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江内河船舶信息网
国企船舶公司主要有: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大连船舶重工、大连中远船务、沪东中华船厂、外高桥船厂、江南造船厂、华润大东船厂、上海船厂、舟山中远船务、厦门船舶重工 、龙穴船厂、文冲船厂、广船国际、广州中远船务、黄埔船厂。
具体介绍几个主要的企业:
A: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山海关船厂,1972年开始兴建,2007年转股改制为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所属的国有大型一类企业。
B: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连船舶重工),是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控股的国内规模最大、建造产品最齐全、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现代化船舶总装厂。目前公司现有一、二工场两个主厂区和已经投入使用的“三区”及海洋工程基地,总占地面积340万平方米,员工15000人。
C:江南造船厂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旗下的船舶修造企业,是建造修理各种船舶、加工大型钢结构的专业性企业,也是建造各类工程船舶的专业性船厂。上海江南造船厂创建于1865年,1996年改制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独立建制。
D:上海船厂的前身是英商英联船厂和招商局机器造船厂。1952年8月15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宣布征用英联船厂,改名“军管英联船厂”。1954年1月1日,军管英联船厂主厂(今浦西分厂)并入上海船舶修造厂。1982年6月,由交通部划归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领导。1985年3月,改名为上海船厂。
2. 内河船舶交易网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维护船舶管理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船舶管理业,是指船舶管理经营人根据约定,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供下列船舶管理服务:
(一)船舶机务管理;
(二)船舶海务管理;
(三)船舶检修、保养;
(四)船员配给、管理;
(五)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
(六)其他船舶管理服务。
第三条 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和国家其他规定对船舶管理业实施管理,并可委托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船舶管理业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资质
第五条 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符合本规定的管理人员;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交通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经营国内沿海船舶管理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航运或航海、船舶、船机及其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交通部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
经营内河船舶管理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航运或航海、船舶、船机及其他相关专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交通部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经营国内沿海船舶管理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一人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丙类船长、轮机长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其他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丙类二副、二管轮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
经营内河船舶管理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一人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二等船船长、轮机长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其他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二等船二副、二管轮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
第八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筹建或开业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组织章程;
(四)名称登记证书;
(五)验资证明;
(六)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七)符合国家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定的证书;
(八)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第九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第十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可以直接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本规定要求的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也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本规定规定的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由其转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实有关证件,确认有关证件的复印件的有效性后,将有关证件的原件退给申请人,将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的复印件报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船舶管理业经营筹建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筹建的,发给水路运输服务筹建批准文件;对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批准同意筹建船舶管理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在一年内完成筹建,但在筹备期间,不得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船舶管理业经营开业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开业的,发给《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并报交通部备案;对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应当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依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变更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后,方可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领取《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后,应当在开业前十五日内将《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送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扩大经营范围,应当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提前三十日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船舶管理经营人的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提前十五日向原批准机关、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歇业或者停业,应当向原批准机关、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 经营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在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与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签定船舶管理合同后,应将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类型、总载重吨、船籍港,及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的名称、住所等情况报所在地和船籍港的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根据船舶管理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不因将船舶已委托给船舶管理经营人管理而改变。
