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船舶设计资质(船舶建造资质)

2022-11-28 06:51 点击:79 编辑:邮轮网

1. 船舶建造资质

修理船船公司具备资质条件有焊工机器修理工电工电子技术等相关的资质。

2. 船舶建造资质等级

按照职务高低来排: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海船按照等级又区分:甲类(只有一等);乙类一等,乙类二等;丙类一,二,三等;丁类,一二三四等。甲乙丙丁分别指无限航区,近洋,近海,沿岸,一二三等指3000总吨,500-3000总吨,500总吨以下,四等特指刚规定的100-200总吨,还有一种是小型船100总吨以下(由直属海事局自行规定) 内河船有12345等,这里不具体解释了

3. 船舶建造资质 查询

中国船级社,焊工资格证书可以到国家劳动技能鉴定中心官网查询。网址链接为:http://www.osta.org.cn/。

4. 船舶建造资质要求法津规定

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资质等级原则上根据船舶材质分级分类管理,钢质一般船舶生产资质分为二级Ⅰ类、Ⅱ类、Ⅲ类、Ⅳ类,三级Ⅰ类、Ⅱ类、Ⅲ类、Ⅳ类,铝质一般船舶生产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资质分为一级Ⅰ类、Ⅱ类,二级Ⅰ类、Ⅱ类

5. 船舶建造资质证书

船级社根据国家委托发放船舶入级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级社验船师需要取得验船师资格证书。

6. 船舶建造资质二级二类

一类、1000总吨及以上500千瓦及以上。 二类、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吨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 三类、300总吨以下150千瓦以下。 一类船长、大副、二副、三副:(限适用于16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或1500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 二类船长、驾驶员:(限适用于6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或441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三类船长、驾驶员:(其中实际担任四等驾驶员职务满12个月的,可直接换发新版三类船长《适任证书》,否则换发驾驶员《适任证书》)。三类驾驶员:(限适用于5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内河小型船舶驾驶员。

7. 船舶建造资质二级一类

没有一级航天员和二级航天员之分。

航天员的分类,按职业性,分为职业和非职业两类,按任务一般分驾驶员、任务专家和载荷专家,或指令长、驾驶员、随船工程师和飞行工程师。最近出现了以旅游为目的的游客航天员。航天员是开拓太空之路的先锋,作为一名航天员需要具有崇高的献身精神、高深的学识水平、非凡的工作能力、优秀的环境耐力、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身体条件。

8. 船舶建造资质等级三级一类

三级航道:可通航 1000吨,水深2.0-2.4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30-55米,弯曲半径480-72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3.2米,直线段双线底宽45米,弯曲半径480米;

《内河通航标准》中将我国航道等级由高到低分I、Ⅱ、Ⅲ、Ⅳ、V、Ⅵ、Ⅶ级航道,这七级航道均可称为等级航道。

限制性航道是指过水断面狭窄、对船舶(队)航行如航速等有明显限制作用的人工航道。人工开挖的航道如运河、通航的灌溉、排水、供水等输水渠道均属此类。限制性航道的特点是:断面尺度小,断面形状比较规则,河床平坦,水流平稳,水位变幅小。其断面尺度一般均按满足船舶航行所必需的最小尺度确定。船舶航行阻力较在天然河流中增加很多,船舶在其中行驶,航速受到限制。

  

9. 船舶建造资质三级三类

1、焊工(含电焊工、气焊工、化工检修焊工)

2、轨道列车司机(含动车组司机、电力机车司机、内燃机车司机、城市轨道列车司机)

3、锅炉设备检修工

4、变电设备检修工

5、工程机械维修工

6、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含天车工、电动装卸机械司机、内燃装卸机械司机)

7、水生产处理工

8、工业废水处理工

9、工业废气治理工

10、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

11、半导体芯片制造工

12、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

13、变压器互感器制造工

14、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装配工

15、模具工

16、铸造工

17、锻造工

18、金属热处理工(含热处理工)

19、车工(含数控车工)

20、铣工(含数控铣工、数控铣床操作工)

21、钳工(含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制剂药品生产车间维修工、电动装卸机械修理工、内燃装卸机械修理工、化工检修钳工)

22、磨工

23、冲压工(含冷作钣金工、冷作工、船舶钣金工、化工检修铆工)

24、电切削工

25、中药炮制工

26、制冷工

27、手工木工(含精细木工)

28、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

29、机场运行指挥员

10. 船舶建造资质取得

1. 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原捕捞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

(二)渔业船舶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1. 渔业船舶注销登记申请表

2. 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户口薄或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3.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明、国籍证书和航行签证薄

4. 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

5. 渔业船舶所有权转移的,提交渔业船舶买卖协议或所有权转移的其他法律文件

6. 渔业船舶已办理抵押权登记或租赁登记的,提交相应登记注销证明书

7. 渔业船舶拆解或销毁的,提交有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下一篇:江苏省二手船舶交易市场(江苏二手船出售转让价格)
上一篇:武汉近期船舶拍卖信息网(武汉报废船舶拍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