和适应其运行规律,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建立、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减少和避免人为影响因素,消除企业内部之间、上下之间、管理与生产之间的不协调因素,有效地克服不讲责任、职责、工作效率与经济效果地不良现象。因此科学地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逐步落实执行,这是管理好特种设备的重要条件,是降低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 由于特种设备各有其特点,使用范围广,使用单位错综复杂,使用单位从十几万人的特大型企业到个体私营业主,管理层次、管理形式不同,制订的规章制度也有所不同,但不论怎样,都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包括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注册登记、报废制度,定期检验制度等)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4)、事故应急救援 (5)、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6)、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二节、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在我国,在推行全员安全管理的同时,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落实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应负的安全责任,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一、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企业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主要责任者,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具有法定的指挥权和决策权,同时,也承担着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定义务。其主要职责为: (1)、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伤亡事故。 二、 企业其他负责人员的责任: 企业其他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a) 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在紧急情况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b)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其主要职责为: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指挥,保持本岗位设备的安全和清洁,不随意拆除安全保护装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c)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国有集体经济为主,多种经济形势共同发展的今天,特种设备的所有者既可能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可能是个体私营者,特种设备的管理已趋向多元化发展。因此,安全管理机构对不同的企业、组织或个人有其不同的内容。就其企业管理而言,都应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各项管理工作。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数量及技术状况,安排具备特种设备专业技术知识、懂得管理业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具体从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节、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它向人们提供各个过程的具体情况,也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更新报废的根据。通过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可以使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其技术状况,了解和掌握运行规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种设备,从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种设备事故。 二、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等,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应将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 三、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必须到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因各种原因会产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许的缺陷逐步扩大,产生事故隐患。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缺陷,以便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及自身结构特点,在有关特种设备的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如电梯为1年、起重机械为2年等。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
岗位,操作证,维护保养,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