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船舶到达港口前,经海关核准现行申报并办结

2021-11-09 11:16 点击:141 编辑:邮轮网

应税船舶到达港口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并办结出入境手续的,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向海关提供与其依法履行吨税缴纳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应税船舶到达港口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向海关申报纳税。
  下列财产、权利可以用于担保:
  (一)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货币;
  (二)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
  (三)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
  (四)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

我是一名高级船员《大副》,因船停泊在港口,在停泊期间,我和船长两人到街市买船舶用品,正好港监下来船

展开全部


我晕。。。你是海船还是内河船啊。。。海船500总吨以上,内河600总吨以上,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
怎么考的。。一份检讨都不会写。。现在都是海事了。。。早就不叫港监啦
最好以船长名义来写,船长署名加盖船长更好。。。如下,肯定没问题

检讨书
我是某某轮船长某某某,某某年某月某日,我船靠泊某某港期间,我和大副某某因对海事规定不清楚,对有关法规不了解,同时离船上岸购物,违反船舶管理的规定,造成船舶存在安全隐患,实在是失职,我们已经认识到擅自离船是不应该的,在此深深检讨并致歉,希望海事检查官能够谅解和宽容。
以后,我一定加强学习,做好表率,带领船员遵守规定,做好船舶航行和停泊期间的安全工作,落实值班要求,保证不再犯类似错误。非常感谢!
船长:某某某
某某年某月某日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下一篇:你好.内河证书自2011年1月1日起新的发证规则实施
上一篇:什么是船舶的注销登记?