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建造的船舶(正在建造的船舶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2022-11-21 03:15 点击:172 编辑:邮轮网

1. 正在建造的船舶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权的设立时间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这些法律规定确定种类的抵押物,抵押权从抵押登记时设立。

-----这些抵押物属于不动产,或者属于正处于建造期内的参照不动产方式管理的动产。登记管理是它们的共性,因此,抵押权的设立也从抵押登记时起算。

2、以动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权从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一般的动产,就在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对于只成立、尚未生效的抵押合同,需要等到抵押合同生效才行。

2. 游艇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个人资产包括 动产和不动产

不动产 就是基本不动的产业 也就是说 房产 矿产 地产 油田 小岛之类的

动产 这个就广了 包括一切在你名下的 产业 汽车 飞机 火车 游艇等交通工具 服装 生活用品 工艺品等 银行存款 股票 期货 债券 金融产品等 个人公司 独资的 合资的 有股权的 事业单位份额 等 等等等等

反正能流动的 与你有关系的 公开所有权是你的 都计入个人财产

大多数富翁 财富都是流动的 而不是现金 这就是为什么 某某大亨 明明很多钱 却破产

原因就是资金链断裂 供给不上 大多是步子迈大了 扯着蛋了

以上

3. 船舶属于动产吗

动产物权是不需要登记的。以动产作为标的的物权是动产物权,比如动产所有权、留置权、质权等。动产物权不采用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要件的取得方法,世界各国一般皆以交付作为其取得方法及成立要件。

只是一些特殊动产物权除交付外,在进行登记后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仍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如果交付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 汽车轮船属于不动产吗

 一、动产所有权认定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二、动产所有权转移方式

  1、现实交付

  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将其对于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买受人,也就是说一方(通常为出让人)把东西当场交给另一方(通常为买受人)。

  2、观念交付

  一种非真正的交付,是指动产占有在观念上的移转,此为法律在特殊情况下为顾及交易的便捷而采取的变通方法,以代替现实交付。

  3、标的物转移原则。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这里的动产包括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

  4、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移转给买受人。

  5、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倡导契约自由,一般情况下,只要法律没有作强制性规定,都允许当事人约定,而且有约定的,优先约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标的物所有权约定自合同成立时移转。这里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

  三、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怎么规定

  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出卖人保留标的物所有权的附加条件的,则即使标的物已实际交付于买受人占有,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交付时不发生转移。

  第二,相关法律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这种交付方式理论上称之为简易交付,标的物的交付行为发生在买卖合同有效成立之前,出卖人无须依买卖合同另行交付标的物。按此规定,合同生效时间即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

  第三,出卖人负责送货上门的,出卖人将标的物送到指定地点,买方验收后为交付,此时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第四,出卖人代办运输或代邮的,出卖人办完托运或邮寄手续时为交付,此时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第五,买受人自行提货的,以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日期为交付之日,标的物所有权于此时发生转移。

  第六,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的(指示交付),交付单证之时,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5. 正在建造的船舶是不动产吗

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由此可见,这类物品是动产的物理属性,不动产的法律属性

6. 船舶是不是不动产

是动产;但一般按不动产管理。

如动产的产权一般不用登记,不动产才登记;但船舶则要登记的。

7. 正在建造的船舶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赠与的动产和不动产两者的区别动产就比如说现金,比如说大件的家电或者说贵重的首饰等,经常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的赠与的这种东西叫做动产。那么还有一种叫不动产,顾名思义就是房产。但是,还有二种财产属性,比如说车辆、船舶,其实虽然说看上去是动产,但因为它有一个登记制度,我们也可以把它归入一个准不动产的序列里面。

赠与动产与赠与不动产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先看看赠与动产。如果赠与的是动产,动产的交付和实际转移占有为赠与完成的一个条件。比如说父母赠与一台电视机给子女,只要父母把这个电视机交给子女的手里,那么这个赠与就完成了。赠与不动产当中最复杂的一点就是我们必须要完成转移登记,也就是房产的过户、才能视为赠与完成。

在这里法律行为当中有特别重要的两个概念,一个叫赠与的附条件行为,还有一个叫赠与的撤销行为。

比如父母子女之间的赠与在赠与过程当中就会规定赠与的这部分财产是用于特殊用途的,比如创业、教育、投保人寿保险等。如果说没有达成创业的这样前提或者教育的用途,可以撤销这部分的赠与。

8. 船舶和航空器属于不动产吗

不动产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分别以交付和登记为准。

1、动产与不动产的概念。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二者的划分是以物是否能够移动或者是否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作为划分标准的。

2、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对于航空器、船舶、车辆,虽然也属于动产,但被称为“准不动产”,也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动产以交付而获得所有权,而车辆等“准不动产”因登记而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9. 车船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从两个角度来给你解释这个问题

一 从会计和税法的角度 流动设备如果是用于生产的,那么他和固定设备一样,都需要计提折旧,按照税法规定来计提折旧,并计入当期对应得各种费用,因此,发生得各种税费都应该计入成本,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流动设备如果是用于销售的,那么他需要在销售时候结转成本,并计算当期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并确认相应的收入和计算当期销项税额。而固定设备应该老老实实在那里提折旧

二 从经济法的角度 流动设备属于动产,固定设备属于不动产,除了大型的车船之外的动产,在交付使用时,动产不以登记生效为条件,而不动产和大型车船动产需要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这是物权法里面的内容,关于两者的区分,可以参照物权法

10. 飞机、船舶为什么是不动产

一:飞机船舶汽车等运输工具的所有权转移时,参照不动产实行登记生效主义,虽然它们应该是动产

二: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器物等。与不动产相对。

三:在法律上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意义在于:

1、得失变更上,动产是交付主义,不动产需登记

2、诉讼管辖及涉外法律适用上,动产是属人主义,不动产是属物主义。

四:由于车、船、飞机变更所有权需登记的特性,所以要参照不动产的相关条例

五: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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