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吊装技术的安全工作做法和防止后背受伤的方法
1.缆风绳经计算确定,直径不小于9.3mm;按规范要求当钢丝绳用作缆风绳时,其安全系数为3.5。
2.高架物料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3.提升机高度在20米及以上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0~30米时不少于2组。
4.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辍体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
5.缆风绳的一端应固定在架体上,固定部位的架体焊缝及附体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6.缆风绳的另一端应固定在地锚上,不得随意拉结在树上,墙上,门窗框上或脚手架上等。
2. 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注意事项
起重设备吊重物时应遵守以下的安全规定:
1、必须持证作业,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2、起吊前要认真检查起重机具、工具是否合格、牢靠,确保安全施工。
3、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4、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
5、立式设备的吊装,应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如需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
6、起吊前应在重物上系上牢固的溜绳,防止重物在吊装过程中摆动、旋转。
7、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须停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8、信号指挥人员要站在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9、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
10、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11、吊物悬空运转后空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退。指挥塔吊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2、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3、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m。
14、两台塔机交叉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注意两吊机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以防两吊机相撞哐吊物钩挂。
3.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有首先成立机构,特种作业人员要配齐,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书,至少需要一名司索工,一名信号工,一名司机。另外要对现场进行警戒。
4. 设备吊装安全注意事项
一、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作业前
1)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专人指定。
2) 对起重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如:吊钩保险扣是否有效、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现象、U型环是否有滑丝脱扣现象)。
3) 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吊装环境进行确认。
4) 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等)。
5) 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逃生通道。
2、起重作业过程中
1) 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2) 起重指挥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
3) 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4)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5)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任何人不准随同吊装设备或吊装机具升降。
7) 严禁在风速5级以上时进行吊装作业。
8) 不得在雨、雾天吊装;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设备或构件悬空过夜。
10)起吊物件落下的位置,必须用方木或其它材料进行支垫,确保物件落下后顺利抽取钢丝绳。
3、起重作业完毕
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
二、起重吊装事故的预防措施
1、防落物伤人
1) 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 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3) 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4) 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5) 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严禁吊装作业,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三、起重作业“十不吊”原则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的物品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
8、零散物不装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10、五级以上大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雪时不准吊。
5. 吊装作业防护措施
1.起升限位开关:重锤式限位、旋转限位,防止起升行程过极限。
2.起重量限制器或者电子秤,防止起吊重物过载。
3.行程限位开关:单限位、双限位(带有预减速限位),防止大、小车运行超过行程。
4.防撞装置:激光检测防撞,通过激光反射检测距离、缓冲器,吸收碰撞动能。
5.电气连锁开关:门开关、登机请求开关。
6.超速开关:检测起升电机转速,电机失速时起作用。
7.特殊起升机构有速度反馈、安全制动器(如行星减速器的铸造起重机)。安全制动器直接抱死卷筒。
8.钢结构防护设计:栏杆、防护罩等。必要处设置检修平台。
9.钢丝绳防脱槽装置。
10.特殊用途起重机设置防热辐射板、防火焰板、绝缘防酸等保护装置。
11.司机室讯响警告设备。
基本就这些了。起重机的安全防护通常在起升机构设计布置时已%
6. 防止吊装作业事故的措施
八控措施是指:
1、严把关口,重点人员管控到位;
2、严防死守,防控措施布控到位;
3、严密措施,集中救治稳控到位;
4、严格统筹,返工错峰调控到位;
5、严明工作调度,物资保障掌控到位;
6、严守舆论阵地,宣传引导把控到位;
7、严肃责任,组织领导防控到位;
8、严抓执行,措施督查抓控到位。
7. 吊装的安全措施
(1)发生一台或二台桅杆式起重机的操作系统出现故障、制动系统失灵等情况异常,操作人员应立即向指挥人员大声呼叫报警。项目(副)经理应立即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① 立即停止吊装作业,要求操作人员尽可能控制钢构件的空间位置或下坠速度。
由于是双机抬吊,要避免钢构件向一个方面剧烈摆动。
②立即要求地面人员撤向东西塔楼内安全区域,12 层操作人员也应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把钢构件坠落可能影响到的范围内的地面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划出危险区域,拉起警戒线,由保安负责不准人员靠近;
④立即清点现场人数,确定可能受伤人员的数量和可能位置。
⑤立即通知现场医生赶到出事地点,如需要可直接拨打120 等求救电话。
⑥维持现场秩序,特别要注意有亲人被埋、压的人员的情绪,防止其不当救援引起二次伤害。
8. 吊装作业中安全措施是什么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吊车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吊车停放或行驶时,车轮、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5、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6、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7、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8、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对象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9、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0、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9. 吊装作业采取的安全措施
、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JGJ 276-2012第3.0.1条)
2、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建质[2009]87号第八条)
3、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建质[2009]87号第五条)
4、暂停作业时应对吊装作业中未形成稳定的结构进行临时固定。(JGJ 276-2012第3.0.19条)
5、临时固定的构件完成永久固定,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JGJ 276-2012第3.0.23条)
作业环境
起重机行走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1、起重设备通行的道路应平整,承载力应满足设备通行要求。(JGJ 276-2012第3.0.5条)
2、履带式起重机自重大,接地压力高,作业时重心变化大,对停放地面要有较高要求,以保证安全。
(JGJ 33—2001第4.2.1条)
3、轮式起重机作业前需将支腿垫实和调整好。(JGJ 33—2001第4.3.4条)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作业人员
起重机司机应持持证上岗,且证件与操作机型应一致;
起重吊装作业应设置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
设置要求:
1、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严禁非起重机驾驶人员驾驶、操作起重机。(JGJ 276-2012第3.0.2条)
2、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动,上下联系相互协调,也可采用通信工具。(JGJ 276-2012第3.0.24 条)
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字记录。
10. 吊装作业其他安全措施
天车安全隐患:
1、着装符合三紧要求,否则会造成意外出现;
2、操作前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如有障碍物要及时清理,否则会损坏设备;
3、操作前对行车钢丝绳、起吊钩头、接地装置、电缆、电控开关等检查,否则会造成意外出现;
4、开车前鸣铃示警,在操作区有工作人员时,应铃声示警;
5、精神不集中或操作不当会伤及挂钩人员和损坏设备;
6、起吊重物吊挂不牢靠,脱钩会造成设备损坏或意外出现。
预防措施:
1、操作前对行车周围环境、如有障碍物要及时清理,否则以在搜查事故;
2、操作前必须对行车钢丝绳、起吊工具必须检查,否则会造成脱钩出现;
3、接地装置、电缆、电控开关等设备必须完好,否则会造成损坏设备及意外出现;
4、开车前鸣铃示警,在操作区有工作人员时,应鸣铃示警;
5、严禁超负载吊运,吊挂不稳,否则会造成设备或工件脱落损伤事故,必须按规程作业;
6、精神不集中或操作不当会伤及挂钩人员和损坏设备,须注意力集中操作。
11. 吊装作业措施
起重机械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
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砖笼粘连、随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