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退货,已经缴纳的关税和增值税怎样处

2021-11-23 01:40 点击:196 编辑:邮轮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 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原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三)货物复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四)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第六十二条 已缴纳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原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三)货物复运进境的进口报关单;(四)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和税务机关重新征收国内环节税的证明。第六十三条 已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原出口报关单和税款缴款书。第六十四条 散装进出口货物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 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原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三)货物复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四)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第六十二条 已缴纳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原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三)货物复运进境的进口报关单;(四)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和税务机关重新征收国内环节税的证明。第六十三条 已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原出口报关单和税款缴款书。第六十四条 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短装并已征税放行的,如果该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已对短装部分退还或者赔偿相应货款,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或者出口短装部分的相应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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