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与渔业、经信、工商、安监等四部门联合发《关于贯彻家四部局<制止非建造海洋捕捞渔船函>意见》提三项具体措施严厉打击非造船行
进步完善规范渔船建造监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务院关于进步加强企业安全产工作通知》(发〔2010〕23号)《务院安委关于集展打击非违产经营建设行通知》(安委〔2010〕5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政府领导经信、渔业、工商、安监等相关部门协力联机制实行信息共享及发现查处非造船行确保家律规渔船管理政策执行规范我省船舶建造秩序
二进步加非造船行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洋渔业要加非造船行检查力度及向相关单位部门通报打击非造船工作态经济信息化部门要督导船舶企业改善造船产条件提高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促使船舶企业走健康发展道路
三严格渔船建程序打击非捕捞行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造要加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管理严格渔船建造审批手续未经审批新建改建渔业船舶及擅自租建造场点事非建造或改建渔业船舶船厂要按照关渔业律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