第十九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所管理的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必须接受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经营船舶管理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低于正常、合理水平的价格提供船舶管理服务,妨碍公平竞争;
(二)在会计账簿之外暗中给予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回扣,承揽船舶管理业务;
(三)滥用优势地位,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四)允许不具备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从事船舶管理业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一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按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业务统计资料。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对船舶管理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船舶安全、船舶污染水域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规定,不履行有关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的法定义务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接受船舶管理监督检查,应当如实提供必需的凭证、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开业后达不到规定经营资质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船舶管理业;
(二)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船舶管理业;
(三)强行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履行备案手续;
(二)不报送有关业务资料。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规定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3. 长江内河船舶信息网招聘
需要的。 以长江海事局为例,引航员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航海技术或船舶驾驶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海船甲类一等二副(或内河一类二副)及以上等级《船员适任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取得《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报考引航员岗位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肝功能正常;精力充沛,能胜任相对连续值班和船舶夜航工作;双眼裸视视力不低于0.8。 扩展资料: 海事局招聘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历清白,无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没有参加反动邪教组织。 2、遵纪守法,遵章守纪,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公德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全心全意服务港航,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测验》两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和100分钟,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总成绩为两个科目成绩之和。
4. 长江6000吨内河船舶
南京长江大桥是中国东部地区交通的关键节点,上层为公路桥,长4589米,车行道宽15米,可容4辆大型汽车并行,两侧各有2米多宽的人行道,连通104国道、312国道等跨江公路,是沟通南京江北新区与江南主城的要道之一;下层为双轨复线铁路桥宽14米、全长6772米,连接津浦铁路与沪宁铁路干线,是国家南北交通要津和命脉。大桥由正桥和引桥两部分组成,正桥9墩10跨,长1576米,最大跨度160米。通航净空宽度120米,桥下通航净空高度为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以上24米,可通过5000吨级海轮。
5. 长江内河船舶交易市场
中国第一次在长江内河港口建立的深水码头是南通港。1980年12月20日,长江内河港口首建深水码头,南通港的两个万吨级泊位正式投产。这是长江内河港口第一次建立的深水码头。南通港区东濒黄海,西南临长江,处于海、江、河联运的枢纽地位。长江南通段江面开阔,河势稳定,具有发展造、修船业的良好条件。南通已成为我国重要的修船基地。南通港是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国家沿海主要港口,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组合港北翼重要港口,国际港口协会成员港。1982年批准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现与世界上65个国家和地区的199个港口通航。
6. 内河船运输网
近几年,港口吞吐能力适应性保持在适度超前状态,一度触及超前水平,供求关系和新港区开发使竞争加剧,经营效益受到一定影响,部分码头公司债务问题开始显现,市场调节作用也发挥作用,建设投资连续6年负增长,供求关系趋向改善,资源整合不断推进。
沿海港口建设投资规模自2012年开始连续6个年度负增长,投资规模由2016年的858.90亿元下降至2018年的563.40亿元。2019年,我国沿海港口建设投资规模为523.81亿元。截至2020年11月,我国沿海港口建设投资规模为564.36亿元。我国港口物流发展趋势越来越强。
7. 湖南内河船舶信息网
2021年1-4月中国内河港口共计100个,货物吞吐量累计167540万吨,同比增长23.2%,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为16827万吨(占比10%),外贸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16.7%,集装箱吞吐量为1038万TEU,同比增长25.9%。这100个内河港口主要分布在16个省市,分别是江苏(18个)、安徽(13个)、广东(13个)、湖北(12个)、浙江(8个)、湖南(7个)、广西(6个)、四川(5个)、黑龙江(5个)、江西(4个)、山东(3个)、云南(2个)、重庆(1个)、上海(1个)、河南(1个)、贵州(1个)。
8. 内河船舶交易信息网
查询违章船舶步骤是首先打开微信,关注船舶跟踪公众号,此时点开它,就会看到下方有搜船二字,继续点开。
在上面的搜索框内输入船名号,比如说永泰1,此时下方会出现相关字母名称。点开字母名称后就会出现这条船舶的位置、航速、航向等。下面还有海图、卫星图、地图的选择,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查询,放大页面会看的更加明了。
9. 内河船舶动态查询
内河船舶使用机械舵比较多,所操舵必须有提前量,有许多河段要有足够经验,反应快,把得稳。
10. 长江船运网,水运网,航运网,船舶交易,内河水运信息
2022年内河运输会迊来春天。
受疫情和长江环境保护的影响,近几年内河航运都比较低迷,部分船主由于种种原因先后退航运市场,市场货量少和高油价更加推深了运输市场的不景气,但是近期数据显示造船厂接单量明显增加,大宗货物供应量也节节上升,估计上述数据传导之下,半年内船舶货物量会明显增加,运价也会受l供销比会出现明显上升,内河转港吞吐量的增加,也会给内河运输市场带来好转。
11. 长江内河运输船
按长江的通航能力分类,长江上游宜宾至宜昌段1044公里河道,可通航300至1000吨级内河船舶;
中游宜昌至武汉长624公里,可通航1000至3000吨级内河船舶;
下游武汉至浏河口长1400公里,可通航3000至5000吨级内河船舶;
南京以下航道目前水深达到10米,乘潮减载,可通航10万吨级海轮,平常满载可通航3到4万吨海轮。上海港最大停泊能力是2000吨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