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1月25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有清楚办理排污许可证及年审流程的吗?
排污许可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排污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许可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被广泛使用。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有关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颁发、中止、吊销、监督管理和罚则等方面规定的总称。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5年, 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原有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最近一年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报告,或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日常监管部门出具的数据及设备运行证明; 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办理排污许可证年审流程:去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年检表格,填好后,盖上公章,可能还要带相应的资料,年审公告里有说明,再带上排污许可证证去环保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